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许多代表都带来了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那截止目前为止,都有哪些优惠政策和新规定呢?
起征点调整:个人收入低于1000元/次,无需缴纳增值税!本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适用对象从个人扩大到“小规模纳税人”,包含自然人、个体户和小规模!

核心规则如下:
1.按期纳税起征点:以月为计税期间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以季度为计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
2.按次纳税起征点:从原500元提高至1000元/日次,一日内多次应税交易按日合并核算,灵活就业、打零工人群(授课、撰稿、外卖等)单次收入低于1000元的,无需缴税;
3.计税规则: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全免;达到起征点,按不含税销售额 × 适用征收率全额计算。
举个:
个人提供培训服务单日收入850元,免征增值税;若收入1500元,则按1500元为基数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像教授、学者给高校、企业授课的劳务费,低于1000元/日次,将不用缴纳增值税。个人跑外卖、撰稿等打零工低于1000元/日次,也不用缴纳增值税!
生育利好:这两项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5年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再次发文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符合以下条件的生育津贴,不用交税:
✅由社保局或企业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
✅属于生育保险待遇,而非企业额外福利;
⚠️注意,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生育津贴”则要交税:
❎企业自行发放的“生育补贴”(超出社保局标准的部分);
❎以工资形式发放的生育津贴(未单独列明为“生育津贴”)。
那之前的生育津贴能退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后,可在三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也就是说,2022-2025 年期间的生育津贴也可以在今年退税,但是超过三年前的生育津贴,退税权利自动丧失,税务机关不再受理,也就不能申请退税了。
工薪族利好:年终奖单独计税,延至2027年底!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前,工薪族可自主选择计税方式,因此,不同方式下,年终奖的个税这样计算:
1.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有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为: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还是不明白,具体来看个例子:
居民小顿2025年全年工资90000元,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选择单独计税:
全年奖:24000/12=2000(元)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4000X3%-0=7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90000-60000)x3%=900(元)
那么,2025年一共需要缴纳税额为:
720+900=1620(元)
2.选择合并计税:
将小赵的全年工资90000元与一次性奖金24000元合并计税,扣除减除费用6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90000+24000-60000=5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
合计应纳税额:54000X10%-2520=2880(元)
综合来看,小赵可以选2024年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
个体户专属利好: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税减半征收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无门槛享受,所有个体户均可适用:
1.享受主体:所有个体工商户。无论你是开小餐馆、做网店、开理发店,还是从事其他个体经营,只要是个体工商户,就符合这个条件!
2.优惠内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可与残疾人、退役军人创业等其他个税优惠叠加享受!
3.适用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均可享受,无额外申请条件。
4.减免税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该部分所得额÷总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举例: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享受残疾人减免税额2000元。
该个体户减免税额 =[(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人才利好: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海南: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本年度的申报已经开始,大家注意截止时间⬇️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自由贸易港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二)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自由贸易港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这样操作,个税多退几千元!2025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核心是对去年个税多退少补,填全专项附加扣除是多退税的关键,先明确退补税情形,再按要求操作即可:
1.哪些情况可能存在退税呢?
✅年度预缴个税金额 > 实际应缴金额。
✅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足6万元,但日常已预缴个税。
✅专项附加扣除未填报/填报不全,未享受足额扣除。
✅因离职、部分月份无收入等,少申报/未申报综合所得。
2.哪些情况可能需要补税呢?
✅年度预缴个税金额低于实际应缴金额。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领薪,预缴时重复扣除5000元/月减除费用。
✅除工资薪金外,有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收入,未合并申报缴税。
3.退税关键:专项附加扣除能填尽填
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 / 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7 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抵扣的核心,按实际情况完整填报,就能享受足额扣除。
可参考下表:

一、最新增值税税率


二、最新个税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分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综合所得税率表(个税汇算清缴时适用)

4、经营所得税率表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6、全年一次性奖金
单独申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单独申报适用税率表

综合申报适用税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