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澳门又公布了一起案件,内地女性告内地男士性侵,警方调查后发现是自愿,最后女方因诬告和勒索被抓。从24年6月至今,澳门对外公布的同类案件已达14起。
“精心计算”
先聊聊这次这个案子。细节很有意思,王某和这位男士不是第一次,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给钱走人,相安无事;第二次还是给钱走人,但问题出在“防护工具脱落”上。就因为这个,王某直接开价8万“补偿”,男士不干,她转身就去报警说被强奸。

这一套操作,是“受害者”应有的反应吗?
显然不是。
女方的动作链条太完整了:发现意外情况—立刻提出金钱补偿—被拒—启动“刑事控告”。这根本不是一个受害者应有的反应,妥妥是事先备好的“执行预案”。
这也从侧面说明在这些案件里,报警不是目的,是手段。
“性侵”的罪名,不是用来求公道的,而是用来勒索对方就范的。
舆论对立
现在国内互联网上,只要爆出性侵或骚扰事件,评论区的性别对立情绪就特别重。
为什么?就因为信任感在被一点点侵蚀。而这种诬告案,就是侵蚀信任感的头号杀手。
如果这种事情多了,大家心里就会有个预设:只要女方报警,不管男方是不是冤枉的,报警一方在舆论场上就先输一半。

社会舆论和大众朴素的情感在大多数情况都会倾向于预设“女性是弱势方”,这本身是出于保护弱者的善意,可一旦被有心人反复利用,结果就是狼来了的故事。
等真正的、被伤害的女性鼓起勇气去报警时,周围人包括执法者,心里可能都会多打个问号:这是不是又是要钱没谈拢?
所以,我们在呼吁严惩性侵的同时,必须也要有同样的声音去严惩诬告。
法律如果只保护一方的“性别”,而忽视另一方的“事实”,那法律的天平就歪了。
澳门案例
我们再回到最近披露的这个案子,不得不说,澳门警方的处理方式很专业。
调监控、查聊天记录、做身体检查,一套流程下来,全程靠证据说话。没有因为性别和先发指控,就先入为主地把“被告”直接摁住。而是用完整的证据链去还原“全程自愿,不存在性侵行为”的事实。

这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靠实际证据不靠观点站队,靠客观逻辑不靠主观情绪。
这种案例就应该多宣传,让某些想动歪脑筋的人明白:这“生意”风险极高,回报为负,还很可能吃牢饭。
同时,也给广大男性同胞提个醒,洁身自好当然是第一位、最重要的,但遇到“诬告”也别慌,相信证据,法律会还你清白。
社会互信
最近内地也有不少类似事件上了热搜,有的甚至靠一篇“小作文”就能让男性社死,结果调查出来,反转再反转。
这背后其实是同一个逻辑:利用性别红利和舆论同情,去达成自己的私利。

这其实非常危险,它会让整个社会的互信被透支。
当“她说是”不再等于“他就是”的时候,舆论场就会陷入无休止的“她言”与“他语”的撕扯中。
扯到最后到最后,真相不重要了,立场才重要,这也恰恰是一个法治社会最不应该出现,大众最不想看到的。
敬畏法律
澳门披露的接连14起诬告性侵案例,其实也给整个社会抛出了一道思考题:
法治社会,既要保障普通人遭受侵害时有渠道发声,也要守住底线,不让维权通道变成敲诈勒索的工具。

它也同时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没有性别之分,只有事实和证据。
对于每个人来说,最好的护身符不是性别,而是遵纪守法和有留存证据的习惯。
“权利”和“责任”永远是对等平衡的,报警维权当然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这份权利的前提,是陈述客观事实。
自由不能没有边界,诉求不能依靠谎言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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