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消字号”消毒产品,被包装成能“转阴”、能治“癌前病变”的“神药”;一家无医疗资质的生物科技公司,频繁被当地医院医生推荐,堂而皇之地提供妇科上药服务……原本满怀希望备孕,黑龙江齐齐哈尔女子吴某(化名)却在接受所谓“治疗”半年后,最终失去了子宫。吴某维权半年多,揭开了当地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借“消字号”产品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的黑幕。
近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齐哈尔市正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旭公司)因对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价格公示不规范,被处以20万元罚款。而吴某反映的核心问题——“无证行医、非法诊疗”,已被移送当地卫健局处理。
当地医院频繁推荐到某门店治疗,专管HPV感染
今年3月,吴某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自己此前处于备孕状态。2023年,她在当地的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检查出HPV感染。据她描述,接诊医院的医生并未在其所在科室直接给她治疗,而是推荐她前往齐齐哈尔市正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称那里有专门的治疗方法。
等到了现场,吴某发现,这里正是她2017年被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医生推荐来治疗妇科的那家店,2018年更换了名字和地方。“当时花了8000元治疗了一阵子,价格贵,效果不是太明显,就没继续在那里治疗。虽然地方换了,名字换了,人员还是那批人。”
“治疗”门店
“就是一家路边的门市,他们用一款叫‘派特灵’的药,能治疗HPV,声称只要不是癌,哪怕是癌前病变都能治好,转阴率高达97.5%。”吴某回忆,当时她备孕心切,加上是医院医生推荐,便对此深信不疑。
根据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2023年6月14日至12月15日期间,正旭公司为吴某提供了“HPV感染及癌前病变治疗”服务,包括使用“派特灵浓缩型”等产品进行妇科上药,共计收费23611元。在此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宣传中多次使用“中药”制剂、“治愈转阴率97.5%”“疗程6周左右”等用语。
治疗感染半年无效,赴京确诊已发生病变
然而,经过近半年的“治疗”,吴某在本地复查时发现,HPV感染并未好转,反而出现了病变。感觉不妙的她立即前往北京寻求进一步诊治。
在北京,她被确诊为宫颈病变,且病情较为严重。医生告诉她,此前在局部使用的某些产品可能存在刺激风险,有导致病情急速发展的可能。最终,吴某不得不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并经历了放化疗。这对一位计划通过试管婴儿再次生育的女性来说,无疑是沉重打击。
“我2021年时健康状况还可以,每天跑10公里,妇科也没什么问题,谁知道2023年治疗后病变发展这么快。”吴某痛苦地表示,“他们根本不是医疗机构,给我上药的不是医生,用的产品也根本不是药。”
涉事产品实为“消字号”消毒品,说明书注明“不是药品”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吴某所使用的“派特灵抗菌液”,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为(津)卫消证字(2021)第0587号,属于消毒产品。其注意事项第3条明确标明:“本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护理、保健作用。”然而,正旭公司向消费者宣传时,却将其包装成能治疗HPV感染及癌前病变的“中药制剂”,并宣称具体“转阴率”。
一个仅能“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消毒剂,被正旭公司包装成能攻克 HPV、治愈癌前病变的 “中药神药”,他们也从不让消费者看到他们产品的包装盒。更严重的是,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无“医疗诊疗服务”项目,却长期非法开展妇科检查、宫颈上药等医疗活动,涉嫌非法行医。
事发后,正旭公司拒不承认曾为吴某提供治疗。为此,吴某向市监、卫健等多个部门举报。
经龙沙区市监局查实,正旭公司将“消字号”产品宣传为药品、虚构治愈率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商业宣传。
2026年4月,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正旭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构成对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问题。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龙沙区市监局对涉事公司的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程度较轻、主动配合调查,依据相关裁量规定,市监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已对价格公示及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改正。
龙沙区市监局调查认定,正旭公司在2023年为吴某提供服务期间,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无“医疗服务”项目。对于该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的问题,已依法移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卫生健康局处理。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者看到了龙沙区市监局对该家公司的处罚决定书。
卫健局驳回举报人举报,该回复被区政府撤销并要求重新调查
在接到吴某的举报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卫生健康局给她回复称:根据其营业执照所载内容,消毒剂的销售属于该公司一般经营项目范围,符合其法定经营权限,且提供的线索已超过两年的追诉时效。
重新调查处理通知书
“我如果不是来治病,谁会花2万多元买消毒剂?而且我忙着治病,最后一次付款是2023年9月,并且后面还在治疗,2025年9月就说不受理了。”对于卫健局的回复,吴某不服,提出复议。今年4月8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发布重新调查处理通知书,撤销了区卫健局于2025年12月17日作出的《关于***女士举报齐齐哈尔正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回复》,要求重新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我现在就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不要再被骗了。”吴某表示,是医院医生的推荐让她走上了这条路,而一家没有医疗资质的公司,竟能长期从事妇科上药等诊疗活动,其间监管缺失。
4月20日,记者拨打了吴某提供的治疗门店杨女士的电话,对方声称自己只是客服,告诉患者治疗的地点,和该家公司没有关系。然而,记者在企查查上发现,杨女士是该家公司的监事,据知情人透露,杨女士是该家公司法人的妻子。
随后,记者联系到区卫健局处理该事件的执法人员,对方表示具体情况需要和局里对接。
针对医院医生推荐行为是否合规、卫健部门对“非法行医”的调查进展等问题,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