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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 旗袍雪景”?想多了!古代女性在这儿的日子比黄连苦

“清朝 = 旗袍雪景”?想多了!古代女性在这儿的日子比黄连苦如果“穿越回古代想选哪个朝代”,有人留言说 “选清朝!想穿旗
“清朝 = 旗袍雪景”?想多了!古代女性在这儿的日子比黄连苦

如果“穿越回古代想选哪个朝代”,有人留言说 “选清朝!想穿旗袍行大礼,看紫禁城下雪”。我直接想泼盆冷水:真穿回去,你怕是连家门都出不去!请看下图,这就是你的样子

1.先说说 “怎么管老公” 这事儿

清朝特推崇 “女人要教老公”,还专门立碑表扬这种 “烈女”,《清史稿・列女传》里光记着的就有 59 个。你敢信?老公出轨,有的女的割自己耳朵表决心;老公赌钱,有的直接剁手指劝;老公喝醉耍混,有的干脆上吊,想用死把老公 “感化” 过来。朝廷还帮这些人建牌坊、写传记,明着告诉全天下女人:老公错了,你不能走,得 “教”—— 教到他服软,教到你自己没了命才算完。

2.女人的命,在清朝比草还贱

清代法律对女人那叫一个不公平。女的遇到事儿,大多不能自己去告官,得靠家里男人替着说。就算被老公打死,官府可能一句 “家务事” 就糊弄过去了。乾隆那会儿有个姓陈的,想把老婆卖了换钱,买家嫌贵不买,他直接把老婆捅死了 —— 结果官府判他无罪!理由居然是 “老婆是我的私人物品”。搁在唐朝,打死个丫鬟都得判腰斩;到了清朝,丫鬟被打死?没人管!

3.裹脚这事儿,清朝才真的 “下死手”

别以为裹脚是从宋朝就有的老规矩,错了!考古发现,清朝以前根本没有 “把骨头裹断” 的裹脚。古书里说的 “裹脚”,就是轻轻缠个布带子,要么保暖要么图好看。到了清朝,才变成真・断骨裹脚 —— 女孩三四岁就被布条勒着脚,把脚趾骨缠断,再把脚趾往脚心压。有的孩子痛到晕过去,有的脚烂得发臭。这破习俗一直传到晚清,把汉唐姑娘能踢球、能骑马射箭、甚至能上战场的劲儿,全给抹没了。

还有专门关寡妇的 “贞洁监狱”

嘉庆十一年,南京搞了个 “清洁堂”,官方说是 “安置守寡的女人”,其实就是个不让出门的 “贞洁监狱”。30 岁以下的寡妇,还得先过 “贞洁审查” 才能进去。一旦踏进门,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住的小屋不到六平米,一天就两顿稀粥,天天得干活织布,连门都不许出;爸妈死了不能去奔丧,话说多了就扣 “失节” 的帽子。她们只能靠扔铜钱、捡铜钱打发日子,直到铜钱上的字都磨没了。直到清朝灭了,这堵墙才裂了缝。民国初年,南昌有个王阿婆,是第一个走出清洁堂的人。她后来学医、教书,那年她都四十二了,才第一次看见大街长啥样。

4.童养媳的命,还不如一只镯子

清朝的记录里,至少 561 个州县都有童养媳。这些女孩大多六七岁就被卖到男方家,天天被婆婆打骂着干活:做饭、带我小姑子,等长大了才能跟 “老公” 圆房。要是婆婆没儿子,有的女孩还会被转卖,甚至卖到青楼。《刑案汇览》里记着,道光年间有个童养媳被害死了,最后就赔了一两银子 —— 一条人命,还不如一只镯子值钱。

被流放到宁古塔的女人,连死都是奢望

别忘了还有宁古塔这个地方,被发配到那的女犯人,宁愿自杀都不愿去。每天要走五十里路,背上还得扛三十斤的木枷,八十天得走四千里。脚磨烂了,官差就泼盐水 “治”;饿了只能吃雪。嘉庆那时候,有个礼部侍郎的女儿,掏了八百两白银想求饶,最后还是被官差轮流欺负。在零下四十度的雪地里,有的母亲会亲手勒死自己女儿,就为了保她最后一点清白。

最让人寒心的是 —— 这些根本不是 “老祖宗的规矩”

很多人觉得这些破事 “自古就有”,但翻历史就知道:童养媳、断骨裹脚、贞洁堂、教老公的牌坊…… 这些几乎全是在清朝闹到最厉害。而且清朝统治的两百多年里,还故意改前朝的史料,让后人以为这些破规矩是 “传了千年的传统”。可实际上,这些全是清朝搞出来的破事!

所以再有人说 “想穿回清朝”,我真想拍醒她:你脑补的那个清宫,根本不是啥人间乐园,就是女人的活坟场!历史不是瞎编的风花雪月,是真真切切的血和骨头堆出来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