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瞳|台港澳问题专家
大陆无人机17日凌晨由台岛西南空域首度进入东沙岛上空,令民进党当局大为恼火。台防务部门当天宣称“此种高度挑衅、不负责任的行为已严重破坏区域和平稳定,违反国际法规范”,放话持续严密戒备监控,并依“国军经常战备时期突发状况处置规定”应处。台陆委会21日回应指出,“共军”无人机是“高度挑衅、不负责任的行为”,“无正当性、合法性”,“严重破坏和平稳定”。民进党当局的说辞既无任何依据,也反映了其无力应对的窘境——台军方称,这架无人机始终将高度保持在东沙地面防空火力的射高之上。可话说回来,如果低空飞翔,台军有种开火吗?!

“双尾蝎A”无人机(资料)
一、“违反国际法规范”一说纯属无稽之谈我解放军航空器在东沙岛空域飞行训练正当合法。这一立场既有坚实的法律支撑,也符合国际通行惯例。东沙岛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广东省汕尾市,中国政府对其行使无可争议的管辖权,军队在辖区内开展军事训练与执法,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应有之义。
从国内法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规定,东沙群岛是中国陆地领土的组成部分,中国对其领海、领海上空享有排他性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赋予中国军队在本国管辖区域内开展军事训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核心职责,这为东沙训练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规,规范了空域管理与飞行活动,解放军在依法划设的空域内开展训练,完全符合国内法律规范。
从国际法来看,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及领空享有排他性主权,有权在本国管辖空域内进行军事训练,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认了沿海国对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海域的管辖权,中国武装力量在东沙周边海域空域的训练活动,无论是在领海上空还是专属经济区上空,都符合公约规定的主权权利与飞越自由原则,且不影响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

驻东沙岛的台武装人员
二、民进党当局担心大陆舰机常态巡航东沙台媒引述分析指出,从中央电视台17日晚间报道“南部战区组织无人机位中国东沙岛附近空域进行正常飞行训练,完全正当合法”,到国台办的回应,显示这起事件并非临时起意,极可能是经高层决策,交南部战区规划实施的行动。台军事学者揭仲认为,若分析属实,意味着大陆对台法律战出现双重升级:第一,区域从台湾海峡扩及东沙海空域;第二,行为从侵蚀台“有效管辖”,升级为在特定外离岛海空域,将台方“主权与管辖权”空洞化。
台湾政大国关中心副研究员曾伟峰则认为,“大陆对台正朝‘实纳管’‘实外交’与‘实战化’等三个面向同步推进,即密集透过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将‘一中框架’由政治立场转化为国内法、国际法叙事。”揭仲更担心,大陆今后可能祭出国内法大旗,对台军方租包机以未经许可载运军事人员及物资为由,要求调头;对执行东沙运补任务的商船,则除要求调头,更不排除会寻找可趁之机实施登检。
台方的担心来源于东沙距离台湾本岛太远,且守备力量太弱。据指出,目前东沙岛约有300余人的武装力量,除“海巡署”、机场警卫班、海军气象班之外,台海军陆战队99旅还派遣一个加强连兵力轮驻。在装备方面,有双联装“刺针”防空导弹,但射高极限为3800米,其余迫击炮、红隼火箭弹、T-75机枪等武器战力则不值一提。台军对于我机舰不仅“看得到打不到”,而且面临擦枪走火绝对“挨死打”的困境。

台军双联座“刺针”导弹
近年来,解放军在包括东沙周边、台湾海峡在内的多个海空域,组织类似的飞行训练、海上巡逻等活动已达数百次,训练频次、规模与强度的提升,既是提升部队实战能力、应对安全威胁的必要举措,也是对“台独”分裂势力与外部干涉势力的有效震慑。
在“台独”分裂势力与外部干涉势力勾连冒进挑衅加剧的情势下,解放军和海警未来常态化在东沙岛海空域开展军机穿岛、舰艇抵近巡航是一个选项,这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正当权利。任何试图质疑其合法性、炒作“军事挑衅”的言论,本质都是对中国主权的无视,对台海和平稳定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