近日,山东德州警方通报一起网购纠纷案件处理结果:
一名买家以商品变质为由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并通过伪造图片、隐瞒实情的方式获取退款,最终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图片来源报道
事件回顾
整件事情的起因,只是一笔再平常不过的线上订单。
4月26日,在河南濮阳经营冷冻榴莲果肉生意的商户程先生,按照订单向山东德州的买家袁某某,发出了一份价格190元的冷冻榴莲果肉产品。
次日,袁某某正常签收包裹,物流信息显示签收状态无误。
可就在签收后的第二天,袁某某突然向电商平台发起售后申请,以“榴莲果肉已经发霉变质”为由,要求平台直接退款、无需退货,同时上传了两张果肉出现明显霉变的图片作为凭证。
平台在审核后,按照流程将货款退回给袁某某。
程先生得知退款结果后,第一时间调取了自己仓库的打包、发货全程监控,仔细核对商品出库时的状态、包装样式以及果肉纹理。
经过细致比对,他发现袁某某提供的霉变图片,无论是外包装特征、果肉颜色还是质地细节,都和自己发出的商品明显不符。
由此,判断对方并非正常维权,而是故意替换图片、虚构质量问题,试图无偿占有商品。
为了还原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程先生没有选择妥协了事,而是下定决心跨省上门核实情况。
他先后两次自驾往返河南濮阳与山东德州,累计行程接近1600公里,途中产生的油费、过路费、食宿以及误工损失,合计超过5000元,远远超出订单本身的金额。
在第二次前往袁某某居住地附近核查时,程先生在小区周边的公共垃圾桶内,找到了带有自家店铺专属标识的完整快递外袋,以及尚未完全化冻的保鲜冰袋,唯独不见榴莲果肉的踪迹。


△图片来源报道
面对程先生的核实与追问,袁某某始终坚持声称“坏掉的果肉已经另外扔掉”,既不愿配合核对,也不肯出示更多有效说明,后续甚至直接拉黑商户联系方式,拒绝任何沟通!
在多次协商无果、事实证据清晰的情况下,程先生于5月6日带着完整的发货记录、监控录像、图片对比材料、现场找到的物证等一系列凭证,前往山东德州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当天启动核查工作,5月7日正式受理立案,通过多方取证固定了相关违法事实。
5月8日,警方依法认定袁某某存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图片来源报道
这起由190元榴莲订单引发的纠纷,最终以当事人被拘留落下帷幕。
实际上,这一事件,警示意义远大于事件本身。
从法律角度来说,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不管金额高低,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旦查实就会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多次作案或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标准,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电商经营环境来看,部分平台“仅退款”机制被少数人刻意滥用,虚构破损、调包商品、恶意索赔等行为屡见不鲜。
很多中小商家为了避免店铺评分受损、平台处罚,往往只能忍气吞声、自认亏损。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漏洞。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线上交易的基础,是买卖双方的相互信任。消费者有合理维权的权利,商家也有正当经营的尊严。
只有每个人都守住诚信底线,平台不断平衡买卖双方权益、完善规则漏洞,才能让网购环境更加公平有序,让每一笔交易都踏实放心!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