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警方通报让“娃娃菜中毒”事件彻底反转,夫妻二人从“受害者”变为犯罪嫌疑人,他们的聊天记录成为认定犯罪意图的关键证据。
2026年2月3日,浙江天台县公安局发布通报,针对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夫妻网购娃娃菜中毒事件”,经专案组调查,陈某某、杨某夫妻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事件源于2025年12月,当时这对夫妻声称食用网购娃娃菜后出现全身出血症状,被送医抢救并诊断为杀鼠剂中毒。
01 事件反转:从“受害者”到犯罪嫌疑人
这起事件经历了从食品安全事故到刑事案件的戏剧性转变。夫妻二人最初以受害者形象出现,声称食用网购娃娃菜后出现流鼻血、口腔出血等症状,医院诊断结果为“重度,杀鼠剂中毒”。
警方最初受理的是夫妻报称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经深入调查,警方发现所谓“中毒”竟是夫妻共谋的自导自演。目的是要挟平台或商家骗取巨额赔偿。
02 法律定性:聊天内容成认定敲诈勒索关键
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嘉成指出,区分“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的核心法律界限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案中,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当事人行为可能已逾越维权边界,涉及刑事犯罪。

彭嘉成进一步分析,电商平台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往往成为定案关键。办案机关需要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虚构质量问题、是否实施威胁行为以及是否明确提出财物要求。
具体到聊天内容,如果出现“不给钱就曝光、让店铺关门”等以损害商誉为要挟的言辞,即可构成“威胁”要素。同时,当事人提出具体赔偿金额,则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03 罪名辨析:为何是敲诈勒索而非诈骗?
北京愿法律师事务所高芳芳律师解释了本案定性为敲诈勒索而非诈骗罪的原因。核心区别在于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
敲诈勒索罪是以威胁、要挟的手段迫使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而诈骗罪则是通过虚构事实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后自愿给付财物。
高芳芳指出,这对夫妻自导自演中毒假象,并借助媒体曝光制造舆论压力,本质上是以扩大负面曝光、损毁商家经营声誉相要挟,逼迫平台和商家赔付,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04 法律后果: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夫妻二人尚未实际取得赔偿款,属于因警方介入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或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付建还指出,二人共谋骗赔的主观恶性较大,且其行为造成自身重伤、占用医疗资源、引发社会恐慌都是影响量刑的条件。两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赔偿商家、平台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认为,涉事夫妻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这起案件警示,任何试图通过违法手段牟利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这对夫妻将面临法律的审判,而他们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将成为定案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