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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甘某姬老人就医检查后四天殒命引争议 诊疗疑点重重家属盼公道

生命至上,救死扶伤是医疗行业刻在骨子里的职业初心,一份坚实的医疗保障,更是万千百姓心中最基本的民生期盼。可在广西玉林,七

生命至上,救死扶伤是医疗行业刻在骨子里的职业初心,一份坚实的医疗保障,更是万千百姓心中最基本的民生期盼。可在广西玉林,七十五岁老人甘某姬的一次常规复查,却让这份期盼彻底蒙上阴霾。2025年11月2日,甘某姬老人因咳嗽痰多入住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入院时尚能生活自理的她,历经两次气管镜操作后病情急转直下,11月11日至14日短短四天便不幸离世。家属在无尽悲痛中,发现诊疗过程第二次未告知的肺穿刺、一片漆黑的病历、拒绝封存的监控等诸多疑点,而监管部门的调查更是结论矛盾、超期办理,这场追寻真相与公道的维权之路,让家属在丧亲之痛中更添心寒。

2025年11月2日,甘某姬老人因咳嗽痰多前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17楼呼吸科40床复查,此前老人因甲状腺肿瘤侵犯气管已安装气管支架,彼时老人仍能自主吃饭、如厕,生活完全自理。11月5日,老人接受第一次气管镜操作后,痰量明显减少,生命体征平稳,主管医生也告知家属,支架内的新增物与肉芽已清理完毕,气管会恢复通畅。不料当日下午,主治医生却突然表示,因手术时未备高频电刀设备,气管内还有半堵的新生物未清理,要求次日再次为老人实施气管镜消融术。彼时老人血红蛋白仅78g/L,身体状况孱弱,家属担心老人无法承受连续手术的折腾,当即提出反对,经反复沟通,手术才被推迟至11月11日。

谁也未曾想到,这场被迫推迟的手术,竟成为老人生命走向终点的关键转折点。11月11日第二次气管镜操作结束后,老人被送回病房时仍处于麻醉状态,院方既未当场告知操作结果,反而紧急推来监护设备,对老人的心率、血压、血氧进行全程监测。老人苏醒后,随即出现剧烈咳嗽、呼吸困难、无法进食的症状,往日能自主活动的她,此后再也没能下床走出病房,连吃饭、如厕都需要家人全程照料,只能依靠强心利尿剂、气管扩张泵勉强维持生命,身体各项体征持续恶化。直至11月12日凌晨,值班医生才向家属道出实情:第二次手术更换了主刀医生,原本计划处理的气管半堵新生物不仅未被消融,反而发展为完全堵塞,这也是老人呼吸困难的根本原因。此时老人已生命垂危,院方才匆忙催促家属签署病危通知书,还告知家属ICU无床位、无呼吸机,无法进行有效抢救。

此后的三天里,老人全靠药物勉强维持生命,院方始终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补救措施,反而多次向家属施压,要么催促签署病危通知书,要么要求接老人回家,或是同意为老人进行ICU插管。11月14日,老人瞳孔彻底失去反射,生还希望已然渺茫,家属无奈之下同意插管,随后将老人转往博白人民医院继续观察,可这份最后的努力终究未能留住老人的生命。11月15日清晨,甘某姬老人因呼吸衰竭离世,从入院时的生活自理,到十余天后的撒手人寰,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家属陷入了撕心裂肺的无尽悲痛之中。

处理完老人的后事后,家属一心想要还原诊疗全过程的真相,找到老人离世的真正原因,可从医院获取到第二次检查后四天相关诊疗资料的过程,却布满了重重阻碍。11月26日家属正式申请复印病历,院方却无故拖延办理,直至12月2日家属才艰难拿到不完整的部分病历。

这一行为早已远超《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3日内提供病历的法定时限;家属申请封存病历原件,被院方以各种理由直接拒绝;申请封存诊疗相关监控,院方仅提供了护士站、病房门口的无声走廊视频,手术室操作录像、医生办公室的术前术后谈话录像,均以“设备维护中”“无相关录像”为由推诿搪塞,即便家属无奈报警及多次12345反映,仍无法调取这些关键监控资料、病历原件封存、电子病历的拷贝等。

更让家属感到震惊和愤怒的是,在复印的病历中,家属意外发现了一份病理图文诊断报告单,上面明确记载着“送检少量肺组织”“活检小组织”,可整个诊疗过程中,医生并未跟家属沟通提及过的肺穿刺及活检的医疗行为,这场关乎老人身体的侵入性医疗操作,竟在家属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进行。

万般无奈之下,家属于2026年2月6日向玉林市相关部门提交正式投诉申请,希望监管部门能及时介入调查,彻查事件全部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逝者和家属一个公道。可这份关乎人命的投诉,却并未得到监管部门的应有重视:相关部门将投诉办结日期随意设定为4月7日,远超《信访工作条例》中60日内办结的法定时限;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相关部门给出的调查结论竟为“不存在肺穿刺”,这一结论与病理报告上的白纸黑字形成鲜明矛盾,明显未对关键证据进行实地核查。面对家属的合理追问和正当质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仅不予正面回应,反而态度恶劣、推诿扯皮,这种踢皮球式的处理方式,让家属的维权之路雪上加霜,更让家属的内心凉到了底。

我国《民法典》第1219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早已明确,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配合患方封存病历原件及监控等电子数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也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投诉事项客观、全面、及时核查。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未经告知实施肺穿刺、拖延复印病历、拒绝封存关键诊疗证据的行为,已然公然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彻底背离了医疗行业的基本职业准则;玉林市相关部门调查结论与实物证据相悖、超期办理投诉、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更是违背了监管部门的核心履职原则,让医疗监管的底线受到了严重挑战。

生命本无贵贱,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值得被敬畏,每一次诊疗行为都应被审慎对待。甘某姬老人的离世,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锥心之痛,更折射出医疗诊疗和监管环节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手术前忘带设备导致的二次操作,到术后刻意隐瞒病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从未经家属知情同意的肺穿刺,到被遮蔽的病历、无法调取的关键监控;再到监管部门敷衍了事、结论矛盾的调查,每一个环节,都触碰着医疗行业的职业底线,都消磨着公众对医疗体系和监管部门的信任。

医疗行业连接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承载着百姓对生命健康的期盼,唯有让每一次诊疗行为都回归规范本质,让每一份监管职责都落到实处,让每一个违法失责者都受到应有的追究,才能真正守护好百姓的生命健康权,才能让医疗行业救死扶伤的初心不被辜负,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这是逝者家属心中最真切的期盼,更是整个社会对医疗健康领域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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