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上大分!新规出台,婚检一旦查出艾滋,医院有权告知患者家属,尤其是配偶。

以前,某些省份的医院规定,婚检查出艾滋病,会给患者一个为期30天的“坦白缓冲期”,就是说在这30天内,医院不会告诉患者的配偶,让患者自己去说。相信很多医生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感觉良心过不去。因为很多患者会向另一半隐瞒病情,还有更可恶的情况,某些人觉得自己得了艾滋病,不能光他一人吃苦,要把另一半拉下水,坦白期间会抗拒服药,把病毒恶意传递给他人。

虽然现在艾滋病患者终身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避免将病毒传播给社会,预期寿命也能提高到60多岁。可是如果一个人什么坏事都没做,就被自己的另一半传染上了,那该有多倒霉。而刻意传播病毒给他人就是蓄意谋杀,事情败露后,这些人会说自己是不小心的,忘记向伴侣坦白了。
这里要科普,大家不要被某些艾滋病患者的说法给骗了,艾滋病最常见的传播方式其实就是性传播。什么坐了酒店马桶圈、用了别人的牙刷、被有病毒的蚊子给叮了、在医院传染上的,做美容手术、纹身感染上的。有没有概率?有,但是非常非常小。实际上,95%的人都是通过性传播患上的艾滋病,还有4.99%是共用针头,这是干什么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其实生活在哪有那么多意外。

现在浙江直接拍板了,一旦确诊,立即将感染者信息上传到疾控中心,然后就是通过疾控中心将该患者的感染情况通报给家属和有关亲密人员,这才是对民众负责的态度。
有些人不服,觉得这是在侵犯患者的隐私。这些人总喜欢用隐私来当挡箭牌,将病毒传染给他人的风险,保护所谓的隐私权,就是妨碍了他人的知情权,就是对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侵犯的不是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的全体。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另一半隐瞒重大疾病,即便是结婚了,对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不会有任何阻拦,艾滋病就是其中之一。《刑法》中规定,明知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还将病毒传给其他人的,是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方没有感染,传播病毒的人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对方感染的,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会重判。恶意将病毒无差别传给多名健康人员,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直接判处死刑。

隐私权在这样的恶意面前,什么都不是。
如果一名孕妇到医院检查,抽血时医生通知她HIV病毒检测阳性,你知道这个消息对一名孕妇的打击有多大吗?她被感染了艾滋病,也意味着肚子里面的孩子也有艾滋病。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一般是劝她把孩子打掉,而且有很大概率,她以后都不会再怀孩子了。这种情况下,通常就是因为家里的丈夫在婚前隐瞒了病情,或者是因为他婚后在外面乱搞,连自己都不清楚有没有感染,最终将妻子的终身都耽误了。

要是放在美国,女性怀了孩子还患有艾滋病,法律是不允许她打胎的,强制生下来的婴儿也患有艾滋病,终身要服药,那么这个家庭的未来彻底毁了。
再比如,一名男性掏空了父母所有的积蓄,家里的老本都投给他去买车买房买三金,就是想给他找一个对象、娶一个媳妇成个家。然后结婚三个月后突然感觉到自己经常头晕发烧,到医院以后一检查,自己居然患上了艾滋病,是新娘传给他的。这是多么让人气愤的一件事啊,三代人的期望就这样被艾滋病给毁了。

娶妻要娶贤、嫁夫要嫁良。老祖宗的观念有些时候还是没有错的,婚检是绝对有必要的,屏幕前将要结婚的朋友一定要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