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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市场经营主体,个人出资就可以设立,纳税也比较简单,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
每年销售收入在500万以内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2027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则适用于5%-35%的超额累进税税率,当经营收入比较高的时候,所得税税率达到35%!

那为什么有一些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每年业务收入达到几百万,但是仅仅只需要缴纳0.5%左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呢?
其实,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收扶持来减免税收,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下,不需要实体搬迁就可以办理核定征收,不限制地区,经营范围广泛,一般行业都可以享受。

重庆、河南、山东、湖北等核定征收洼地,定期定额核定,原本5%-35%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仅0.5%,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综合总税收仅2%左右。
核定征收有什么要求?首先就是要求企业业务真实、保持三流一致;其次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每年销售收入要求不超过450万的额度。
税收洼地园区不仅全流程办理企业的注册、代账和注销,还会把控风险,一站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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