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波,一名长期关注公共安全的普通市民。
今天,我不得不以实名方式公开反映一起让我寝食难安,并且令人震惊的事件: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的“建诚恒瑞新能源新通信产品数智化制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屡次“整改令”如“一纸空文”,我觉得背后可能隐藏着更深的监管漏洞。

该项目在地基打桩阶段,桩位严重偏离设计规范。稍有工程常识的人都清楚,桩位是建筑的“根”,根不正则楼不稳。违规后果直接导致建筑承载力不足、基础承台失效,进而引发不均匀沉降与结构开裂。简言之,这等同于在楼体底部埋下“定时炸弹”,未来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堪忧!

二、多次实名举报,为何“整改”成了一纸空文?
面对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我无法坐视不理。我先后向博罗县当地的住建局、信访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等主管部门进行了实名反映。
相关部门接到反映后,的确采取了“标准流程”:他们向我反馈时,也会当面给项目方打电话,要求其“停工整改”。
表面上看起来,事情得到了重视和处理。
但现实却令人愤怒和无力!每一次所谓的“停工”后,我发现工地往往只安静一两天,便会“偷偷”恢复施工。
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让主管部门的“责令停工”显得苍白无力,更像是一场精心排练的“表演”。

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本应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亮点,更应成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的标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
1.1.整改令为何形同虚设?
如果停工指令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和监督力度,施工方何来胆量阳奉阴违,顶风作案?
2.2.监管是否存在“宽松软”?
施工方能够一次次地“偷偷”复工,这背后是否反映了日常监管的缺位和乏力?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相关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执行是否到位。
3.3.背后是否有利益纠葛?
作为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其背后可能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公众有理由质疑,是否存在某种“保护伞”或“利益输送”,使得施工方有恃无恐,使得监管执法“雷声大、雨点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管责任是清晰的,需要的是担当。
四、我的态度与呼吁建筑质量,关乎的是未来每一位使用者的生命安全,绝不能有丝毫马虎,更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妥协。在此,我郑重呼吁:致项目建设单位:
请立刻停止所有违规施工行为,真正肩负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对工程质量、对公众安全负责。
致博罗县相关主管部门:
我恳请你们,能够真正重视起这个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拿出铁腕手段,立即实施有效的、有监督的全面停工,并聘请权威第三方机构对已施工部分进行彻底、公开、透明的安全鉴定。同时,彻查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并公开调查结果。
如果此次曝光后,若此地仍敷衍塞责,或未明确解决!
我将把这份材料稿件和相关证据,发布提交“推送”至惠州市级相关单位。若市一级仍无法推动问题解决,我将不惜一切代价,继续向省级乃至北京的相关部门把这份材料稿件“推送”反应!
楼宇可筑,亦可塌。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底线不容突破!
我,王洪波,必将对此事追查到底,只为一个答案:
人民的生命安全,究竟能不能摆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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