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由原苏州雄狮纺织有限公司老员工及原始小股东根据实际经历、持有的书面凭证及相关部门答复意见整理,力求客观反映集体资产相关争议事实、表达合理诉求,不存在主观臆断与不实信息。本文所涉相关主体及事项,均基于真实线索客观陈述,若相关方对内容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与内容提供方沟通核实。本文发布目的为寻求上级相关部门介入厘清事实真相,维护集体资产权益,并非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及非法传播,相关法律责任由内容提供方依法承担。
我们是原苏州雄狮纺织有限公司(下称 “雄狮纺织”,曾用名:苏州市雄狮纺织品有限公司、苏州雄狮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多名老员工和原始小股东。十余年来,我们始终存有疑问:这家最初由集体控股的企业,原本归属集体的 270 万元股权发生权属变更,相关过程存在诸多待解疑点。为厘清这笔集体资产的权属变更细节,我们多方奔走、查阅资料,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守护集体资产。
原车坊镇后因行政区划调整划归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本文中相关地域表述均按历史及现状对应说明。
一、企业初创:集体为绝对控股方,股权结构权属清晰1997 年,雄狮纺织依法设立,彼时公司股权结构具有明确的集体控股属性。据我们向相关部门申请查询后得到的书面答复意见确认,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480 万元,其中吴县市车坊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出资 270 万元,占股 56.25%,为绝对控股方;陆海军等 38 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 210 万元,占股 43.75%。

作为当时的企业员工和小股东,我们深知集体控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这份集体资产也是全体员工共同打拼的基础。
【相关佐证材料】:2026 年 2 月相关部门出具的《股权确权申请》答复意见,明确核查确认雄狮纺织 1997 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吴县市车坊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占股 56.25%,为公司绝对控股股东。
二、核心疑点:集体股权权属变更存疑,关键转制文件未获核查本次股权争议的核心,源于一份我们绝大多数老员工从未知晓的所谓 “二次转制”,以及后续集体股权的权属变更流程。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工商备案有 2010 年 7 月 28 日的《股权转让协议》,显示原本持有公司 56.25% 集体股权的原车坊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将对应 270 万元出资额的全部集体股权,转让给了公司原个人股东陆海军。该次集体资产权属的重大变更,未向企业员工公示,也未征求原始小股东意见,相关流程合规性存疑。
【相关佐证材料】: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 2010 年 7 月《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载明原车坊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雄狮纺织 56.25% 股权全部转让给陆海军。
我们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时,曾得到 “1999 年公司已完成二次转制” 的口头说法,但该说法与客观留存文件存在明显矛盾。2007 年 9 月,雄狮纺织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正式决议,这份经多名原始小股东签字确认且完成工商备案的文件,侧面印证彼时集体仍为公司控股大股东。

若 1999 年已完成所谓 “二次转制”,集体股权应发生相应变更,为何时隔 8 年,集体股权仍在工商备案及公司股东会决议中体现?该时间差形成的逻辑疑问,至今未得到合理解答。
【相关佐证材料】:2007 年 9 月 16 日雄狮纺织股东会决议(工商备案编号:20190611142013001123),多名原始小股东签字确认,该文件侧面证明彼时集体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权。

为核实真相,我们多次向相关单位发出书面催告函,恳请公开 1999 年所谓 “二次转制协议” 的原件,以及该转制对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依据、集体民主决策记录等核心证据,厘清 270 万集体资产若发生转制的具体流程。但直至今日,我们始终未能见到这份关键转制协议的原件,相关文件仅存在于口头表述中,无法进行实际核查。
【相关佐证材料】:2025 年 12 月郭正伟、浦火根向吴中区纪委调查七室出具的《要求出具调查核心证据的书面催告函》,实名要求相关部门提供 1999 年二次转制协议及配套决策、审批文件,至今未获有效答复。
三、资金谜团:270 万款项为公司上交款,与个人购股无关联相关方面曾称,陆海军系通过支付款项的方式购买案涉 270 万集体股权,但我们找到的三份原始财务收据,显示相关款项性质与个人购股资金无关联,资金来源及性质存疑。
凭证显示,1999 年 3 月 3 日,有 200 万元款项以公司名义上交至车坊镇农工商总公司;2000 年,30 万元款项以公司名义上交至车坊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001 年,40 万元款项同样以公司名义上交至该车坊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三笔款项合计 270 万元。其中一张收据上明确标注款项性质为 “上交分红款”,其余款项也均为公司名义的上交款,无任何个人购股的相关标注。按照正常的股权交易逻辑,若为个人购买集体股权,理应由个人自行支付购股资金,为何相关款项均以公司上交款的形式支出?公司的经营收益本就包含集体资产的增值部分,以公司款项作为个人购股资金缺乏合理性,该操作的具体缘由亟待厘清。



【相关佐证材料】:1999 年 - 2001 年雄狮纺织资金往来财务收据 3 份,其中明确标注有 “上交分红款” 字样,三笔款项合计 270 万元,均为公司名义向车坊镇相关集体单位上交,非个人支付的款项。
四、多方奔走:区划调整变更管理主体,集体资产权属仍需厘清带着上述诸多疑点和完整的书面佐证材料,我们多次向属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明确的核查结果和解决方案,但始终未能达成诉求。

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称,2004 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原车坊镇划归甪直镇,集体资产相关管理主体发生变更,我们反映的股权归属争议属于 “民事权益归属争议”,超出其职权处理范围,建议我们等待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相关佐证材料】:2025 年郭正伟、浦火根向甪直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提交的《股权确权申请》,正式申请对雄狮纺织 1999 年的股权结构进行确权,相关部门以 “该事项属于民事权益归属争议,无职权处理” 予以答复。
我们始终认为,行政区划的调整是行政区域的优化整合,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虽发生变更,但集体资产的权属厘清与保护工作仍应依法推进。270 万元在当时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集体资产,是一代企业员工辛辛苦苦打拼积累下来的共同财富,不能因区域调整、主体变更,就让这笔集体资产的权属变更细节变得模糊不清。
如今,案涉 270 万集体股权已完成工商层面的权属变更,我们这些为企业奉献了青春的老员工和原始小股东,手持满是疑点的文件和凭证多方奔走求证,却始终未能得到关于股权变更流程、依据的明确答案。我们始终不解,为何查阅一份当年的原始转制相关文件会存在诸多阻碍?为何原本权属清晰的集体资产,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诸多待解疑点?
五、核心诉求:恳请上级部门介入核查,厘清真相守护集体资产十余年来,我们从未放弃寻找事实真相,这份 270 万集体股权的权属变更,不仅关乎我们一众老员工和原始小股东的切身利益,更关乎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合法保护。
在此,我们郑重提出核心诉求:恳请上级纪委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介入,对雄狮纺织 270 万集体股权的权属变更过程进行全面核查,核实 1999 年所谓 “二次转制” 协议是否真实存在、若存在转制则相关流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资产定价是否合理、案涉股权若存在交易则购股资金是否为个人合法出资;全面查清这笔集体股权转让的全部细节,依法厘清集体资产权属,守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还原历史事实真相,还集体一个公道,让集体资产得到应有的规范管理和法律保护,也让我们这些坚守了十余年求证真相的老员工和原始小股东,能得到一个明确、合理的官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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