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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37讲)
电影《白日焰火》的真实案件就是它:仙人跳夫妻作案9起杀人碎尸
2015年,有部犯罪电影很出名,叫作《白日焰火》。而这部电影是有原型的,就是东北某地的杀人碎尸系列案件。听萨沙说一说吧。
《白日焰火》的剧情,大体是这样。在东北一所小城中,王学兵饰演的一个小人物,火车站的普通职工,被人用离奇的手段杀害碎尸。警方抓捕抛尸的卡车司机时,司机开枪拒捕杀害了民警,被当场击毙,由此死无对证。王学兵被杀害的同时,本地赫赫有名的“白日焰火”夜总会老板,神秘的失踪,不知死活。参加侦破此案的刑警廖凡,发现随后几年发生了多起杀人案,似乎都同王学兵的妻子桂纶镁有关。
在调查期间,廖凡同桂纶镁相爱,由此发现了案件的真相。原来,王学兵根本没死,死者就是夜总会老板。老板同桂纶镁有私情,在约会时被这个女人联合王学兵杀害。王学兵则伪装成已经被害,实则躲藏起来,频繁杀死试图接近妻子的男人。
最终,廖凡追捕并击毙了王学兵,又劝告情人桂纶镁主动投案自首。在情人被押送上警车时,廖凡黯然在楼顶燃放“白日焰火”为她送行。
导演承认《白日焰火》是有原型案件的,并不是凭空编造,我们就来看看这个案件。
时间是1989年11月,这个东北大城市的一个废弃工厂附近,几个小孩准备翻进去玩耍。
围墙比较高,孩子们决定搬来石块或者垃圾垫脚。他们很快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麻袋,袋口捆绑的很好,似乎是被丢在这里的普通垃圾。
就在孩子们搬运这个麻袋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浓重又古怪的臭味。
有个胆大的孩子经不住好奇心,将麻袋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具没有四肢和头颅的男性躯干。
几个孩子吓得魂飞魄散,哭着逃回家告诉父母。
他们的父母立即报警,揭开了这起系列杀人碎尸案的序幕。
经过尸检,法医发现这个受害者大概25岁,皮肤白皙,看起来应该是城里人。尸体虽然已经严重腐败,但死亡时间不超过一周。这就奇怪了,本地11月气温可以达到零下10多度,同冷箱的冷冻室差不多,怎么尸体会腐败的如此迅速?
法医认为,杀人犯很有可能将尸体肢解后没有立即抛尸,而是放在家里多日。
此时各家各户家里都开着暖气,尸体很快发出浓重臭味,歹徒才选择抛尸。
刚将尸体放在家里这么久,还能在浓重的尸臭下生活多日,歹徒绝对不是一般人,而是心狠手辣的家伙,甚至心理变态。
尸体躯干上没有明显伤痕,后背位置却有一些较深的印子。
法医见多识广,认为这是歹徒骑着自行车运尸块抛撒。由于骑车时间较长,尸块被骑行车后座杠出了印子。
也就是说,歹徒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
现在尸块只发现了躯干,没有四肢和头颅。如果歹徒骑自行车抛尸,然而东北冬季骑车的速度很慢,其他尸块应该也就在废弃的工厂附近,大多不会超过3公里。
警方组织人力在范围反复搜索,没多久就在公厕、垃圾箱等地方,找到了被砍断的四肢。
几天后,一个冬钓的老汉报警,说附近一条河的冰层下有问题。
警方们赶到这条小河,打破冰层找到了受害者的头颅。至此,受害者碎尸都被找到,由此锁定了身份和死亡原因。
死者是被人用匕首、尖刀之类的利器刺中腿部动脉,又被用绳索勒颈,最终因失血性休克和窒息而死亡。
大概一周前,本地一个青年工人沈国庆失踪,家人找了几天后选择报警。
经过家属辨认,受害者就是24岁的沈国庆。
沈国庆是什么人?
警方略微调查,就有了收获,这小子也不是一般人。
根据沈国庆所在工厂厂长介绍,沈国庆是工厂有名的刺头。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厂工人,沈国庆后来顶职进入本厂。然而,沈国庆却是个不好惹的人,人品上也有问题。
沈国庆刚进入工厂1年,就因多次同工友打架而受到延迟转正半年的处分。厂长认为,其实打架都是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沈国庆为人强硬,受不得欺负,听到一两句话不舒服就会翻脸动手。
除了性格强硬以外,沈国庆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非常喜欢女人。
在工厂这几年,他因为言语骚扰本厂年轻女工,多次受到批评和处分,是全场女工眼中公认的“色狼”。
打架和骚扰女工的事情太多,1年前厂长找到沈国庆的父亲,发出最后通牒:他现在是留厂察看还几次犯大错,职工干部的意见非常大。如果他再一次犯,工厂就直接开除。
由此,这1年沈国庆倒是没怎么在厂里惹事,尤其不去骚扰女工。
他的一些工友则私下流传,沈国庆转而去本市几个乌烟瘴气的娱乐城、夜总会、歌舞厅门口钓马子,找一些不正经的女人回家睡觉。
当时是1989年,社会民风还比较保守,这种行为属于流氓罪。由此,沈国庆名声更差,其他工友无论男女都对他敬而远之,没想到竟然被人杀了碎尸。
根据父母介绍,他们从小就管不了沈国庆,虽然明知道儿子经常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睡觉,也经常夜不归宿,也只能听之任之。
案发当天,沈国庆下班后不见踪影,随后连续旷工3天,这是以往没有的事情,父母这才报警。
刑警们认为,沈国庆遇害不太可能遭遇抢劫杀人,因为抢劫犯没有必要花费精力去碎尸抛尸。
那么,沈国庆有可能遭遇仇杀或者情杀,歹徒是他的熟人,这才会杀人碎尸,试图制造沈国庆只是失踪而不是遇害的假象。
刑警们立即排查沈国庆社会关系,结果是令人失望的。
沈国庆行为不端,在工厂经常打架闹事、骚扰女工,也没有犯过什么大错。
他的打架基本都是双方互相撕打,没有人受伤或者只是受点皮肉伤,大家谈不上有什么大的仇恨。
尤其这1年沈国庆不再打架,同以往打闹过的工友基本恢复了关系,有时候还在一起喝酒,似乎是没有仇人。
那么,会不会是被他骚扰的女工的丈夫或者男朋友,报复杀害呢?
