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纠纷当中,部分不法人员利用普通群众法律知识欠缺、害怕打官司、遇事总想息事宁人的心理,设计出一套完整的牟利套路。很多老百姓面对纠纷,不懂得辨别单据真伪,不清楚诉讼当中证据该如何质证,为了尽快了结事情选择妥协退让,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部分人员借助单方制作的维修单据、自制停运损失证明提起民事诉讼。不少当事人因为不懂举证规则,不核对配件溯源、不核查真实转账流水,在诉讼当中被动吃亏,造成自身财产遭受不必要损失。本文结合现行法规,拆解这套行业套路,普及证据辨别常识,引导群众遇事依法维权,同时也指出行业监管存在的现实短板。
一、完整的牟利套路拆解
第一环节:维修阶段,埋下虚假证据伏笔
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正规维修企业必须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台账,留存配件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做到配件来源可追溯。
一些违规维修企业在实际作业中存在操作漏洞:
1. 实际使用副厂件、翻新件,却按照原厂配件标准出具维修清单;
2. 不留存完整采购台账,没有配件合格证明,仅凭一纸打印单据确定维修费用;
3. 实际收取的转账金额,和单据上写明的维修金额并不一致。企业留存高额的维修单据,隐瞒真实收款记录,为后续索赔提前备好材料。
法律提示:维修清单只是企业单方出具的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损失的依据,必须配套进货台账、合格证、真实收款流水相互印证。
第二环节:营运车辆,自制虚假停运损失材料
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发生纠纷时,会出现自制类似制式文书的停运损失单据。随意填写每日停运收入、人为拉长停运天数。
停运损失不是自己写多少就算多少。合法的停运损失,需要同时具备:车辆真实进厂、出厂维修记录;车辆实际停运的营运记录;参照当地交通运输行业公开的营运收入参考标准。个人私自手写、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停运损失单据,不具备完整证据效力。
第三环节:私下施压,利用群众息事宁人的心理
纠纷发生之后,不法人员会通过电话反复纠缠、言语施压,放大打官司带来的时间、精力成本。抓住普通人怕麻烦、不想卷入诉讼的心态,劝说当事人私下赔钱。不少群众为了尽快平息矛盾,选择私下赔付,不法分子借此获取不当利益。
第四环节:提起民事诉讼,借助司法程序固化诉求
如果当事人拒绝私下赔付,对方就拿着单方维修清单、停运损失证明向法院起诉。
很多普通群众不熟悉民事诉讼流程,开庭时不做质证,不提交自己的转账流水,不要求对方出示配件溯源资料。因为自身举证、抗辩不到位,法院依据现有提交的证据作出裁判。拿到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此实现索赔目的。
客观说明:部分案件败诉,并非裁判本身存在问题,而是当事人放弃质证、没有提交反驳证据导致。
二、普通群众遇到此类纠纷,一定要学会核验证据
很多人吃亏,根源在于只看纸面单据,不去核验证据的真实性。如果被起诉,重点核查这四项内容:
1. 核查配件相关证据
对方拿出维修配件清单,有权要求对方出示配件进货台账、采购凭证、产品合格证。拿不出溯源资料,这份维修清单真实性就存在重大疑问。
2. 核对真实转账流水
维修损失应当以实际发生的转账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如果单据金额远远大于实际收款金额,可以当庭提出证据异议,区分纸面单据和真实交易。
3. 核实真实维修周期,甄别停运损失
对照车辆进厂、出厂时间,确认实际维修时长。对于自制停运损失证明,可以申请法院参照当地行业公允标准核算损失,不认可单方虚高的索赔数额。
4. 不要消极回避诉讼,积极参与质证
千万不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去应诉。即便心里觉得麻烦,也要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把转账凭证、相关客观证据提交法庭,对存疑证据提出异议,行使自身抗辩权利。
三、行业监管层面存在的现实短板
自治区多次部署汽修汽配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查配件溯源缺失、虚假维修、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杜绝排查走过场、形式主义。
但现实工作当中,部分基层监管还存在短板:
1. 部分维修企业长期不落实配件台账制度,配件来源不明,群众反映相关问题后,核查不够深入;
2. 群众投诉反馈维修乱象,存在回复滞后、处置不到位的情况;
3. 专项整治排查没有做到见底到位,个别违规经营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监管的宽松,间接给灰色牟利套路提供生存土壤。
四、总结与普法启示
这套灰色套路,核心就是利用普通群众法律知识不足、害怕诉讼、想要息事宁人的弱点。
单据不等于事实,纸质材料不等于真实损失。遇到交通事故、维修纠纷,不要轻易妥协赔钱;一旦被起诉,不要消极回避,逐项核验配件溯源、转账流水、维修时长、停运损失等全部证据,用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也期待行业监管部门持续压实责任,深入排查汽修企业台账缺失、配件溯源不到位等问题,从源头压缩乱象生存空间,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