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刷小红书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当皇帝和皇后离婚时皇后可以分走紫禁城一半财产吗?这个问题貌似脑洞大开。可我仔细查阅后还真挖出不少历史猛料!离婚这事儿可不是现代人的专利,而帝王家的婚姻更是一场场充满权谋、狗血与反转的大戏!可能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古代只有男性单方面休妻,而似乎很少听说有夫妻双方协商离婚这种事。既然民间尚且甚少听说此事,那么更何况一国之君九五之尊呢?古代被废被打入冷宫的皇后倒是不少,但这似乎都不属于我们所理解的离婚概念。可如果我们把皇帝这个概念换成一国之君就可以说道说道了。

中国的皇帝制度起源于秦始皇,那么在此之前春秋战国诸侯国君的婚姻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如果我们不只拘泥于中国历史,那么日本、印度、中东、欧洲等地历史上是否曾出现过君主离婚的案例呢?在秦始皇还没一统天下的先秦时代离婚这事儿可不像后世那么 “讲究”。那时候的婚姻观念是 “夫妻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那时离婚就跟现代人换工作似的说散就散。先秦时代不仅男子能休妻,女子也能主动 “炒丈夫鱿鱼”。春秋时期齐国丞相晏婴的车夫每次赶车出门总是洋洋自得。他的妻子见到后就提出离婚。

车夫妻子给出的离婚理由是:晏子身高不满六尺当宰相,你八尺大汉给人赶车却洋洋得意目中无人。不过诸侯国君要离婚可就没这么简单了。他们的婚姻大多是政治联姻,因此离婚往往伴随着复杂的外交博弈乃至战争。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有个来自蔡国的妃子。有一天齐桓公和蔡姬泛舟湖上。蔡姬在船上玩闹弄得船身猛烈摇晃。担心落水的齐桓公大声制止蔡姬,但生性活泼好玩的蔡姬反而故意让船晃得更猛烈了。被吓坏了的齐桓公上岸后就下令把蔡姬送回蔡国。蔡国方面以为被退婚就把蔡姬改嫁他人。

齐桓公这下不干了:“我只是让她冷静冷静,没说要离婚啊!” 齐桓公带着八国联军就打上门去找蔡国 “讨公道”。结婚、离婚说起来是家事,但国君的婚姻状况变动搞不好会引发两国交兵。鲁国国君鲁文公的离婚更狠。鲁国第十九任国君鲁文公有两个妃子:长妃齐国人姜氏生了两个儿子恶和视;次妃秦国人敬嬴生下儿子俀。次妃敬嬴为了让自己的儿子继位联合朝臣襄仲杀了太子恶和次子视,然后逼着鲁文公和姜氏离婚把姜氏赶回齐国。同样是鲁文公在位期间杞桓公把鲁国嫁到杞国的公主叔姬送了回来宣布断绝两国之间的婚姻关系。

由此可见先秦诸侯国君离婚这种事还是比较普遍的。至于离婚时能不能分财产其实全看实力:如果是大国退小国公主,那么你觉得小国敢吭声要财产吗?反过来小国要是敢退大国公主,那么这个小国第二天还在不在都难说。欧洲王室的离婚戏码就更精彩了。中国在秦始皇之后成为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帝国,而欧洲却长期处于中国先秦以前那种诸侯割据的封建状态。欧洲的国王结婚或离婚往往会牵扯到一种特殊财产就是领土。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和阿基坦公国的埃莉诺结婚后一直生不出儿子。公元1152年路易七世争取到让教皇宣布自己与埃莉诺的婚姻无效。

埃莉诺和路易七世离婚后转头就嫁给了英国国王亨利二世,还把阿基坦公国作为嫁妆带了过去。此后英、法两国为争夺阿基坦地区打了几百年的仗。16世纪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更堪称是 “离婚界的天花板”。这位老兄为了生儿子一口气娶了六任妻子。这其中有两位直接被休、两位被砍头!当时欧洲天主教原则上是不允许离婚的,但国王们往往以各种理由争取让教皇宣布婚姻无效实现变相离婚。可亨利八世的原配妻子凯瑟琳来自当时欧洲最强大的西班牙王室。教皇不愿得罪正如日中天的西班牙,所以始终拒绝批准亨利八世的离婚诉求。