恐怕也不是。
沈国庆的骚扰,主要是言语调戏,对未婚女工说一些暧昧的话或者黄段子。东北女人大大咧咧,一些女工也不以为意,不当回事。只有个别小姑娘觉得受不了,多次跑去投诉他。
沈国庆这1年,也没有再骚扰过女工。正常来说,这点事绝对不至于去杀人碎尸。
那么,沈国庆有什么感情债吗?
经过反复调查,沈国庆名声不佳,家里贫穷,根本就没有交过女友(不然也就没有必要骚扰女工过嘴瘾),更别说情人,不存在情杀的可能性。
那么,沈国庆遇害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刑警找到同沈国庆关系较好的一个工友王建华调查,终于有了一些收获。
根据王建华交代,沈国庆确实多次去过夜总会、娱乐城、歌舞厅门口钓马子,也带过几个女人回家睡觉,还曾去宾馆开过房。
在沈国庆的忽悠下,王建华也去过一次,结果大失所望。两人都是普通工人,压根没闲钱去这些娱乐场所里面消费,只能站在门口搭讪。
有风月经历的年轻女人都很会看人,根本不搭理他们这样的穷酸人。
沈国庆能够勾上的,基本都是30多岁甚至40岁的中年浪荡女,相貌都平庸。
王建华认为,他们20多岁小伙子找这种中年妇女睡觉,真不知道是谁在玩谁,后来就再也不去了。
那么,沈国庆会不会因为这个风流病遇害呢?警方很难调查清楚。
除了带着王建华去过一次以外,沈国庆都是单独活动,找的都是素不相识的女人,睡一次就不再见面,连对方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这类似于今天,在网上约炮搞一夜情。
警方无法搞清楚,沈国庆曾经同哪些女人发生过关系,根本不知道谁是凶手。
于是,该案就成为一个悬案,始终不能侦破。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1年,到了1990年1月,卫生部门开始清理相邻两条街的公厕粪坑,结果赫然发现几麻袋碎尸。
夸张的是,这几个公厕距离市中心不远,距离本市火车站只有3公里。歹徒竟然将这些碎尸胡乱丢弃在这种地方,实属胆大至极。
尸检表明,死者不是男性,而是一名30多岁的女性,有过生育经历。
死者被人从背后突然勒住脖子,在短时间内被活活勒死,随后肢解成几块后装入麻袋抛尸。
此时的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判断死亡时间至少在半年以上。
那么,为什么这些碎尸被丢在粪坑中这么久,才被发现呢?
这些公厕虽然距离市中心很近,具体位置却较偏僻,平时上厕所的人不多,积粪不多。
当地环卫部门每月只会草草清理,每隔半年才会彻底将粪坑掏干净。粪坑自身有浓重臭味,掩盖了尸臭,所以始终没有人发现。
也就是说,歹徒很了解公厕附近的情况,才会选择在这里抛尸,很可能就住在附近。
那么,这两起案件会不会是同一人所为呢?
刑警们认为可能其他歹徒作案。
一来,两次抛尸地点不在本市同一个区,相距了七八公里;二来,两次死者为一男一女,性别不同;三来,男死者是被匕首刺死,女死者则是被勒死。
当然,也不能排除是同一个歹徒作案。
为啥?
两起案件都有用绳子勒受害者的情况,而且抛尸都用麻袋,碎尸手法也比较接近。
那么,这个中年女性受害者是谁?
法医注意到女尸身上的一个细节,就是有一处玫瑰花的纹身。
当时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东北民风非常保守,时髦的年轻女孩尚且不可能纹身,更别说这种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法医由此推断,这个女人怕不是什么正经人,有可能是从事色情行业的。
于是,警方在本市各种娱乐场所走访,想要查出有这处纹身的失踪卖淫女,年龄30多岁。查了半个多月,警方一无所获。
这个行业的嫖客喜欢新鲜感,妓女流动性很大,今天在这个城市,明天就去另外一个城市。她们都用假名字、假地址,警方调查难度很大。
好在,即便是80年代的卖淫女,身上有纹身的也是少之又少。经过反复调查,根本没有一个有玫瑰花纹身的中年卖淫女突然不见了。
而警方的失踪人员报案中,也没有类似的登记。
万般无奈下,警方只能登报寻找死者家属。
登报后的第三天,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来到公安局,说女死者可能是他的姐姐,张小玉。
这个叫作张小东的小伙子鼓足勇气,去停尸房辨认了残破不堪的腐尸,通过一些身体细节确认死者就是张小玉。
根据张小东介绍,姐姐张小玉比他大8岁,今年已经35岁。姐姐很早出嫁,很早又离婚独居,同他来往很少,姐弟间关系冷漠。张小东说,他大概是半年前开始没有见过姐姐。
警方感觉到很奇怪,怎么亲姐姐失踪了半年,弟弟似乎一点也不着急,更没有去报警呢!
