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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股权离奇蒸发!男子实名举报继母伪造文件窃取千万资产

48%股权离奇蒸发!男子实名举报继母伪造文件窃取千万资产一份非人书写的承诺书,一场被告缺席的诉讼,让贾*峰在父亲去世后,
48%股权离奇蒸发!男子实名举报继母伪造文件窃取千万资产

一份非人书写的承诺书,一场被告缺席的诉讼,让贾*峰在父亲去世后,才发现自己价值千万的股权早已不翼而飞。

父亲贾*哲去世本已令人悲痛,而随后继母冯*的一句话更让贾*峰如坠冰窟:“大方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你的任何股权,和你无关。” 这位继母声称,公司资产与贾*峰毫无关系。 震惊的贾*峰立即前往工商部门查询档案,结果让他目瞪口呆:自己名下48%的公司股权,早已通过一场他毫不知情的诉讼,被转让给了冯*。而这些股权对应的资产是一栋价值2300万元的综合楼。

01 蹊跷的承诺书,伪造痕迹明显

案件的关键证据是一份《承诺书》,内容为贾*峰同意将48%股权转让给父亲贾*哲,并声称已收到48万元转让款。然而,这份文件充满了疑点。

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检材上“贾*峰”签字字迹不是书写形成的。

通俗讲,这不是“人”写的。 更为关键的是,贾*珍(珍*明哲的女儿(行三))手握一份承诺书版本原件,并准备出庭作证,揭发这份承诺书是2012年伪造的,却标注了2007年的假日期。 在贾*珍与冯*的录音中,冯*清晰承认了这份证据是2012年伪造,日期是假的。头区法院档案室留存的所谓“原件”,经鉴定机构通过设备放大后发现,根本不是人书写的,而是伪造的打印件。

02 缺席判决的猫腻,诉讼程序存疑

这起股权转让案最令人费解的是,作为被告的贾*峰竟然完全不知情。原来,这是一起缺席判决案件。 起诉状中贾*峰的地址被伪造——没有具体单元号,根本无法有效送达。而且,起诉状中故意没有填写贾*峰的电话号码。而实际上,贾*峰21年来一直使用同一手机号,从未变更。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2012年案件起诉时,贾*峰和妻子李海燕正与父亲贾*哲共同居住在涉事综合楼内,共同经营家族企业“乌鲁木齐大方宾馆”,根本不存在“联系不上”的情况。

03 虚假诉讼的蛛丝马迹,证据链断裂

案件的核心证据存在明显缺陷。承诺书内容声称贾*哲支付了48万元股权转让款,但全套证据中没有任何48万元的转账记录,也没有贾*峰出具的收款凭证。 案件的其他关键材料——“出资证明书”等文件,均是由贾*哲和冯*伪造出具的假证据。公司的公章长期由贾*哲保管,他可以随意编造任何内容的资料。 这类通过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近年来已成为司法打击的重点。类似案件中,行为人常利用亲属关系、公章控制等便利条件伪造证据。

04 再审程序的拖延与困境

2023年4月,头区法院对此案启动再审程序,意味着司法系统也认为原审可能存在重大错误。然而,案件再审至今已超过一年半,多次开庭却迟迟未下判决。贾*峰担忧地表示,冯*和另一继承人贾一超正千方百计地转移财产和公司股权,并通过虚假诉讼伪造债务,使案件纠错工作面临更大困难。 案件再审过程中,贾*珍已提交了对方制造伪证、串供、转移财产的全部语音通话记录证据。当年被贾*哲逼迫参与伪造证据的贾*珍也已当庭揭发冯*唆使贾国珍出庭作伪证犯罪行为。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近年来,检察机关正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此案不过是中国司法系统每年查处的众多虚假诉讼案件之一。正如一些虚假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利用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权益,更践踏司法尊严。 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此类虚假诉讼行为,除了民事纠正外,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头区法院对此案的再审仍在进行中,社会各界将持续关注案件最终判决结果。

法律专家指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针对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模型,能够有效识别和打击此类行为。 截至发稿,此案仍在再审审理中。贾松峰表示,他将坚持维权到底,并考虑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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