亨利八世一怒之下宣布脱离罗马教廷,转而创立英国国教由自己当教会的老大。亨利八世强行动用铁腕手段只要谁阻拦他离婚就统统送去见上帝。时任王室大法官托马斯·莫尔就因为反对国王离婚被砍了头。这一通操作引发了英国宗教改革堪称 “离婚改变历史”!俄国沙皇彼得一世与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叶夫多基娅是典型的政治婚姻。彼得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由父母出于政治意图为自己选定的妻子,而且叶夫多基娅的家族政治立场偏保守与彼得所推行的新政改革格格不入。1698年彼得宣布与叶夫多基娅离婚并把她打发进了修道院。

拿破仑的离婚则是 “事业型男人” 的典型:其实他和约瑟芬皇后的感情挺好,但两人婚后一直没能生出孩子。拿破仑没称帝时这还不算啥,但称帝后皇储问题就事关国本了。最终拿破仑从政治利益出发选择迎娶奥地利公主玛丽·路易丝。这就需要先和约瑟芬皇后离婚。约瑟芬虽失去了皇后头衔,但拿破仑给了她一大笔钱和豪华庄园也算是 “和平分手” 了。到了近现代王室离婚已没过去那么血腥了。这时财产分割才逐渐取代政治博弈成为王室离婚案件的重头戏:1931年中国末代皇帝溥仪的妃子文绣以“溥仪生理缺陷+长期虐待”为由起诉离婚。

当然这时溥仪其实已不是皇帝了。这起末代皇帝离婚案以文绣一次性获得5.5万银元赡养费告终。这笔钱折合成如今的人民币约为200万元,但扣除律师费、诉讼费等开支后文绣实际到手约2.6万银元。清朝皇室在支付赡养费的同时提出了文绣不得再嫁他人、必须回北平娘家居住、不得公开批评溥仪或损害其名誉等条件,后来由于时局变化致使其中一些条件并未严格执行。距离我们如今年代更近的英国查尔斯王子和黛安娜王妃世纪离婚案中黛安娜不仅拿到了1700万英镑的一次性赔偿金,还获得了每年40万英镑的年金、肯辛顿宫的两套豪宅以及孩子的监护权。

日本和英国一样至今仍保留皇室。日本《皇室典范》禁止天皇离婚,所以日本天皇和皇后离婚这种事压根不会发生。除了天皇本人之外日本皇室其他成员可以离婚,但需要经过一套复杂的流程先脱离皇族身份才能离婚。至于财产分割啥的就别想了。日本法律规定皇室没任何私人财产。日本皇室成员居住的皇宫内从一砖一瓦到一针一线都是日本国有资产。皇室成员对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各项物品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既然都没财产还分啥呢?比如高圆宫宪仁亲王的次女典子就是宣布脱离皇籍、放弃津贴后离婚的。离婚后还得靠自己打工挣钱。

泰国现任国王拉玛十世堪称 “离婚界泥石流”:结了五次婚离了四次。如今拉玛十世身边有一位王后苏提达和一位贵妃诗尼娜。泰国其实早在1935年就已废止一夫多妻制。拉玛十世的父亲普密蓬国王也是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可泰国宪法明文规定君主具有司法豁免权不接受任何指控和审判。拉玛十世巧妙利用了泰国法律体系的bug彻底放飞自我。理论上只要他愿意爱娶几个都没人能拦得住。中东王室更壕。伊斯兰教法规定:男性可以单方面离婚,但必须给女方高额补偿。沙特公主离婚能拿到数亿美元。伊朗巴列维国王为了生儿子先后和两任妻子离婚都给予了丰厚补偿。

古往今来帝王离婚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感情问题,而是权力、利益的复杂博弈。先秦诸侯离婚引发战争,欧洲王室离婚引发领土变更、宗教改革。现在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当皇帝和皇后离婚时皇后能分走紫禁城一半财产吗?答案是:分不分财产乃至离不离得了婚全看实力!古代皇后要是娘家实力足够强,那么皇帝是不敢轻易离婚的;要是娘家弱能保命就不错了还想分钱?现代王室相对文明点,但还是 “实力说了算”—— 泰国国王有权任性,日本天皇连离婚都不行,英国王室得按法律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