张小东对此欲言又止,最终说出了难以启齿的家庭内幕。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张小玉结婚以后就颇为淫荡,很喜欢男人,到了痴迷的地步。
前姐夫曾经偷偷对张小东抱怨,说他姐姐除了不方便的月经期,其余时间每天都要做床上之事。姐夫是个小干部,平时在机关忙忙碌碌,回家以后还要加夜班满足媳妇。
开始姐夫仗着年轻身体好,还能勉强应战。结婚七八年以后,姐夫实在架不住这样高频度的夫妻生活,开始力不从心。张小玉非常不满,整天在家因为各种事情吵吵闹闹,后来演变为大吵大闹,最终闹到离婚的地步。也许是自觉丢脸对不起老婆,前夫离婚时给了张小玉一大笔钱和房子。
离婚后,有钱有闲的张小玉彻底放飞自己,开始去歌舞厅、夜总会勾搭不同男人回去睡觉。自古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有多久所有亲戚都知道了。
年轻的张小东觉得有这样淫荡的姐姐很丢人,愤然同她不来往。
所以,明明姐姐张小玉失踪半年多,弟弟只是认为她又同什么野男人去外地厮混,根本就不关心。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警方之前排查妓女毫无收获!
张小玉不是卖淫女,不是做这行生意的。
张小东同姐姐关系疏远,知道的情况不多,对于警方的帮助有限。
不过,他认为姐姐除了作风不正派以外,为人豪爽仗义,大大咧咧,无论同男女的人缘都不错,应该没有仇人。
如果说谁有可能杀张小玉,或许就是前夫哥了。
离婚以后,前夫哥那方面不行的说法,也流传到家喻户晓,所有亲朋好友都知道。前夫哥大小是个机关干部,觉得很下不了台,由此引起仇恨心理去杀人,也是有可能的。
于是,警方请前夫哥来公安局聊天。
前夫听说张小玉死了,竟然一点也不吃惊,反而大发牢骚:这骚娘们,迟早是个死。她就是不被人杀了,也是死在床上。我当年也不知道怎么瞎了眼睛,娶了这么一个骚货。警察同志,你们见多识广,什么都知道。我一个机关小干部,没见过什么世面,真没见过这种女人。我从小听说有男色狼,从没听说有女色狼,谁知道就被我碰到了。
结婚以后那几年日子过得就像受刑,她天天晚上都折腾我,有时候一次完了说没过瘾,还要第二次。我是肉做的,又不是铁打的,经常搞得我第二天腰疼的起不了床,只能去单位请病假。就到了现在呢,只要天一黑,我就习惯性的腰酸背痛。你们看看,我才30多岁,头上这么多白头发。去看了老中医,说我房事过度,未老先衰,要禁欲。我说要禁欲养身体,这骚娘们直接向我提离婚!
警方打断他:好了好了,这些我们大体都知道。你前妻现在是被人杀了,你说谁有可能下手?
前夫:谁可能下手?这我怎么知道!我们都离婚大半年了,谁知道她在外面怎么胡搞!民警同志,有些话我都不好意思说。张小玉这娘们,标准一个丧门星。人家女人在外面陪男人睡觉,搞钱回来用。她倒好,在外面睡男人还倒贴钱。我们还没离婚分居的时候,她就贴钱带男人回来睡,亲戚朋友谁不知道这种事,搞得我都没脸见人。
警方:她失踪那段时间,你都在做什么!
前夫:我做什么?我能做什么!上班、下班、买菜、接孩子、送孩子,就这些。我又是当爹又是当妈,苦得很。我妈劝我再婚,我怕再找到张小玉这种人,杀了我也不再婚了!哦,哦,哦。我明白了,你们怀疑我杀了张小玉。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我们好歹有个儿子,我能去杀我儿子的妈吗?况且,张小玉除了淫荡也不是什么坏人,我杀她干什么!
经过警方调查了解,前夫哥带着儿子同父母一起住,每天就是家、单位、学校三点一线。家人都可以证明他一切行为正常,绝非杀人凶手。
排除前夫哥的嫌疑同时,他倒是主动提出了一个重要线索:张小玉为人高调张扬,还喜欢炫富。
离婚时,重情义的前夫给了他8000元的存款(当时工人的年薪2000元左右),后者竟然全部买了金首饰戴在身上。
80年代东北很乱,杀人抢劫的团伙不少。
会不会是张小玉带着价值几千元的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被劫财的歹徒盯上,这才遭到杀害呢?
警方认为不太可能,毕竟拦路抢劫就算杀了人,也没有必要碎尸。歹徒更有可能是张小玉的熟人,见财起意后将其抢劫杀害。
张小玉的社会关系很复杂,离婚后就去各种不三不四的场所混迹,认识一大堆劣迹斑斑的男人。
经过反复排查,警方只找到一小部分嫌疑人,他们却都没有杀人碎尸的嫌疑。
案件由此陷入僵局,始终无法侦破。
发现张小玉碎尸的3个月后,东北天气变暖,市政部门按照制度,开始统一清理本市下水道。
就像上次清理粪坑发现碎尸一样,这次清理下水道更是中了头彩。
在短短几天内,竟然陆续发现了多具碎尸!
