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兴,扰动朝野。
清代重文轻武,“不学无术”成为武官的基本标志,为社会所鄙视。
兵无斗志,将无战心。
就是对付太平军这种以流民为主的队伍,也几乎是一触即溃。
于是被儒家思想武装起来的文官,不得不干起了武官的活。
就连翰林院这种读书养望的清贵之地,也不那么平静了。

咸丰三年(1853)正月,翰林院编修李鸿章奉旨随同侍郎吕贤基回原籍办理团练。
当时督办安徽军务的钦差大臣是胜保(因为常吃败仗被戏称为“败保”),败保怀疑李鸿章借办团练据地自雄,暗地里与土匪相勾结,经常给李鸿章穿小鞋。
关于李大人这一阶段狼狈不堪的生活,当时队中有一位姓宋的游击(后保的官衔)向赵凤昌有如下的描述(赵风昌记入他的《惜阴堂笔记》):话说有一回土匪攻乡围(当时的一种乡村防御建筑),李鸿章率勇丁出战,结果败退,回到本围,围里的人都跑光了,直奔一户人家的厨房,饭正好蒸熟了,于是李鸿章一只脚踏在灶沿上,一只手去掀锅盖,一只手去拿碗,根本来不及用筷子,也没有菜,只把饭往嘴里猛塞,随塞随喊:“队里的快干(干饭之意),干完了好跑。”
谁能想到,这就是后来威名赫赫的中堂李大人呢。
咸丰十一年,尚未被太平军占领的孤城上海的商绅,愿意每月出十万两饷银,请求曾国藩派兵保护上海。
曾国藩本想让弟弟曾国荃去,曾国荃不愿去。
于是想到了幕府里的李鸿章,李鸿章便联络当时在家乡办团练时的老相识,募集了几千人。
这就是后来名扬天下的淮军的底盘。

当时上海的武装主要是外国兵,他们看到这支穿着草鞋、大脚裤,破衣烂衫、状貌粗鄙的“军队”,有如乡下种田的农夫,十分瞧不起,称之为“大裤角蛮子兵”。
面对别人的取笑,李鸿章十分淡定。
他说军队最重要的是能作战,并不在于外表是否美观,等我们打一仗,你们再笑话也不晚。
果然,没多久,淮军就在虹桥露了一手。
以三千人大破太平军十万之众,直接扭转了东南的战局。
观战的洋兵瞠目结舌,淮军的声威从此大振。
当时上海的洋泾滨街道,不许行人随地小便,违者重罚,但对淮军士兵例外。
租界里的妓馆舞楼歌舍,一般都有“保安”,用来对付那些粗野鄙陋的恶客。
但这些“保安”一看到这些穿大裤脚的淮军士兵,一切都不敢计较。
后来李鸿章率领这些淮军子弟追剿捻军,因为捻匪是流寇,机动性强,为了往来抄袭,淮军得紧紧地咬住,几天几夜驰驱不停是常事。
李鸿章在给皇帝的奏疏中屡次提到,军士回到老营休息时,都是又累又饿,面无人色,甚至有劳累过度吐血而亡的。
正因如此,李鸿章终身对他的当年袍泽感念不忘。

他常说,自己带领乡井子弟,杀敌报国,侥幸取得成功,应该让他们也过几天好日子,多少积聚些钱财,好留给子孙。
其中有些人犯些小错误,他都是以宽纵为主。
这也成为后来淮军纪纲大坏的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