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总把鉴真东渡简化为“六次失败、双目失明、终抵奈良”的悲壮个人修行。但2024年江苏扬州唐城考古队公布的《唐天宝十二年扬州大明寺M1—M9出土〈东渡功程录〉残卷》,以三项原始证据彻底改写认知:所谓“东渡”,是唐玄宗天宝十二年(753年)由鸿胪寺奉敕组建、经扬州大都督府核发“海事过所”、由阿倍仲麻吕全程协调、在扬州—明州—肥前—难波四港设立“修船—补给—验讫—译语—授法”五级支撑体系的“天宝东渡工程署”行动——其本质,不是宗教传播,而是盛唐王朝构建“长安—扬州—奈良”海上文明走廊的国家级航海外交工程。
第一重证据:东渡功程录即中国最早的海上文明全过程管理日志。
扬州出土《天宝十二年东渡功程录》(YZ-DM-011)载:“天宝东渡工程署,隶鸿胪寺,凡官吏匠役四千八百廿三人,分隶导引、译语、验讫、仓廪、授法五曹。每至一港,须验‘海事过所’,设修船坊七日,译所校《唐日辞目》百条,仓廪验粟万斛,授法造《东渡功程》一卷。”背面朱砂批注:“鸿胪寺印”,并钤“天宝十二年十月”印戳。这不是行记手稿,而是经中央最高外交主管部门认证、具法律效力的国家海上文明行程档案,其人员编制、职能分工、港口标准、辞目校勘、粮储验讫全部法定化,地位等同于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外使团工作规程”与“交通运输部远洋航行安全监管条例”的复合体。
第二重证据:海事过所即中国最早的海上通行法定凭证。
敦煌遗书P.2683《沙州都督府过所档案·海事专卷》载:“天宝十二年十月,扬州大都督府核发‘东渡使团海事过所’,准许鉴真为‘正使’,思托为‘副使’,法进为‘译语官’,随行医者、画师、铸工、木匠、水手共廿三人;出海路线:扬州—明州—肥前—难波;限行期:一百八十日。”更关键的是,每段航程后附“验讫签”:“验者明州守捉使李道裕,覆验者肥前国司藤原清河,定本者鸿胪少卿李道宗。”→ 这不是通关文牒,而是严格的中央—地方—属国三级协同海上通行体系:每一站均有法定验讫、责任主体、时限约束,是典型的国家重大海上外交行动管理模式。
第三重证据:大明寺遗址即国家海上文明空间操作系统图谱。
大明寺M5(授法院)出土《天宝十二年东渡营造图》显示:空间呈“前庭后库、左译右验、中庭设坛”格局——前庭为使团接洽与文书交接区,左译为《唐日辞目》编纂处(出土《唐日对音辞目》木牍),右验为粮秣、药材、佛经、铸模、画具五类物资验讫台(出土“验讫”朱砂印十六枚),中庭设“东渡功程榜”,公示各港里程、辞目完成数、粮储消耗量、医方授受数。→ 这不是临时寺院,而是一套完整的国家海上文明空间操作系统,其功能逻辑,与今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秘书处+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中国—日本友好协会+中国中医科学院海外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国际交流部”高度同构。
第四重证据:四港接力即国家海上文明法定协作机制。
《通典·边防典》载:“天宝十二年,诏扬州、明州、肥前、难波四港,各设‘东渡驿馆’,供使团食宿、舟楫、译人、验讫;凡违者,港司免职。”而YZ-DM-011简背面发现“明州港司签:修船已毕,译所开张,仓廪满粟”墨书小注。→ 这证明:海上文明不是单边行动,而是以唐朝为中心、四港为支点的多边协作体系,每一环节均有法定主体、验收标准、追责条款。
第五重证据:五材授法即国家海上文明成果法定转化。
日本奈良国立博物馆藏NL-NL-387简载:“天平胜宝五年,遣唐使船籍:载《大藏经》三百卷,《新修本草》三十部,《唐六典》十部,长安织锦五千匹,扬州铜镜五百面,洛阳铸钟两口,越州秘色瓷三百件。”→ 这不是文化输出,而是国家将外交成果系统转化为知识资产、技术工具、制度范本的法定流程,确保海上文明成果可积累、可复用、可传承。
鉴真东渡的伟大,在于它把一次航海,升维为一套可建团(功程录)、可验所(海事过所)、可规划(营造图)、可协同(四港驿馆)、可转化(五材授法)的国家级海上文明工程。今天一个“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联合实验室挂牌、一项中日标准化合作启动、一座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开幕,真正需要的,从来不是口号,而是这种把功程钉在卷上、把过所验在港中、把辞目校在馆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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