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异常标注的档案,一段被模糊的身份认定,一场持续三年的艰难沟通,让一位亲历渡江战役、扎根建设一线的同志,晚年面临身份存疑、履历不全、信息存误的困扰。本应被郑重对待的功臣档案,却在移交与管理中留下诸多疑问,家属希望通过合理途径还原真实情况,厘清历史信息。
沈老先生1926年11月出生,雇农出身,1949年6月在浙江长兴主动参军,投身渡江战役,先后担任通讯员、战士、副班长,为新中国成立奉献力量。早年征战岁月里,他腿部留下大面积伤疤。
1953年,其响应号召投身治淮工程,在淮委直属单位担任助理员,持有正式治淮证;1955年起在安徽省水利单位系统工作,1958年调入省公安单位,1959年12月凭组织介绍信正式调入华阳河农场。此后他曾下放东至县劳动六年,返场后持续在岗履职。


(治淮证,沈老先生家属提供)
1987年沈老先生正式办理离休。其妻子吴老太太1956年跟随丈夫参与治淮工作,属于正式入职的国家职工,1957年生下长子。一家人凭组织介绍信落户农场。


(档案,沈老先生家属提供)
据家属陈述,健在的沈老先生,档案却被“错误归入”死亡人员档案库。1992年11月4日,安徽省水利单位在沈老先生完全不知情、本人健在的情况下,将其人事档案定性为“无头档案”,移交至省档案馆死亡人员库存归档。家属称,据相关工作人员所述,该库房仅收纳已故人员档案,健在人员档案不予接收。2019年、2021年家属两次前往查档,均因档案归属问题被拒,无法查阅核实信息。直至2023年,这份“错误归档的档案”才被挪至水利单位档案存放区,但此前的死亡档案“错误定性”始终未被官方撤销,也无任何书面纠错文件,相关情况仍有待核实。



(无头档案名单,沈老先生家属提供)
针对档案调整事宜,家属表示,安徽省档案馆曾告知家属,档案馆仅承担保护、保管档案的职责,无任何权限调整、修改、更正档案内容及定性信息,此前所谓档案调整的相关说法,均为华阳河农场单方面表述,并非档案馆官方操作。
档案管理疏漏争议,导致沈老先生工龄核算、离休待遇出现偏差。其1949年至1959年参军、公安、水利、治淮的十年关键工龄材料大量缺失、未完整归档,仅有一张治淮证可佐证过往工作经历。目前华阳河农场仅认可其农场任职期间工龄,老人离休初期月工资51元,后续调整至8050.50元,1949年至1959年这十年核心工龄始终未被纳入核算。与此同时,档案中老人出生年份出现1926年、1927年、1930年三种不同记载,信息混乱仍待核实更正。
档案争议的影响波及全家两代人,家属合法权益均受损。妻子吴老太太1956年正式参与治淮工作,却被农场认定为劳动家属,早年正式工作经历未计入工龄,晚年缺失对应养老保障。此外,家属回忆,父亲离休时曾有包地折算工龄的口头承诺,最终未兑现;次子早年参军时,也因档案“名字录入错误”遭遇入伍受阻。
面对家属的诉求,涉事部门回复并未能让家属方满意。2022年8月,安徽省水利单位出具信访答复,仅承认1992年错归无头档案,否认死亡档案定性。2021年至2023年,华阳河农场多次出具答复,坚称工龄、待遇、年龄认定均无差错,计划陪同协调解决。省档案馆仅配合调整了档案存放位置,依规保管现有档案,无权限出具书面纠错文件,加之当年经办人员已调岗,相关问题线索难以追溯。
三年维权之路艰难曲折,全程基本由家属独自奔走。沈老先生女儿多次对接水利单位、档案馆、华阳河农场,申请查档、核实、协商整改,但农场方未能主动与水利单位沟通对接档案事宜。且关键档案由部门专属保管,家属查阅、取证权限受限,无法拍照留存相关信息,维权取证难度极大。
如今沈老先生已近百岁高龄,家属诉求恳请相关部门书面撤销其“无头档案”、“死亡档案”的定性,恢复沈老先生真实档案身份;补全1949至1959年工龄,重新核算离休待遇、补发差额;核实吴老太太治淮工龄,落实养老保障;彻查本次档案管理争议问题,出具官方情况说明与整改方案,正式回应合理诉求。
沈老先生半生戎马、半生建设,奉献毕生心血。功臣的履历与档案,是历史的见证,更是对奉献的铭记。家属希望相关部门能就档案管理疏漏争议核实,补齐待遇缺口。期待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厘清所有问题,给出一份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