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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主刀剖腹产致新生儿脑瘫,四年维权路为何走到今天才被看见

2022年3月5日凌晨,甘肃平凉的37岁产妇秦红利被推进了平凉市妇幼保健院的产房。她此前经历过三次怀孕,第一个孩子因意外

2022年3月5日凌晨,甘肃平凉的37岁产妇秦红利被推进了平凉市妇幼保健院的产房。她此前经历过三次怀孕,第一个孩子因意外去世,第二次怀孕以流产告终,第三次才顺利生下一个男孩,这一次,她满心期待着一个新生命的到来。产检资料显示,她的染色体检测结果为“低风险”,唐氏筛查也未见异常提示,一切看起来都在正常范围内。然而,没有人告诉她,迎接她的将是一场噩梦。

秦红利分娩过程中突发脐带脱垂,医院决定实施紧急剖宫产。但麻药尚未起效,她就在剧痛中晕厥了过去。醒来后,预想中女儿在身边安睡的画面并没有出现,产房里安静得诡异,没有孩子,没有哭声。还没等她缓过神来,护士开始在产房里反复翻找一块遗失的纱布,随后她被推去做了X光检查。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没有医嘱、没有书面告知、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秦红利又被推进了手术室,接受了第二次开腹。手术结束后,她清楚地看到医生从腹腔内取出一块血迹斑斑的纱布。那些片段拼接在一起,指向一个让她细思极恐的判断:那块纱布,极有可能曾被遗留在她体内。而这些关键细节,在当天的手术记录中却毫无痕迹。

女儿因窒息过久被紧急转往上级医院抢救,最终被确诊为重度脑瘫,无法独立行走,无法开口说话,日常只能依靠流食维持生命。一个家庭的希望,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彻底崩塌。

秦红利的维权之路一走就是四年。直到2026年3月5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存在对水囊引产指征把握不充分、脐带脱垂发生后处置不当、剖宫产实施不够及时等多项医疗过错。鉴定认定,这些过错与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及后续脑性瘫痪之间,具有同等原因力。此外,院方对秦红利实施的第二次开腹手术被明确认定为错误医疗行为。

更早之前,2025年7月,当地卫健部门已查明,涉事医生干丽敏和尚蓝天伪造了秦红利病历中的手术记录和手术后病程记录,那些关于“X线透视显示有少量液平面”等记录,均系伪造。

企查查信息显示,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开办资金1.15亿余元,曾多次因医疗损害纠纷被起诉,还曾因环保问题被罚20万。更值得关注的是,涉事医生尚蓝天不仅是这场手术的参与者,还是该院的副院长、妇产科主任医师,曾获得平凉市“三八红旗手”、平凉市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另一位涉事医生干丽敏为产科副主任,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20余年,也曾两次获得区级三八红旗手称号。

然而,这些荣誉与光环,与患者家属的遭遇形成了刺眼的反差。根据4月13日至19日的排班信息,尚蓝天和干丽敏仍正常参与轮值。这意味着,即便司法鉴定已经明确认定了医疗过错,即便卫健部门已经查实了伪造病历的行为,涉事医生依然可以在岗位上正常接诊。

2026年4月2日,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然而开庭前两天,当地法律援助律师突然解除了代理,留下没有任何诉讼经验的秦红利夫妇两人独自出庭。庭审从上午持续到中午,法院未当庭宣判。四年维权,至今仍在等待一个说法。

据悉,秦红利原本更倾向选择剖宫产,但在医院医生的建议下最终放弃了原有想法尝试顺产,随后按照院方方案接受了水囊引产。也就是说,整个分娩过程中从方案选择到应急处理,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出现了问题。

北京宜度律师事务所乔冬冬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解释,“同等原因力”意味着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自身原有因素所起的作用相当,难分主次。具体到本案,鉴定机构认定平凉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过错确实是导致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及后续脑瘫的原因之一,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法律实践中,当鉴定结论为“同等原因力”时,法院通常会认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承担50%左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但赔偿真的能弥补一个孩子的一生吗?一个重度脑瘫的孩子,她的未来在哪里?她的父母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陪她走下去?

一个被评为“三八红旗手”的副院长,一个被授予“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称号的医生,在这起事件中暴露出的医疗过失、未签字手术、伪造病历等行为,是不是说明荣誉和资质并不能等同于真正的责任与良知?涉事医生仍在正常接诊,这让很多即将生产的准妈妈们如何放心走进这家医院?

医疗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与健康,产科更是一个家庭希望开始的地方。一次医疗失误,改变的是一个孩子的一生,击碎的是一个家庭的未来。这起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只是个案,更值得整个医疗行业深思:当制度把关不严、责任追究滞后,谁来为普通人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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