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无论是交管部门还是舆论宣传,远光灯的治理效果显著,在照明条件较好的城区远光灯出现的概率确实明显减少,但是,国道省道仍旧是远光灯的重灾区。
国道、省道照明条件不好,在车流量极低的情况下,为保证行车安全,打开远光灯无可厚非,也理所应当。但是当对向车道有车辆或者前方有车辆时,应该及时关闭远光灯,这是驾车基本素质的体现,更是对道路安全的负责。
我的驾驶习惯是如果对面车辆开远光灯且在我做了信号致意之后,毫无关闭远光灯的意愿时,我也开远光灯,大家“互相伤害”呗。
但是,更多的情况是,对向车道有好几辆车,且大多数都开近光灯时,我如果再开远光灯,那是对其余近光灯的司机的不负责,并且肯定要被那些开近光灯的司机们在心里“亲切问候”了。
而且,远光灯不仅是让对向车道的司机感受到刺眼这么简单,还会造成视野盲区,非常危险!
本人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晚上9点,在省道上车速85km/h,我前面有一辆农用车,车速非常慢,车的尾灯坏了,然后对向车道开的远光灯,我开的近光灯,我完全看不到那辆农用车,当我跟农用车抵近到30米左右的时候我才发现,于是紧急制动变道,才避免了一场车祸。
万一当时我正好看我的反光镜呢?万一当时我正在来电话看了一眼车机上的来电人姓名呢?万一我当时再想别的事反应没那么快呢?
因此,作为经常在国道省道上开车的我,对不分情况的远光灯司机非常生气。借此吐槽。
希望各交通参与者遵守起码的交通法规,为自己着想的同时也为别人想想,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也要给他人行个方便。
当然我更希望,我们各地的经济能不断持续的发展,不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在国道、省道上也有一个更好的照明条件,来保障我们司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