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就“磁县法院副院长胡某某在办理案件期间接受当事人好处,在判决案件时存在事实不清”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该情况通报,是对近日媒体披露“磁县一法官在办案期间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回应。

通报称,针对媒体的报道,该院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经查,报道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磁县法院副院长胡某某在赴外地取证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5年4月,市纪委已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部门已启动对胡某某的免职程序。
还有,关于媒体报道中反映的张某某诉李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债权转让事实不清,邯郸中院已于2025年11月依法裁定撤销原一二审民事判决,发回磁县法院重审。
法律工作者和经历过案件的当事人都知道,案件在一、二审之后,依法撤销的难度很大,比例很小。
本案中尽管张某某诉李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但能够发回重审的关键点,还是当事人抓住了“磁县法院副院长胡某某在赴外地取证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这一违规违纪事实,才推动了邯郸中院对案件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