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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峰猝逝: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亡吗?

3月24日中午,张雪峰在公司内跑步时突发不适,送医后没能抢救回来。一个长期高强度输出、几乎没有“停下来”的人,突然就停下

3月24日中午,张雪峰在公司内跑步时突发不适,送医后没能抢救回来。一个长期高强度输出、几乎没有“停下来”的人,突然就停下了。

对很多普通家庭来说,他是“信息差的翻译者”,也是很多学生人生选择里的重要一环,他的离职让人惋惜,也让很多人痛心。

我们在做这篇分析时,刻意提醒自己一件事——不是为了讨论一个人“值不值得”,也不是去消费这场离别。而是想借这个具体的事件,把一个平时很少被认真对待的问题说清楚:什么情况下算工伤?什么情况下能认定工亡?企业和个人,应该提前做哪些准备!这些问题,没法凭感觉判断,只能一条一条对。

一、第一关:他算不算“职工”?

很多人一上来就讨论工亡,其实顺序是反的。

先看有没有劳动关系。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里说得很清楚:只有“职工”,才谈得上工伤。

问题就在这——张雪峰的身份不普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同时又在一线做业务

那他到底算不算员工?

这类问题,在实务里其实就看一件事:有没有在干“员工该干的事”

不用绕弯子,直接分两种情况就够了。

第一种:只当老板,不干具体工作

如果一个人只是:投资,参与决策,不参与日常业务

收的是分红,不是工资。那就是典型的股东关系。

这种情况下,哪怕出事,也进不了工伤这条线。

第二种:既是老板,也在干活

如果是这样:平时在讲课、直播、接咨询,参与公司具体运营,有稳定报酬(工资性质),工作内容就是公司主营业务!

那在法律上,是可以同时存在两种身份的:👉股东+劳动者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其实已经把标准讲透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对照一下张雪峰的实际情况——长期直播、讲课、做升学规划,这些都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所以从常规判断来看: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是站得住的。

二、第二关:跑步时出事,算不算“在岗位上”?

劳动关系如果能成立,才轮到第二步:能不能“视同工亡”。

核心依据就是这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拆开看,就三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死亡。

先说两个没争议的

1.工作时间

中午12点多,属于工作日的中间时段。

实务里,“工作时间”不只是上班打卡那几个小时,

合理的工作间隙(包括午休)也算延伸。

这一点,一般不会卡。

2.48小时

从发病到去世,不到4小时。

这个条件是最清楚的,没什么讨论空间。

真正卡的,是这一步:👉跑步,算不算“工作岗位”?

三、关键不在“有没有跑步”,而在“为什么跑”

同样是在公司跑步,认定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情况一:工作间隙活动一下身体

比如:上午刚忙完一轮工作;中间活动一下、缓一缓;还要继续后面的安排!

这种情况,在认定里通常会被理解为:👉为了更好地继续工作

类似的还有:午休去吃饭;在公司休息区坐一会;简单活动一下身体。

这些行为虽然不是“干活”,但都和工作连着。

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当作:工作岗位的延伸。

情况二:纯粹个人训练

但如果是另一种情况:专门在练跑步;有明确的个人训练目标;和当天工作没关系!

那性质就变了——👉属于个人行为

一旦被这么认定,就很难往工伤上靠。

四、把这件事放回具体情境里看

目前公开信息里,有几个点是比较关键的:

当天上午还在正常直播

发病时间在中午工作间隙

地点是在公司内部

长期工作强度本身就很高

这些因素叠在一起,从经验判断:

更容易被理解为——工作间隙的一种调整行为,而不是纯粹个人运动。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反向证据,认定时大概率会往“岗位延伸”去靠。

五、说些让HR启发的点

这件事,从HR角度看,其实有几个很典型的提醒。

1.很多公司,对“自己人”反而最不规范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这些角色,往往:没有劳动合同;没有清晰薪酬结构;社保、工伤覆盖不完整。平时不觉得,一出事就会变得很被动。

2.工伤这件事,本质是“事后兜底”

平时觉得用不上,但真遇到事情,就是硬条件。有没有缴、关系清不清楚,直接决定结果。

3.有些行业,本身就在高风险区

像教育、咨询、直播这种:输出密集;节奏快;精神消耗大。很多时候不是“出不出事”,而是“什么时候出事”。

写在最后

写到这里,其实已经不只是一个“能不能认定工亡”的问题了。

张雪峰的离开,让很多人重新意识到一件很简单、但常被忽略的事——人是有极限的。

在工作里,我们习惯讨论效率、增长、转化率,但很少有人认真去讨论“能不能一直这样撑下去”。

法律能解决的,是发生之后的认定和补偿;但真正重要的,是很多事情本可以不走到这一步。我们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去分析工伤、工亡,不是为了冷冰冰地下结论,而是希望把规则讲清楚,把风险讲明白。说到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绕不过一个最朴素的前提:命,比什么都重要。

工作可以重来,业务可以调整,但人一旦倒下,就没有“优化方案”了。

愿每一个还在拼的人,都能在往前走的同时,给自己留一点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