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几天回村里,老槐树下好几个老乡正在聊得特别起劲, 老张头磕了磕烟袋说,“村干部办事太慢吞吞了,盖个章得跑三回,还不如让镇上直接管我们村,”旁边好几个邻居都跟着点头表示同意。
这话听着挺让人畅快的,可真如果取消了村干部、让乡镇直接管,能行得通吗?我直截了当地说,根本不行,既不合法,也不实际, 更不契合国家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方向。
第一,法律的红线绝对不能触碰2025年修订、2026年施行的最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清清楚楚地写着:村委会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干部是村民依法选举产生的,乡镇对于村里是指导, 不是领导,更不能直接接管,随便取消村干部,就相当于是动摇农村自治的根基,这个规矩不能打破。
第二,乡镇根本没有办法管得过来一个乡镇,少的有七八个村,多的有十几二十个村,乡镇干部的编制有限, 而且事情还特别复杂,报表、会议、检查一大堆,哪有时间待在村里,可村里的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宅基地矛盾、低保医保核实这些,全都是零碎的事情,依靠乡镇干部跑断腿也忙不过来,最后基层治理只会没了不是没了在文件里,而是没了在乡亲们的柴米油盐之中。
第三,村干部是自己人他们是在村里长大的,对村里的人情世故都很熟悉,知道谁家有几亩田,谁家有什么困难,说话办事很贴近百姓,村民都信任他们, 乡镇干部编制有限,事情又多,不能像本村村干部那样整天待在村里,了解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如果处理纠纷的时候不了解村里的历史矛盾和习俗规矩,反而容易把事情激化,村干部是乡镇和村民之间的桥梁,如果没有这座桥,政策就难落实,民意也难上传,干群关系就会越来越疏远。
第四,取消之后问题更多有人觉得取消村干部能省钱还能防止腐败。那不对,乡镇直接管理之后,要增加人手并且设站点, 成本反而更高了,而且少了村民监督,权力往上移了,就更容易出现监管空白了,村里的公益事业、环境整治、矛盾调解没人带头,乡村振兴的步伐就得被拖慢。当然,有些村干部确实存在办事慢悠悠且偏向自个儿人的情况,大伙有意见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解决问题不能用一刀切的办法,得加强管理才行, 要推进村务公开,让村民可以去监督和问责,把不合格的村干部换下去,让那些能干、公道且真心给老百姓办事的人上任。说到底,村干部并不是多余的环节,而是农村治理里没法替代的关键一环,农村治理的核心, 从来就不是谁来直接来管理,而是让熟悉村子且真心给老百姓办事的人,在规矩和监督下面把村里的事情办好,这才是乡土中国的治理智慧,也是老百姓实实在在能依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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