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诉求同意办理,无理取闹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今天是2025年9月12日,同镇副书记一起接待一帮到村里面解决土地拆迁诉求的群众。
具体情况如下:
在2012年8月,因修建高速路闸道口,占用他们的土地和房屋,按照当时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并签订有关协议,如实的给他们一些补偿。
补偿过后,在原来宅基地的地方,后退10米又重新给他们规划宅基地。

在2015年3月,因为高速公路闸道口扩建,由两进两出改为四进五出,又再次的占用他们的房屋。
同样,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偿,也签定一定的协议。
然而10年后的今天,他们这几户却认为当年的补偿标准低了,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来重新补偿,相当于补差价。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镇副书记参与调解,就当时的情况给予说明。
书记说:“10年前的消费情况和10年后的消费标准完全是不一样的,你不可能拿今天的标准来衡量10年前的标准,并且当时你们都已经毫无疑义的签订了协议,补偿金都如实的支付,如果当时你们不同意,会有今天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群众说到:“当时的拆迁你们最清楚,我们为什么会签字,难道你们不清楚吗”?
书记解释道:“现在给你们一个建议,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情况,你们可以向纪委反映或者收集有关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是合理的诉求,我们一定如实的办理,但是如果是无理取闹的,我们一定会坚决打击,绝对不会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严惩到底”。
最后,你一言我一语,我总结道:“刚才书记也给大家解释的很清楚了,如果你们认为拆迁有问题,建议你们收集有关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大家没有什么好的意见,大家还是该回家的回家,干好自家的农活”。

就这样,经过书记的解释,大家都悄悄地离开了村办公室。
农村工作形形色色,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及各种各样的事,但是作为村干部我们要秉公办事,不能存在私心,只有这样为民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往后的群众工作我们一定会顺风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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