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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绥中:村霸支书勾结当地黑恶势力破坏营商环境

辽宁绥中:村霸支书勾结当地黑恶势力破坏营商环境,纪委督办、警方取证却久不抓人,基层“灯下黑”谁来破?近日,辽宁葫芦岛绥中

辽宁绥中:村霸支书勾结当地黑恶势力破坏营商环境,纪委督办、警方取证却久不抓人,基层“灯下黑”谁来破?

近日,辽宁葫芦岛绥中县李家堡乡李家堡村村民王兆云,实名举报当地村霸支书勾结宗族势力,伪造公文、虚假诉讼、恶意破坏生产经营,自身合法经营的冷库遭断水断电、封门堵路11个月,损失超百万元,虽经市县两级领导现场督办、警方固定全部违法证据,涉案人员却至今逍遥法外,基层执法执纪层层“和稀泥”,扫黑除恶常态化在当地沦为空谈,合法营商环境惨遭践踏。

身为李家堡村党支部书记的黄志成,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职权,先后四次为堂兄、当地村霸黄志安,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虚假证明、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构承包面积,企图通过司法诉讼侵占他人合法经营场地。这场赤裸裸的虚假诉讼,最终被绥中县、葫芦岛市两级人民法院戳穿,涉案虚假证据均未被采纳,黄志安两次诉讼均终审败诉,黄志成、黄志安二人妨害司法秩序的违法行为,早已被司法文书定论。

司法败诉并未让二人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实施报复。黄志成与黄志安联手,持续11个月对王兆云等四家农户的12座冷库,采取断水、断电、封门、堵路等恶劣手段,彻底阻断冷库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冷链业务全面停滞,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万元。如此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早已触犯《刑法》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具备完全刑事立案追责条件。

维权之路,却步步维艰。王兆云为维护合法权益,多次向李家堡乡派出所报警,可赵所长始终以“经济纠纷”为借口,拒不处警、不作为、选择性执法,公然充当黄志成、黄志安的保护伞。而背后缘由直指利益勾连:黄志成的儿子,正是赵所长手下的辅警同事,熟人利益绑定,让执法公正彻底失衡。

王兆云无奈选择实名举报、网络发声,却遭到二次打压:李家堡乡李乡长致电要求私下调解,试图平息举报;派出所赵所长更是直接电话威胁,扬言要以“举报不实”为由对举报人立案调查,颠倒黑白、欺压百姓。

走投无路的王兆云,求助北京媒体,并向市县两级纪委实名举报,此事终于引起纪检部门高度重视。绥中县领导亲临案发现场,当场严厉批评李家堡乡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履职不力;随后市领导也先后赶赴现场核查,异地指派万家派出所办理此案。

万家派出所虽对受害人做了笔录,也现场固定了断水断电、封门堵路的全部违法证据,但办案全程避重就轻,拿到铁证后却迟迟不对黄志成、黄志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心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绥中县领导更是当众表态,希望多给乡里时间,让双方邻里协商解决,执纪问责全然变成“和稀泥”,对刑事犯罪视而不见。

时至今日,涉案村支书黄志成依旧嚣张,扬言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破坏生产经营、虚假诉讼的犯罪证据确凿,符合《刑法》276条、307条、266条犯罪构成要件,绥中警方却始终不抓人、不立案、不追责。

乡镇干部站台包庇、派出所所长玩忽职守、异地办案敷衍了事、纪检督导流于形式,层层保护伞之下,基层法治形同虚设,合法商户的经营权益无人守护,一百多万损失追讨无门。

发稿前,受害人向媒体讲述,李家乡政府李乡长通过受害人亲属找到受害人王兆云、王志强。在乡政府李乡长说:你们在网上实名举报的流量也够了,别再继续整了,冷库大门也打开了,你们继续经营。都谁去葫芦岛市纪委举报了我们也知道,黄志成和黄志安他们也在准备告你们呢,继续僵持下去也不好,万一晚上来两个蒙面人给你们整出点啥事了咋整啊?你们可别录音啊,录音我也不怕。

究竟是谁在背后导演这场“灯下黑”?部分干部政绩观错位、执法执政观念扭曲,纵容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任由基层营商环境持续恶化,这场漠视群众利益、践踏法律尊严的“绥中现象”,究竟还能持续多久?

受害人王兆云等人恳请上级领导,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提级查办此案,深挖背后保护伞,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还受害人公道,还基层一片清朗法治空间。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案并追踪报道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