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南方电网与国家电网首次完成跨经营区现货交易,180万千瓦西南清洁水电瞬时直达华东负荷中心,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临门一脚”。
2025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1032号)。首次以制度形式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设定“体检表”和“评分表”。
这份文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电改从“搭框架”正式迈入“精运营”的新阶段,也为历时十年的新一轮电改提供了量化闭环。
从2002年“厂网分开”到2015年“新一轮电改”,再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中国用十年时间走完了欧美近三十年的市场化历程。
实现了资源配置方式从“计划电”向“市场电”的历史性跨越。
回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十年征程,可以清晰看到一条“破—立—融”的螺旋上升轨迹。
今天,当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进入2.0阶段,回望来路,或许能更好理解“全国统一”四个字的千钧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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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号文”拉开新一轮电改大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发布,被誉为“第二轮电改”的总纲领。
“9号文”明确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径,构建起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框架。
放开新增配售电业务,打破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的传统格局,引入社会资本激活市场活力;
放开输配环节以外的竞争性环节价格,让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动电力资源按市场需求优化配置;
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
同时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为改革平稳推进筑牢保障防线。
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关键突破,“9号文”首次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写入顶层文件。
与此同时,改革路径坚持“先试点、再推广”的渐进逻辑。
2016-2018年,新一轮电改进入试点攻坚阶段,首批8个电力现货试点(广东、山西、山东、浙江、福建、四川、甘肃、蒙西)陆续启动,正式拉开我国电力“日内实时价格”时代的序幕。
这8个试点涵盖了电力输入大省、输出大省及多元电源结构地区,具有极强的代表性,通过模拟试运行探索实时反映电力供需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全国性现货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试点推进的同时,市场化改革的配套举措同步深化。
发用电计划持续大幅缩减,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逐步打破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
2020年,全面取消燃煤标杆电价,将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彻底告别了长期以来基于成本定价的固定模式。
不仅有效反映电力供求与燃煤成本变化,更为价格环节的完全市场化铺平了关键道路,成为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里程碑式突破。
与此同时,发用电计划大幅缩减,2020年全面取消燃煤标杆电价,为价格完全市场化铺平道路。
这一阶段的改革以“破”为核心,重心聚焦于三大破除:破除计划电量、破除省间壁垒、破除价格双轨制,为后续腾出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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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4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四梁八柱” 搭建完成
随着试点探索的不断深入,电力市场建设逐步进入以“立”为核心的规则体系构建阶段(2020-2024年)。
市场运行的规范有序,根本在于规则的统一完善,这一阶段的核心目标便是搭建起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四梁八柱”,破解此前地方规则碎片化、省间衔接不畅的突出问题。
2020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企业、各电力交易中心及行业协会,用四年时间完成电力市场“四梁八柱”的制度搭建。
其中,2024年修订颁布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意义重大,不仅将规章名称调整为与《电力监管条例》表述一致的“运行基本规则”,更全面优化了市场范围、交易主体、交易类型等核心内容。
正式取代已运行19年的老版规则,成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根本大法”,奠定了市场运行的制度地基。
在核心规则统领下,6项关键配套细则同步完善,形成“1+6”基础规则体系。
涵盖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容量管理、市场注册、计量结算六大环节,全面覆盖“交易什么、谁来交易、怎么结算、如何监管”的全链条流程。
与此同时,跨区域市场协同的制度壁垒也实现关键突破。2024年《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正式获批。
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两大经营区首次就通道容量分配、价格形成机制、跨区结算模式达成全面一致,解决长期存在的“物理互联、制度隔断”顽疾。
至此,我国全面形成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电压等级最全、交易品种最丰富的统一电力规则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成,不仅为81.6万家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了公平规范的交易环境,更支撑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升至63%。
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大幅增长,真正实现了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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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统一市场”初步建成
2025年,既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设定的目标“交卷年”。
按照“三步走”战略路线图,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迈向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的阶段性目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规则打通:“1+N+5X”分层体系实现全国“一盘棋”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核心根基在于规则统一。
2025年,“1+N+5X”分层规则体系全面落地实施,构建起“国家统一、区域衔接、地方差异化”的三级规则架构。
国家层面“1”: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核心的统一基本规则,明确市场运行的总体框架和核心标准,确保全国电力市场的 “普通话” 标准一致。
区域层面“N”:针对跨省跨区交易特点制定的衔接细则,破解省间交易壁垒,推动区域内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省内地市层面“5X”:保留涵盖本地特色交易、民生保障等5类差异化“X 条款”,兼顾地方能源结构和用电需求的特殊性,实现“地方方言”的灵活兼容。
这一分层规则体系,既保证了“普通话”又兼顾“地方方言”。
保证了全国电力市场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又为地方市场的差异化发展预留了空间,真正做到了 统分结合、刚柔并济。
通道贯通:跨省互济工程加码 现货交易电量翻倍
物理通道是电力资源跨省流动的“主动脉”。
2025年,湘黔、湘粤、渝黔三项网间互济工程正式获批,2027年投产后将新增900万千瓦跨省输电能力,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两大电网之间的互联通道数量将由2条增至5条。
通道能力的提升直接带动跨区交易规模的增长。
2025年1-10月,全国省间现货交易电量达到331亿千瓦时,占全部现货交易电量的14.8%,较去年同期实现同比翻一番,跨区跨省电力市场化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长期存在的“省间壁垒”得到有效破解。
品种畅通:六类交易品种全覆盖 新能源全面入市
2025年,我国电力市场已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绿电、绿证六类交易品种的“一站式” 全覆盖,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交易需求。
新能源市场化进程实现跨越式突破。
自2025年6月起,新增风电、光伏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交易,电价由市场供需自主形成,标志着新能源发电正式告别“保障性收购”时代,全面融入市场竞争体系。
在绿电交易领域,南方区域表现尤为亮眼,绿电绿证累计交易电量达到35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量的63%,成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引擎。
随着规则、通道、品种三大核心环节的全面打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活力持续迸发。
数据显示,全国电力市场注册主体数量突破74万家,较2020年增长3倍,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程度达到历史新高。
2025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达到6.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升至65%,较 2016年提高45个百分点。
更为关键的是,电力价格信号真正“动起来”了!
