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小了。提出这样的问题,还是把晴雯之死,归罪在袭人陷害上,好像伟大的《红楼梦》就是一部宫斗宅斗的肥皂剧。

临死和宝玉换内衣,就是死得不服气。不服气而又没办法反抗,索性承认了:“你们不是说我是狐狸精吗?我就做个狐狸精给你看!你们不是说我勾引宝玉吗?我就索性勾引一个!”如果她身体状况允许,她一定会跟宝玉发生一点什么。但是病到这样的程度了,也只有换内衣这个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的小反抗了。

说是为了刺激袭人,有没有道理呢?有一点。“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他们”是指怡红院的大小丫鬟。袭人“是个起头儿的人,不论事大事小,事好事歹,自然也该从我起”,“他们”倒有一大半是指袭人。

但,晴雯很清楚,我们读者也该清楚,在“逐晴”事件中,袭人即使不是完全清白,最多也就是起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决定权不在她手上。晴雯如果把矛头对准了她,那不仅是抓小放大,而且有“惹不起厉害的,拿小卡拉米顶杠”之嫌。死到临头了还拣软杮子捏,有损晴雯“心比天高”的形象。

“逐晴”事件的元凶,当然是王夫人。晴雯心中怨恨最深的,当然也是王夫人。可是,王夫人不是被撵出去的晴雯能够接触到的,哪怕是“豁出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都做不到,连面儿都见不到。抱怨几句、骂几句吧,对着宝玉骂他妈?再不满意,宝玉都是王夫人“肠子爬出来的”!

除了王夫人和袭人,还有大观园的婆子、王善保家的、“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的“本处有人”……害死晴雯的凶手,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晴雯咬下指甲、交换红袄、留作纪念,是对这庞大群体的反抗,而不仅仅是针对某一个人。如果非要在这群体里挑一个领头的,那也只能是王夫人,还轮不到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