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害死在风波亭。那你知道“莫须有”到底是什么意思吗?
绍兴十一年,岳飞被秦桧以“谩侮先皇图谋反”的罪名下狱,按律当斩。
当时与岳飞同为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听闻此事,内心愤懑,就气冲冲的跑去质问秦桧,“你判处岳飞死刑,有何证据?”
秦桧回答道,“岳飞和岳云给张宪写信,意图谋反一事,虽然来龙去脉弄不清楚,但莫须有。”
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莫须有”这三个字在宋朝当时的意思是,或许是有的。听闻此言,韩世忠气愤的说道,既然是“莫须有”,如何能使天下人信服?这就是岳飞“莫须有”罪名的由来。
有史学家经过论证指出,“莫须有”更确切的解释应该为“不需要有”,但不管哪种解释,都说明岳飞谋反的证据不足,甚至无从谈起。由此可以看出,秦桧欲置岳飞于死地的底气是多么的足。如果没有皇帝赵构的暗中授意,或是默许,秦桧怎会如此猖狂。
下面我们看看秦桧是怎样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岳飞的。
绍兴十年,也就是1140年,宋军在顺昌颍昌大败金军,取得大捷。正当金军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时,宋高宗赵构与宰相秦桧却打起了与金军议和的主意。
金兀术在信中跟秦桧说:和谈可以,但必须杀掉岳飞。
于是在秦桧的操纵下,皇帝赵构连续发了十二道金牌,把岳飞从抗金形势一片大好的前线召回。
光召回没有用,这也杀不了岳飞。
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于是,秦桧伙同自己的三个盟友:张俊、王俊和万俟卨。三人都跟岳飞有过节,个个都欲置岳飞于死地。他们为了给岳飞罗织罪名,真是绞尽了脑汁。
王俊本是岳飞的部下,他与张俊先是同时状告,岳飞伙同岳云和岳飞手下部将张宪谋反,同时万俟卨也上书弹劾岳飞。
赵构一听岳飞谋反,当即就将他打入大牢,还抄了岳飞的家。岳飞在牢中被囚禁了两个月,历经数次审讯,秦桧都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罪证。
秦桧无奈,最后只有通过编织罪名的方式定了岳飞的罪。
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秦桧在整理材料上奏给赵构时,还提供了岳飞说过的三句话,也就是所谓的证据:
第一句,因为皇帝德行不佳,朝廷要不得了。
第二句,我岳飞和太祖赵匡胤都是三十二岁当节度使。
第三句,岳飞问属下,天下大事该如何处理?属下齐声表示道,愿一切听从元帅吩咐。
所以秦桧给岳飞定的罪名是“谩侮先皇意图谋反”。
看到了没有?岳飞的罪都是用嘴说出来的。
绍兴十二年除夕前夜,39岁的岳飞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在临安的风波亭遇害,一代民族英雄,就这样溘然长逝。
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岳飞遇害后,赵构意味深长的说了这么一句话,“非卿不忠,非朕不明。”
不知他这是在替岳飞喊冤,还是在为自己叹息?
岳飞的死令人扼腕叹息,他的铮铮铁骨中洋溢着浓浓的元国叹息,他的民族气节始终值得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继承和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