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近日,新就业形态人员(如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的职业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作为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创设的“新型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自2022年7月启动试点以来,不仅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兜底保障功能,切实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权益,也分散了平台企业经营风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新行业不断涌现,以网约送餐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平台主播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队伍也随之拓展壮大,因而到了需要将试点范围再度调整的时候。
日前,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明确用三年时间,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推进试点扩围,以切实保障相关人员职业伤害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通知》计划用三年时间,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进一步兜住、兜准、兜牢职业伤害保障底线。
2025年7月1日起,在已先行试点7个省份和7个平台企业的基础上,将原外卖行业、即时配送行业合并为新的即时配送行业,增加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宁夏等10个省份,增加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滴滴货运和满帮省省等规模较大的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2026年,计划推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全国所有省份实施。同时,将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2027年,探索将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此外,为了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制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并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平台企业应当以实名制形式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接单地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业伤害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时,平台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使新就业形态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
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职业伤害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缴费基准额。试行期间,出行行业按照每单0.01元执行;即时配送行业按照每单0.07元、0.25元执行;同城货运行业按照每单0.18元执行。
新兴业态从业群体重点试点对象的网约车司机,属于高风险职业。他们在运营接单时,难免会遇到突发事件、事故等意外情况,又苦于无法享受基本的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过制度设计将缴费责任完全赋予平台企业,网约车司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享受与工伤保险类似的待遇。这样的模式不仅减轻了网约车司机们的负担,也分散了网约车平台风险,可谓是多方托举的稳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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