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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追责,行刑反向衔接守住公平底线

二手车交易本是便民利民的市场行为却被不法分子当成“空手套白狼”的敛财捷径近日仁怀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二手车交易诈骗案对

二手车交易本是便民利民的市场行为

却被不法分子当成

“空手套白狼”的敛财捷径

近日

仁怀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二手车交易诈骗案

对涉案人员区别化作出处理

并以行刑反向衔接筑牢法治防线

真正实现“违法必担责、罚当其过”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下旬,陈某与王某精心策划骗局,以承担剩余111600元车贷为诱饵,从车主处骗得奔驰轿车,随即隐瞒贷款未结清事实,将该车以59600元转卖给李某,承诺限期过户却拿到赃款就失联。二人先后作案两起,将不法所得瓜分挥霍,让车主与购车人陷入“车财两空”的困境。

刑事不追责,为何还要受处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严格区分罪责,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于王某,该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作用地位等因素依法不起诉。但不起诉绝不等于“一放了之”,行政检察部门同步审查发现,王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若不予以行政处罚,势必形成追责盲区,既无法弥补被害人损失,也难以遏制同类违法苗头。

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行政检察官依法制发检察意见,督促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让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2025年12月,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意见,依法对王某拘留15日。这一举措,既坚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守住依法行政的底线,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堵点,杜绝“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的漏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检察官提醒

此类二手车诈骗手段隐蔽、迷惑性强,犯罪分子往往以低价为诱饵、以虚假承诺为掩护,极易引发财产损失与权属纠纷,成为民生领域高发风险点。年关将至,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交易二手车务必通过正规平台,核验车辆登记证、贷款结清证明等关键证件,谨防落入“低价捡漏”“快速过户”等诈骗陷阱。

来源:仁怀市人民法院文字:温媛、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