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就是“薄命司”。
历史《红楼梦》读者,很少有喜欢袭人的,“唯一例外的王雪香需要取个护花主人的别号,保护花袭人”。讨厌袭人,就不免对她的结局感到气愤:凭什么那么多美丽率真的好女孩都不得好死,她却能嫁给“明星”蒋玉菡,衣食无忧,坐享富贵?

这样的看法,其实是现代人的思维:只看到蒋玉菡身上的“明星光环”,却忽略了他身份的卑贱耻辱。他不仅是“下九流”的戏子,而且还是唱小旦的——唱小旦没什么可耻的,艺术嘛。可是那个时代唱小旦的,美丽而娇媚,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权贵的骚扰。而他们,也会得上“职业病”,默认了自己的“娈童”身份。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小受”了。

那么,袭人嫁给蒋玉菡,是高攀还是下嫁?她也是丫鬟出身,和戏子岂不是“门当户对”?
且不说袭人在做丫鬟之前,是平民人家的女孩子,算得上小家碧玉。就是在做了丫鬟之后,娘家又“家成业就,复了元气”、“其实又不艰难了”……她并不缺钱。

不缺钱缺什么?缺的是社会地位,所以袭人对“争荣夸耀”有执念。当被宝玉误踢一脚、受了内伤、夜间吐出一口血来,袭人倒不担心伤重难治,却马上想到“纵然命长,终是废人”,而且“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争荣夸耀”,就是袭人平生理想、最大的执念。

而以袭人的出身、地位、相貌种种,她当然没有希望像元春一样进入后宫、为嫔为妃。能嫁给宝玉这样的国公府少爷,做个姨太太,将来生儿育女、儿子做了官、自己也成了“老封君”,就是她最大的荣耀。也就是说,袭人要实现人生价值,完全依靠宝玉这个平台。

结果是嫁了下贱的戏子。袭人全部理想归于泥尘。这对她是最大的、最彻底的打击。一世英名付诸流水,前路漫漫毫无光明。所以袭人在“薄命司”。
这也正是《红楼梦》的寓意: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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