在一个大学围墙外的下水道清理中,两个工人在清理马葫芦时(东北方言,指下水道的窨井盖),赫然发现一个麻袋。
麻袋在水中泡了很久,已经出现大面积破损,装在里面的东西露出大半。工人们定睛一看,麻袋中赫然伸出一条人腿。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经过打捞发现是一个年轻女性的碎尸,年龄大概20多岁,头发染成黄色。
几天后,在另一个偏僻道路的马葫芦中,警方又发现了一具男性碎尸,死者年龄在30多岁,生前高大肥胖,脂肪很多。
这两个死者被害时间,相差大约半个月,女人是被人勒死,男人是被人用刀刺中前胸后背而死。
法医认为,这两人的死因虽不同,但碎尸手法基本一致,都用同一款式麻袋装尸块,又都丢在马葫芦内,基本可以锁定是同一人所为。
而之前的沈国庆和张小玉的两起碎尸案,作案手法同这两起案件也很接近,或许就是同一个歹徒干的。
除了这四具碎尸以外,在清理本市下水道时还发现了另外2具尸体,全是女性。
然而,法医认为另外2具尸体的碎尸手法有很大不同,应该不是同一人所为,是另一个歹徒做的。
清理一个下水道,就能发现六七具尸体,真是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恐怕只有某A胡吹的美国恐怖故事里才有这种内容。
虽然这些消息被封锁了,然而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些事情很多变得人尽皆知,引起了本市居民的极大恐慌。
由于民情汹涌,本市领导非常不满,多次找到刑警大队领导,要求尽快破案,抓住这个杀人碎尸的狂魔。
刑警们的压力很大,只是苦于线索太少,无法破案。
后来发现的两具碎尸,刑警们用尽全力,才搞清楚死者身份。
女死者是个卖淫女,叫作阿娟。阿娟在本市已经卖淫半年,几个月前突然失踪,大体同张小玉失踪时间重合。
其他卖淫女回忆,阿娟相貌普通,性格也没什么特点,属于再普通不过的人。
不过,阿娟同张小玉一样,有些爱慕虚荣,经常会带着一条很粗的黄金项链。这条项链并不是纯金的,值不了几个钱,但看起来很拉风。
别的卖淫女劝她不要戴,说这样招摇不安全,阿娟却听而不闻。
这次碎尸的麻袋中,没有发现这条金项链。
至于男死者,就更古怪了,竟然是市政府的一个司机,叫作赵黄河。
赵黄河的父亲也是司机,替市政府开了一辈子卡车。他退休后,赵黄河就顶替了父亲的工作,转而为领导开小车。
赵黄河是个身材高大的胖子,性格内向,平时很少说话,只是闷头开车,看起来很老实。
他33岁,已经结婚多年,有老婆和一对儿女。
其实,赵黄河属于外表老实,内心蔫坏闷骚的类型。
其他司机介绍,赵黄河私下有赌博和嫖娼的恶习。他很喜欢赌博,赌的还很大,经常通宵赌钱,第二天死撑着为领导开车,为此多次出过车辆碰擦的事故。
除此以外,赵黄河表面上沉默老实,其实有机会就去歌舞厅、娱乐城去鬼混,带女人去开房。
由于他凶狠霸道,动辄在家殴打老婆孩子,老婆根本不敢管他。
同之前的赵国庆一样,赵黄河没有固定的相好,基本都是睡一个就换一个。警方反复调查,没有发现谁是杀死赵黄河的嫌疑人。
至于阿娟是个妓女,一天接客七八人甚至十多人,根本不认识这些嫖客是谁。如果连阿娟都不知道嫖客的身份,警方又到哪里知道?
总之,这四起杀人碎尸案,还有马葫芦中发现的另外4具碎尸的案件,警方始终无法侦破。
眼见上面限期破案,警方实在没有办法,被迫悬赏征集线索。
警方唯一知道的,就是歹徒应该是骑自行车抛尸,而且是深夜抛尸。
所以,悬赏公告这么要求:本市市民如果发现骑自行车装着麻袋,在深夜经过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这几条街道又形迹可疑的人员,就可以向警方提供线索。
能够提供直接破案线索的市民,可以奖励5000元,提供间接线索的奖励2500元。在当年来说,这笔奖金可不是小数字。
悬赏征集线索的报道发出以后,警方几天内就收到高达四五百条线索。
刑警队长下令,每条线索包干到人,必须一一搞清楚,绝对不能放过一个。
于是,刑警队出动所有警力,连勤杂人员都上场,一起去执行这个苦差事。
折腾了半个月,虽然根据线索,误打误撞抓住了几个鸡鸣狗盗的小贼,对于碎尸案却毫无帮助。
这一天,刑警老刘负责走访其中一条线索。
出乎预料的是,线索的提供人倒是老刘的“熟人”。
这是本市小有名气的骗子马和平,早在老刘担任派出所民警时就多次抓捕过他。
熟知马和平的本性,老刘对他提供的线索有七八分怀疑,或许这老小子对公安人员都要忽悠骗钱。
马和平是个街头骗子,平时召集两个同伙专门在火车站、汽车站、集市、热闹街道,通过三张牌的骗术进行诈骗。
马和平依靠这种不高明的骗术,在本市混了十年,前后不下二十次被抓入派出所,劳教就有三四次。
进入八十年代后期,政府整天通过各种媒体揭露三张牌骗术,彻底砸了马和平的饭碗。
他不会其他骗术,转而摆地摊为生,卖一些半真不假的货,不再公开诈骗了。
此时,马和平没有客套,直接表示嫌疑人是他的狱友杨勇志。
杨勇志是个惯偷,曾因为多次盗窃被劳教两次,曾同马和平在一个囚室服刑。
牢头狱霸通常喜欢挤兑小偷和强奸犯,杨勇志又是不听话的愣人,进去以后就挨了两次揍。马和平同杨勇志入狱前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就设法说服牢头不要揍他,两次由此有了一些交情。
根据马和平介绍,他上次劳教释放以后,一直摆小摊为生。由于之前诈骗赚钱容易,马和平大手大脚惯了,现在生活很拮据,连吃饭都困难。
有一天,马和平在低档小酒馆喝到凌晨关门,才踉跄的走回家。
走到几个月后发现碎尸的那条路上,马和平无意中看到杨勇志蹲在一辆自行车边,捣鼓着一个麻袋。
马和平在江湖上混了10年,判断杨勇志肯定没在干好事,不是偷东西就是抢东西。
几天后,马和平身上只剩下5块钱,就想去敲诈杨勇志几个钱。
他找到杨勇志的家,但杨勇志不在,只有很风骚的老婆陈爱莲带着孩子。
有几分姿色的陈爱莲,满脸魅惑的邀请马和平进来坐坐,还用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马和平此次目的是要钱不是要色,况且他不敢随便招惹道上朋友的老婆,选择转身离开(聪明人)。
第二天,杨勇志找到摆摊的马和平,两人去了酒馆喝酒。
期间,马和平透露自己看到杨勇志偷偷摸摸的在街上盗窃,随后提出借点钱用。
杨勇志知道马和平是想借机敲诈,却一点不怂,断然拒绝:马老哥,你向我借钱?你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你不是不知道,我们这种蹲过大牢的,放出来只能卖苦力,哪里有钱。不是我不借,我真的是没有。这样吧,这顿饭算我的,好烟好酒尽管上。服务员,拿一包江帆烟,再上一瓶胜洪老白干!
