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亲人因涉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往往因焦虑而四处求助。这种急迫心理,恰恰成了某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商机”。他们谎称“有关系”“能运作”,以“花钱捞人”为名行骗。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媒汇平台负责人屈新峰律师近日代理的一起撤销权纠纷案,便将此类骗局的套路摊开在阳光下。通过“法律+媒体+专家智库”的组合打法,他不仅帮当事人成功撤销了巨额担保合同,更向社会发出警示: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干预司法的行为,最终不仅救不了人,由此衍生出的担保合同,也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法律撤销。
一场精心编织的“捞人”骗局,让家属背上970万担保事情要从2021年10月说起。内蒙古刘某月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就在家属王某志等人心急如焚时,一个自称“有门路”的人出现了。
这个人叫董某召,他先是编造了一套说辞,称刘某月之所以“进去”,是因为对头花了数十万元“找关系”整他。接着,董某召开始自我包装,吹嘘自己关系网深厚,能通过“运作”帮刘某月脱罪。为了把戏做真,他还设计了一个看似“专业”的圈套:告诉王某志,只有把刘某月涉案的资金“包装”成民事债务,引入所谓的“民事因素”,才能帮刘某月洗脱罪名。
病急乱投医的王某志信以为真。2022年2月1日,他们按照董某召的要求,签下了一份《担保书》,为刘某月所谓的“诈骗董某召970万元资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然而,谎言终究是谎言。董某召一次次以“领导那边需要打点”“某书记那里卡住了”为借口往后拖。王某志等人渐渐起疑,悄悄录下了双方的对话。录音里,董某召不仅亲口承认“这事特别不好弄”“现在本地闹得满城风雨”,其虚构身份、妄图干预司法的真面目也彻底暴露。
律师破局:法律、媒体、智库三管齐下,撕开“捞人”骗局遮羞布面对这样一起棘手的案件,王某志找到了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媒汇平台负责人屈新峰律师。屈新峰没有走寻常路,而是启动了一套“法律+媒体+专家智库”的立体维权模式。
在法律层面,屈新峰带领团队细致梳理证据,尤其是那几段关键的录音,把案件的突破口牢牢锁定在“欺诈”和“公序良俗”两个点上。他明确指出,董某召是利用当事人的急迫心态,虚构事实、骗取担保,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与此同时,屈新峰律师借助法媒汇平台的专家智库资源,邀请法学专家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专家们一致认为,那份《担保书》的初衷是“花钱捞人”,本质上是在干扰司法秩序,严重违背了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这份专家意见,为后续的法庭博弈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为了防止地方因素干扰,屈新峰还通过法媒汇平台适度引入媒体关注,把“捞人骗局”这一社会现象摆在公众面前。舆论的监督,让整个司法过程更加透明,也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屈新峰律师
法院判决大快人心:欺诈+违背公序良俗,担保书无效!当地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屈新峰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中的两点认定,颇具警示意义。
第一,这就是欺诈。董某召虚构关系网、谎称能干预司法,诱使王某志在错误认识下签了担保书。通话录音等证据足以证明欺诈事实的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这份担保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第二,它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董某召想把刑事案件“包装”成民事债务,本身就是对司法秩序的干扰。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那份《担保书》,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董某召承担。
律师警示:“捞人”是假,骗钱是真!家人涉案,唯有走正道这起案子虽已尘埃落定,但它给所有人都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
首先,它明确了欺诈型担保是可以撤销的。屈新峰律师通过此案告诉那些陷入“捞人”骗局的受害者:法律是有救济途径的。利用你的急迫心理,虚构能力、隐瞒真相骗你担保,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被欺诈的一方,完全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担保,把自己从财产风险中解救出来。
其次,案子再次划定了公序良俗的底线。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任何人想通过“花钱”“找关系”来干预司法,不管包装成什么形式——哪怕是签了份《担保书》,法律都不认。
更重要的是,案子给所有家属提了个醒:家人一旦涉案,唯一正确的选择是聘请正规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那些号称“关系硬”“门路广”的,十有八九是骗子。你信了,人救不出来,钱也打了水漂,搞不好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也让人看到了屈新峰律师及其法媒汇平台“法律+媒体+智库”模式的优势。它把一个普通民事案件,做成了一堂面向公众的法治公开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法治社会,没有“捞人”的空间,更没有“关系”的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