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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让消费者“隐形同意”的底气从何而来

日前,有媒体专门办理了一批全新手机号,独立注册并登录多个平台,通过日常操作,全程记录手机号的收集方式、授权流程、后续使用

日前,有媒体专门办理了一批全新手机号,独立注册并登录多个平台,通过日常操作,全程记录手机号的收集方式、授权流程、后续使用及信息安全情况。实测结果显示,多个平台中仅一家让用户主动填写手机号,其余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收集问题。对此,消费者不得不“隐形同意”,将本属于个人隐私的手机号授权给商家、平台。

这是媒体实测部分平台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的情况,这次测试发现了不少问题,部分平台直接将手机号设为下单“硬门槛”,消费者不填手机号就无法下单;部分平台虽然设置了授权勾选框,但默认勾选“同意”,且未用显著方式提醒用户;而且,消费者在部分平台下单不久就接到了骚扰电话。这意味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安宁权,遭遇平台不同程度的侵害。

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既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也明确规定取得个人的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但从实测情况看,部分平台根本没有遵守法律规定,而是强行或变相强行收集消费者手机号,导致消费者不得不“隐形同意”平台霸行。

那么,平台违规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的底气从何而来?首先,以“正当理由”行“违规收集”之实。由于手机号是重要联系方式,平台就以“商家会尽快联系你”等借口直接强行收集手机号。其次,以“平台强势”欺凌“个体弱势”。例如平台不提供“是否同意授权”选择入口,直接剥夺用户选择权就是例子。其三,以“违规收集”为“精准推销”创造条件。

今天,手机号已经不只是联系方式,对消费者而言是重要的个人隐私信息,而平台违规收集后就变成了重要的资产,既可以利用手机号进行精准推销,也将手机号当成重要数据资产来为平台融资等提供支撑,还可能通过倒卖、泄露消费者手机号获取不当利益。当平台收集手机号存在多种利益诉求,相关法律规定就会被抛在脑后,消费者就变成最大受害者。

近年来,工信部等部门已经多次通报部分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其中就包括强行收集用户手机号。就在12月4日,有关方面通报69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其中提到的“联系方式”就包括手机号。当官方检测与媒体实测均指向部分平台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可见违规现象点多面广、屡禁不止。对此,只能扩大检测范围,对违规行为严惩。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规处理个人信息,或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应处罚力度更大。

既然部分平台违规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的行为很霸道,而且受利益驱使,唯有从严从重开出罚单,才能对这种霸道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只有让违法平台付出更大代价,才有望使其算一笔“账”——违规收集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划不划算。这需要有关方面通过检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也需要消费者注意保护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面对平台侵权消费者要勇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