马和平还想再说,突然发现杨勇志眼露凶光。
马和平是个非常狡猾的骗子,很会看人。他明白杨勇志是天生的恶人,绝对不好惹,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的出。于是,马和平只能吃了一顿白食,一分钱都没敲到。
马和平心胸狭窄,认为当年在监狱里帮了杨勇志不少忙,现在又帮他隐瞒犯罪,却一毛不拔。马和平心中很是气愤,酝酿要报复。
此时跑到公安局举报,就算警方将杨勇志全家抓住枪毙,马和平自己也捞不到一分钱好处,那就是毫无意义的。
马和平略加犹豫,决定暂时不去举报,以后再说。
几个月后,马和平突然听说警方悬赏提供线索,而杨勇志当时出现的那条街就发现了碎尸,顿时机会来了。
虽然杨勇志未必是杀人犯,肯定是偷抢作案期间经过那条街。
只要马和平去举报,多少能够得点奖金,杨勇志更要倒大霉。
万一杨勇志就是真凶,马和平岂不是白拿了几千元钱。
对于马和平的话,刑警老刘将信将疑。
老刘随后去了杨勇志、陈爱莲夫妻的家,一栋五层居民楼。
老刘有经验,没有直接找这对夫妻询问,而是先敲响了邻居家门。
对门邻居,50多岁的张师傅当天上完夜班,此时正在家里补觉。
面对刑警老刘询问“这家人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张师傅立即表情严肃的表示,杨家确实经常出现怪事。
根据张师傅介绍,他们这栋居民楼是本市食品公司的宿舍楼,建筑水平很低,尤其楼板不隔音。
楼上下邻居大声说话,他们都听得见。而对门邻居杨家,这半年竟然出现怪响动。
如半年前的一个深夜,张师傅夫妻正在睡觉,突然听到隔壁杨家那边砰砰砰的乱响,期间还有男女的叫喊声,声音还不小。
由于杨勇志和陈爱莲这对夫妻经常吵架打架,张师傅认为他们又打架了,忍一忍就继续睡觉。好在,这种闹腾持续了十多分钟就停了。
古怪的是,大概1小时后,杨家又传出嘭嘭嘭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用菜刀在砍什么东西,整整砍了一两个小时。
张师傅夫妻再次被闹腾醒了,忍不住要去敲门询问情况,但声音又停了,他只得作罢。
第二天张师傅出门上班时,惊讶的发现杨家正开着门大扫除,家里的地都被拖得干干净净。
张师傅很奇怪,杨勇志夫妻平时邋里邋遢,除了过年以外基本不打扫卫生,怎么今天突然爱干净了。
话虽如此,张师傅也没有往其他地方想。
随后几个月,又有三次闹腾和深夜砍东西,张师傅就觉得不对劲了。
尤其最后一次,杨家那边哐哐哐的打了至少二十分钟,期间似乎还有一个男人的沉闷叫喊声,声音很是凄厉。
第二天,张师傅发现养家又洗了地,杨勇志腿上还缠着绑带。他询问是怎么回事,杨勇志满不在乎的说:在厨房做工时候碰伤了,就一点皮肉伤!
张师傅很疑惑,怀疑是不是杨勇志杀了人!
转念一想,平时他同这对夫妻也算是熟人。除了陈爱莲有三分妖艳以外,也没有发现这对夫妻有什么大的问题。
况且,大家是对门邻居,陈爱莲的父亲又和自己都是食品公司的同事。万一张师傅去公安局举报了后发现根本没事,他们邻里关系还怎么相处呢?
所以,张师傅一直没有去举报,直到刑警老刘上门询问情况。
听到张师傅的介绍,经验丰富的老刘立即觉得杨家高度可疑。
他嘱咐张师傅不要打草惊蛇,随后火速回到局里叫来了几个刑警支援。
几个民警敲开了杨家的门,只有陈爱莲一个人在家。
29岁的陈爱莲,果然同张师傅说的那样有几分风骚。
当时是6月份,东北天气还有三分凉,白天气温十多度。然而,陈爱莲穿着一件短袖衬衫,衣领的口子故意不扣上。她没有穿胸罩,除了衣领露出一大块胸部以外,胸前两点也很明显。
见到有陌生男人敲门,陈爱莲没有任何羞涩,而是大大方方挺着胸,同他们交谈。
刑警老刘让同事们用日常询问稳住陈爱莲,自己在屋内搜索起来。这一搜不得了,在杨家不大的厕所,水泥地面和墙壁的破损处,有隐约可见的干涸血迹。
在厨房中,有多把锋利的菜刀,其中两把被砍缺了刃。
虽然不能确定厕所的血迹是不是人血,但这对夫妻显然有一定的作案嫌疑。
陈爱莲介绍,杨勇志去接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要半小时后才能回来。
于是,刑警老刘急忙让同事先将陈爱莲带走,自己和几个年轻刑警留在杨家,准备守株待兔。
没多久,刑警们果然听到钥匙的开门声,一个消瘦的中年男人,牵着一个背书包的小男孩进屋。
老刘和其他几个刑警立即围过来,将男人包围起来。
这个瘦男人就是杨勇志,他发现其中有穿制服的警察,顿时惊恐万分,右手迅速摸向腰间。
刑警老刘一把拉住他的右手,说:你孩子就在这里,不要乱来。你跑不掉的,老老实实跟我们走吧!
