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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动手罚100,还手反被拘3天?柳州判决引争议,法院:正当防卫有红线

【摘要】这绝对是近期最挑战咱们“常识”的一起判决。在广西柳州,钱某先动手打人,结果只交了100元罚款;赵某觉得自己是正当

【摘要】这绝对是近期最挑战咱们“常识”的一起判决。在广西柳州,钱某先动手打人,结果只交了100元罚款;赵某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结果不仅被拘留了3天,去法院起诉还败诉了。很多网友纳闷:难道以后被人打了,还手也是错?看完案件细节,你可能得出一身冷汗。

正文:

如果你在大街上被人打了一拳,你还手吗?

在柳州赵某看来,这不仅要还手,还得打回去。可就是这一“还手”,让他进了拘留所。12月26日,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布,直接撕开了法律逻辑与大众认知的巨大鸿沟。

一、 现场还原:那一拳之后,发生了什么?

事情起因很小,邻里琐事。钱某先动了手,一拳打在赵某身上。赵某当时招架住了,并往后退了两步。

关键点就在这两步: 钱某打完一拳,见对方退了,就停手了。

可赵某心里的火没消。他见对方停了,随即冲上前一个“过身摔”把钱某摔倒在地,紧接着按住对方的头猛撞地面。结果,钱某被打成了轻微伤。

最终,警方认定:钱某先动手,罚款100元;赵某属于主动殴打,拘留3天。赵某不服,觉得“他先打我,我是正当防卫”,直接把警察告到了法院。

二、 法院驳回:正当防卫不是“秋后算账”

法院的判决很冷酷,但也非常专业:赵某,你这不叫防卫,这叫“泄愤”。

为什么?因为正当防卫有个硬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钱某打完一拳停手了,威胁已经消失。

赵某再冲上去,在法律眼里就不再是被动保护,而是主动攻击。

更重要的是,对方只是打了一拳,赵某却按着对方的头撞地,这种暴力程度明显“超标”了。法官明确表示: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不是“以恶对恶”。

三、 2026年新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但有前提

这起案子之所以吵得这么凶,是因为大家苦“各打五十大板”久矣。

好消息是,即将于2026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确实放宽了对防卫者的保护。明确规定:为了制止侵害,造成损害的不受处罚。

但大家千万别误读!新规保护的是那些“正在被打时反击”的人,而不是对方打完你之后,你追上去“找场子”的人。法律的进步,是为了保护弱者,而不是为了给“以暴制暴”开绿灯。

四、 结语:遭遇挑衅,普通人到底该怎么办?

这起案件给咱们普通人上了一堂价值千金的法律课:

对方动手,能躲就躲,能闪就闪。

如果要还手,必须是对方“正在打你”的时候。

最稳妥的办法: 对方打完你停手了,你立刻报警,哪怕他只被罚100元,他也有了违法记录。而你这一还手,不仅要进拘留所,可能还得赔对方医药费。

各位看官,你觉得“先动手罚100,还手拘3天”公平吗?如果你是赵某,那一刻你能忍住不冲上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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