当前,部分地区已出现白天低谷电价低至0.15元/千瓦时、晚间高峰电价攀升至1.2元/千瓦时的日内价差。
价格杠杆有效引导负荷侧用户开展柔性生产、储能侧企业实施精准充放,全国电力需求响应能力突破7000万千瓦。
此情此景,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供了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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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共舞
电力改革迈入“深水区”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绝非缺乏活力的“铁板一块”,而是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共生、创新涌动的多元生态。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南方电网率先提出“开门办市场”的理念,为多元主体参与市场搭建广阔舞台。
截至2025年10月,南方区域市场化电量占比已攀升至70%,市场注册主体达25万家,占据全国注册主体总量的四分之一。
更值得关注的是,该区域已形成涵盖水、火、核、风、光、储及虚拟电厂的全类型市场主体同台竞争格局,市场活力实现充分释放。
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与市场需求,推出一系列极具创新性的实践举措,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注入鲜活动能。
广东率先构建起储能“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全链条交易体系,为储能产业商业化运营提供了成熟路径;
深圳成立全国首家政府授权的虚拟电厂管理中心,通过资源聚合实现100万千瓦的可调容量,为分布式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树立标杆;
云南打造“来淘电”特色电力交易平台,创新性引入零售电商模式,轻松解决12万户中小微企业“不会买电、买不好电”的交易痛点;
海南成功促成全国首笔“点对点”跨省绿电交易,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大湾区用户对海南光伏电力的一键溯源,为跨区域绿色电力交易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
多元主体的蓬勃发展,倒逼监管体系加速升级。
2025年9月,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电力市场运行监测与干预指引》,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电力市场监管进入量化精准阶段。
厘清了市场自主运行与政府监管的边界,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筑牢防护网。
2026-2035年,向高水平统一电力市场全速进发
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部署,2026-2035年我国电力市场将开启向“高水平统一” 迈进的关键征程。
这十年被清晰划分为“全面建成期”与“完善提升期”两个阶段,各阶段目标明确、路径清晰。
2026-2029年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全面建成期”,核心任务是完成“四个一”重点工程,夯实市场高质量运行的核心支撑:
一张清单: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统一同步实施。除保障民生的保底供电业务相关主体外,发电侧与用户侧的所有市场主体均无条件纳入市场体系,彻底打破各类隐性准入壁垒,让更多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一个平台:升级建成全国统一电力交易平台2.0版本。依托先进技术实现 “跨省下单、秒级出清、链上结算” 的高效交易流程,大幅降低跨区域交易成本,提升电力交易的效率与便捷度,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极速流转。
一套标准:推动电力市场核心标准全面对接国际。将电力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定价、容量补偿机制以及绿证核算等关键标准进行国际化适配,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电力市场 “中国标准”,增强我国在全球电力领域的规则话语权。
一体监管:构建国家-区域-省三级联动的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三级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对市场力滥用、网络安全风险、碳排放数据等关键领域开展全方位一体化监测,确保市场运行透明规范。
2030-2035年进入“完善提升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将迎来质的飞跃。
预计到这一阶段,新能源装机占比将突破50%,成为电力供应的主力军。
同时,电力市场将不再局限于单一能源交易领域,而是与碳市场、金融市场实现深度耦合。
行业专家预计,通过电力交易与碳排放量核算、金融衍生品创新的协同联动,形成“电-碳-金融”一体化的统一大生态。
这一生态体系的建成,不仅能进一步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效率,更将为我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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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从2002年“厂网分开”到2025年“全国统一”,中国电改历时23年,终于让电力这一“工业血液”按照市场规律在全国自由流动。
回望来路,每一次破冰都伴随阵痛。
2017年甘肃新能源弃风弃光47%,2021年全国多地拉闸限电……但改革没有回头路,只有用更大的市场化机制对冲风险。
今天,《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发布,意味着改革从“摸着石头过河”进入“拿着尺子过河”的新阶段。
放眼未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新能源随机性、波动性对统一市场提出更高要求,电力体制改革仍将在计划与市场的动态平衡中持续前行。
正如《蓝皮书》所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是终点,而是中国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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