杨勇志略加思考,放弃了抵抗,对儿子说“这几个叔叔找爸爸谈工作,我出去一会”。随后,杨勇志主动跟随几个刑警走出屋子。等到孩子看不到杨勇志,刑警们才给他戴上手铐。刑警老刘摸向杨勇志的右边裤袋,里面果然有一柄雪亮的弹簧刀。
刑警们将杨勇志押到车上,他的儿子被暂时交给邻居张师傅夫妻,随后联络陈爱莲的父亲来接走外孙。
接着,刑警们在杨家大搜查,很快有了收获。
在杨家一个隐蔽的箱子里,找到了第四个受害者赵黄河的钱包,还有第二个受害者张小玉佩戴的一枚金戒指,由此证据确凿。
有趣的是,到了这种地步,妻子陈爱莲仍然拒不认罪,尤其是百般包庇丈夫杨勇志。
有着丰富入狱经验的杨勇志则没有什么抵抗,坦然交代杀害四人并且碎尸的经过。
杨勇志认为,自己本来根本不会走到这一步,都是因为娶错了陈爱莲这个老婆。
陈爱莲同被他们杀害的张小玉是一路货色,用杨勇志的话来说就是“骚货狐狸精,离了男人就不能活”。
陈爱莲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母亲作风不正派,被父亲捉奸在床而家庭破裂。
陈爱莲和哥哥从小跟着父亲生活,父亲是食品公司普通职工,平时忙于生计,很少关心孩子。
陈爱莲本来也没什么特殊,就是一个普通东北女孩。
进入青春发育期以后,陈爱莲的性格突然出现很大变化,开始对异性特别感兴趣。
父亲对她不闻不问,陈爱莲在16岁就失身给一个男同学,随后彻底放飞自我。
杨勇志说,他认识陈爱莲时,对方不过26岁。而陈爱莲自称,之前曾经有过9个男朋友,都发生过性关系。
杨勇志对刑警自我解嘲的说:当时我听她说有9个男人,觉得不可思议,我们在外面混的男人,有几个人睡过9个女人?十个人里面也没有一个。后来我才知道,她何止9个男人,说19个都是少的。同她臭味相投的几个闺蜜,给他一个外号叫作连长。我开始还不知道连长是什么意思,后来知道以后差点没把我气死(大家猜猜是什么意思)。
本来我以为,她结婚以前没固定男朋友才会这么乱,婚后应该会收敛一些。谁知道,我们结婚以后,她也就在怀孕生孩子那1年消停了一些,其他时间还是不断背着我搞男人。这骚货,基本上天天都要找男人陪睡。我陪不了,她就去找别人。为此,我不知道揍过她多少次。但她是贱骨头,根本不怕打,还说什么“有本事就把我打死,不然老娘就要痛快”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装作看不见。
刑警:这就奇怪了。你嫌弃她不正派,那就离婚啊,又有谁拦着你?
杨勇志:离婚?我也是想过,可能找到陈爱莲这样的就不错了。我是普通工人家的孩子,兄弟姐妹七八个,家里本来就穷。我又是两次劳教过的人,蹲了5年牢房,出来以后也没有正式工作,就靠给人家打零工为生。民警同志,正经人家女孩谁会嫁给我这种人。再说陈爱莲,虽说作风不正派,其他条件倒也可以。她有食品公司营业员的稳定工作,他爸还给她一个用来结婚的房子。要是离婚了,我都没地方住,更别说我们还有个儿子。就是她整天搞男人,给我戴了这么多顶绿帽子,我实在忍不了这种气。
萨沙辅助:其实张小玉、陈爱莲这种女色狼,是一种疾病,叫作女子性欲亢进症。
女子性欲亢进症分为生理上和精神上两种,前者是患者体质和普通女人不同,体内性激素分泌大大高于普通人(通常是各种疾病导致的内分泌异常),从而引起病态的性欲亢奋。后者则是精神问题,也叫作性瘾症,就是每天不性交就感到精神上受不了。
无论是哪一种,女性都表现为异常的性欲旺盛:如果女性的性欲却一直特别旺盛,远远超出正常水平,不管白天和黑夜均有性交要求,有时每天要求多次性交,而且对性交时间也要求较长,否则性欲仍得不到满足,就属于性欲亢进。典型的性欲亢进表现为,整天沉湎于性冲动之中,从各方面都表示出对性的渴求。
为了获性感满足寻找一切可能的性交对象和一切可能性交的机会。当这种欲望强烈又无处宣泄时,患者便出现焦虑,激动,心慌,头昏,失眠,四肢无力,发呆。她们的性反应也超常地强烈,甚至拥抱,接吻也能产生强烈的性欲高潮。
刑警:你老婆作风不正派,同你杀人碎尸有什么关系,你别扯远了。
杨勇志:怎么没关系?我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被这个臭娘们害的。这是去年11月份的事情!我上次因为盗窃劳教三年释放以后,找不到什么稳定工作,一直打饭店零工。那天,我在后厨做帮工,大厨嫌弃我拿错了配菜,开口辱骂我“蠢得像猪一样,一天弄错七八次”。我大怒,操起一把菜刀就要劈他“你他妈骂谁呢?信不信我干死你”大厨吓得怂了,但老板跑来让我走人“你在后厨这两个月,都闹了几次事了?你拿着这个月工资,赶快给我走”
我气得要命,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拿着钱提前回家了。本来我都要晚上11点以后才能回家,那天大概晚上8点就到家了。结果,我真是眼福不浅,推门就看到陈爱莲和一个20多岁小伙子在床上激战呢,被子都被踢在地上。
我虽然知道老婆整天偷人,毕竟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看到这种刺激的场面,没有那个男人受得了。我气得眼里差点要流血,冲上去举起板凳就砸,把小伙子头砸破了“你敢搞我的老婆,老子今天就废了你”。
刑警:你就把奸夫打死了?
杨勇志:开始我就是想揍他一顿,根本没想要他的命。我是蹲过大牢的人,知道杀人要偿命,没有这么傻。没想到这小子岁数不大,却不是善茬,直接跳下床同我厮打起来。我这人小时候得过肺病,身体一直不太好,非常的瘦,1米75才100斤,也没什么力气。
这小子可不一般,很会打架。前后就1分钟,他抢过板凳反砸我,将我砸的满脸是血。我好不容易抢过板凳丢下,他又将我按倒在地上,压着我猛打。我被打的吃不消,又被压着动弹不得。陈爱莲这时候害怕了!不管怎么说,我是陈爱莲的丈夫,我们还有个儿子,总比外面野男人要重要。
她一边劝一边拉,但野男人不理睬他,还将她推倒在地上“这孙子敢打破我的头,爷爷在工厂打了这么多年的架,还没有人敢打破我的头。这事没完,看谁废了谁!”
我又挨了几下重的,眼见就要昏过去,急的大叫“陈爱莲,你把抽屉里面的东西给我,快!”我家抽屉里面放着一把弹簧刀,是我以前盗窃时候带着防身的。陈爱莲战战兢兢的拿出刀,犹豫了一下不敢给我。这时候,我满脸满头都是血,眼睛都被血遮住看不见了。我大叫“你他妈快给我!不然,我死了也不放过你”随后,我劈手夺过弹簧刀,一刀刺在奸夫的腿上。本来我也没想杀人,没想到这下刺巧了,恰好刺在动脉上,这小子一下子就不行了。
刑警:奸夫被你刺死了?他脖子上的勒痕是怎么回事!
杨勇志:他当时还没死,挣扎着求我们送他去医院“大哥,大嫂,救救我。我才24岁,我不想死。你们送我去医院,我绝对不会说是你们弄得,就说是路上被人抢了。求求你们”
陈爱莲也说“不得了,要出人命了,赶快送到医院吧”。我大喝“闭嘴,骚娘们。这孙子不是好人,真把他送到医院,他肯定要点我们的炮(意思是报警)。他受的是重伤,就算抢救过来,我至少要坐牢10年。你是帮凶,也要蹲几年大牢。我看他出血这么多,十有八九会活不成,送医院也没用。到时候,我就是杀人犯,要枪毙,你判个无期、死缓。”
陈爱莲慌了,问“那怎么办?”我说“还能怎么办,你找条绳子来”随后,我就用绳子,将奄奄一息的野男人活活勒死了,然后再用菜刀切碎了。我第一次碎尸没经验,当天切了几个小时也没搞完,随后陆续搞了好几天,最后尸块在暖气房间都发臭了。大概一周后,我才将尸块用麻袋装了,丢在皮革工厂废弃厂区的隐蔽处。
刑警:你知道死者叫什么名字吗?
杨勇志:不知道。陈爱莲说,这小子是她在一个歌舞厅门口搭上的,两人是第一次见面。小子说自己姓沈,是个工人,其他情况就不知道了。
根据杨勇志介绍,杀人碎尸后,他慌张了半个月。白天在街上走,他看到穿制服的就怀疑是来抓他的,全身冒冷汗。晚上睡觉时,听到远处警铃响,他也会一下子惊醒,再也睡不着。
不过,过了半个月没动静,没有任何警察来找他调查,杨勇志就不怕了。
他是道上混过的,知道这种没有社会关系交集的陌生人作案,警方一般很难侦破。
这么过了几个月,杨勇志一直没有去打工,陈爱莲做营业员的工资,根本不够一家三口人开销。
陈爱莲劝他去找个临时工,赚点钱好养家。
杨勇志破口大骂:找工作?我现在杀了人,杀了人!还找什么工作!说不定哪天,警察上门直接把我捉了,进看守所就要戴死囚的脚镣,然后吃上路饭,送上法场打脑袋。我既然是杀人犯了,就要用杀人犯那套来赚钱,活一天算一天。
杨勇志想起陈爱莲同臭味相投的张小玉,曾一起在歌舞厅门口钓过几次凯子,有过几面之缘。
张小玉外表挺有钱的,身上黄金首饰就值几千块。
杨勇志找了几天,发现了张小玉的踪迹,就决定下手。
当天,他让陈爱莲去接孩子,然后去她哥哥家过一晚,不要回来。
陈爱莲大吃一惊,知道杨勇志又要行凶杀人,却也只能照做。
当天,杨勇志穿着光鲜的衣服,在歌舞厅门口,找到在单独钓凯子的张小玉,开始攀谈。
张小玉对于男人是照单全收,虽然杨勇志是个相貌不佳的瘦子,她也不介意。
听说陈爱莲带着孩子去外地走亲戚,张小玉欣然同杨勇志回了家。
到家后,两人吃了饭,上了床。就在张小玉完事后穿衣服的时候,杨勇志突然拿绳子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几分钟就将其活活勒死。
杨勇志不慌不忙的取下尸体上的金项链、金手镯和金戒指,随后用菜刀分尸。
第二次分尸,他的手法快的多了,当天就搞好了,碎尸装入几个麻袋,随后分别丢弃。
第二天,他将金项链和金手镯送到以往收赃的同伙那里,卖了5000元。金戒指,则转手送给老婆陈爱莲。
陈爱莲认出这枚戒指是张小玉的,吓得根本不敢戴,一直藏在箱子底。
过了几个月,这笔钱花完了,杨勇志又如法炮制,第三次作案。
这次,他将有一面之缘的黄发卖淫女阿娟骗回家,然后活活勒死。
选择阿娟没有其他原因,就看着她带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和金耳环。
没想到,杨勇志事后发现金项链竟然是假货,只有金耳环卖了200元。
杀了一个人就搞到200元,杨勇志觉得性价比太低。
第三次杀人后,夫妻两人的胆量都大了很多。
杨勇志回忆,他用了二三个小时就在厕所完成了碎尸,装入几个麻袋。陈爱莲也不慌张,就带着孩子在隔壁看电视,后来还帮助清理厕所的污物。
所以,他骑自行车抛尸的时候,也没有刻意躲避路人,结果被马和平看到了,他还试图敲诈。
杨勇志已经是杀人惯犯,当然不会在意马和平这个骗子,语气强硬的顶了回去,仅仅请他吃了一顿饭。
这么连续作案三次以后,杨勇志认为这样杀人赚钱太少。比如杀了第三个黄发卖淫女,才搞到200元,实在不值得。杨勇志决定要换一种模式,就是仙人跳。
他让陈爱莲将陌生男人色诱回家,然后自己跳出来勒索。如果受害者敢抵抗,就将他弄死。
陈爱莲不敢,怕被警察抓现行,或者受害者事后报警。
杨勇志大骂:你个蠢货,除了床上那点事,你还懂什么!你就去钓那种看起来很体面的中年人,他们都是有正式工作,有老婆孩子的,被敲诈了也不敢报警。至于警察抓现行,你钓凯子又不是卖淫,抓你什么现行!你不是整天发骚吗?也让这些骚气给我赚点钱。听到没有!
无奈之下,陈爱莲只能照做。
几天后,她就在歌舞厅钓上了一个50岁左右的瘦男人,将其带回家。
夫妻两人约定,等野男人脱了衣服,陈爱莲就偷偷打开厕所的一盏黄灯,杨勇志就上来“捉奸”。
黄灯亮了以后,杨勇志拿着弹簧刀就冲入卧室,拖起一丝不挂的瘦男人“他妈的,你敢睡我老婆,我弄死你”瘦男人心虚,立即求饶“兄弟,兄弟,有话好说,千万不要动粗”。
随后,瘦男人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共500元,要求私了。
杨勇志搜了瘦男人全身,又抢走了他的手表和一个玉石戒指,再将其赶走。手表和戒指卖了800元!
瘦男人是一家国营工厂的中层干部,两个女儿都结婚了,哪里敢去报警揭露自己的丑事,只能破财免灾。
几天后,陈爱莲又勾回来一个外表很有钱的男人。这是一个建筑公司的工头,又被杨勇志捉奸在床。
工头明白可能是仙人跳,然而一旦此事闹大,他的泼辣老婆一定会闹离婚。
工头的生意依靠岳父介绍,万万不敢得罪老婆,只能拿出2000元“赔偿款”,交给杨勇志。
随后,这对夫妻又用同样手段敲诈了3次,从3个男人身上搞到5000元的“赔偿款”。
眼见钱来的这么容易,又不用杀人,杨勇志有些飘了。
当年3月,陈爱莲又在娱乐城门口钓上一个高大的胖子,就是市政府的司机赵黄河。
杨勇志故技重施,拿着刀威胁,没想到赵黄河挺硬气:你吓唬谁?我走南闯北,像你这种搞仙人跳的,真是见得多了。我可是市政府当官的,各方面都熟的很。我一个电话,就能让警察上门抓了你们,蹲几年大牢。快让我走!听到没有!
杨勇志见状,知道不能随便放赵黄河走。自己可是个杀人犯,万一这个胖子真的是市政府当官的,就会后患无穷。
所以,杨勇志趁其不备,掏出弹簧刀就刺。
赵黄河急忙躲闪,被刺中了左臂,只是负了轻伤,并不致命。
赵黄河身大力不亏,一把抓住杨勇志的手,夺过弹簧刀,反手刺伤了对方的大腿。两人撕打起来,弹簧刀掉在地上。赵黄河又高又胖,很快将杨勇志压在地上,卡住他的脖子。
杨勇志不是对手,几乎要被掐断气,勉强对陈爱莲喊道:快,快!快拿刀刺他!我要不行了!
陈爱莲没有胆量杀人,眼见自己丈夫就要被掐死,只能捡起弹簧刀,闭起眼用力刺向赵黄河的后背。
这一刀刺的很重,赵黄河大喊一声,跌倒在地。
杨勇志从地上爬起来,从陈爱莲手中夺过刀,又朝着他的前胸重重刺了几下,将赵黄河当场杀死。
然而,他们只在赵黄河身上搜到几十块钱。杨勇志骂骂咧咧的将尸体切碎,丢弃在马葫芦中。
就在杨勇志、陈爱莲准备寻找第五个受害者,因为马和平的举报,夫妻双双被捕,一起被判处死刑。
有趣的是,明明杨勇志已经交代了全部作案经过,陈爱莲仍然拒不承认犯罪,同时百般隐瞒丈夫的杀人罪行。
相反,杨勇志对陈爱莲则没有什么情谊,指出是她给了赵黄河致命一刀,还曾参加了分尸。
在审讯最后,刑警询问杨勇志是否后悔杀人,他这么回答:我有什么后悔的?我杀的这几个人都不是好人,女的都是淫妇,男的都是色棍,本来就是社会渣滓,本来就该杀。我杀了这些人,算是净化社会。
这对夫妻共作案9起,其中杀死4人,敲诈5人。
夸张的是,从马葫芦中清理的2具尸体,并不都是这对夫妻干的。
尤其在杨勇志夫妻被捕后几个月,又陆续在马葫芦中发现新的碎尸,这是本市另一个杀人狂韩立所为。
清理一次下水道,就能发现两起系列杀人碎尸案,可见当时的社会治安有多么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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