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钓友,小飞哥问大家好!
翻开日历,三月已过,四月伊始。近几年来,每当桃花水涨,草长莺飞,我们这群“钓鱼佬”心里就五味杂陈。为啥?禁渔期来了。
长江流域特别是川渝等地,三月一到,天然水域全面禁钓,少则四个月,有的地方还有秋季禁钓期,加起来得封小半年竿子。
满心期待的春钓,又泡汤了。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内陆水域春季禁渔期,长江流域同步执行十年禁渔相关规定。四川等地规定更严——禁渔期内全省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连“娱乐性游钓”也不行。
于是乎,每到这个时节,野钓群里最热闹的话题就是“哪儿还能偷偷钓两竿”。但大多数钓友还是讲规矩的,明令禁止就不去了。毕竟咱是正经钓鱼人,不是那偷鸡摸狗的,守法意识还是有的。
可心里头那点不痛快,估摸着大家都有。我不禁要问:禁钓,到底禁得对不对?

先说人数。据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统计,我国钓鱼爱好者已接近1.5亿人,约每10个中国人里就有1个是钓友。1.5亿!
这数字乍一听挺吓人,一人钓一条,那就是1.5亿条鱼,河里不得空了?
别急,咱再算笔细账。
首先,1.5亿钓友中绝大多数是休闲钓鱼人,一年出钓次数有限。有人估算,平均每人每年钓3次,总出钓4.5亿人次,每次平均钓1斤鱼,全年总渔获约4.5亿斤。而2024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是多少?
据渔业经济统计公报,全年渔业经济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捕捞产量数以千万吨计。休闲垂钓的渔获量,连商业捕捞的零头都不到。

更关键的是,“放流”文化在钓友圈越来越流行。尤其是野钓的老手,“留大放小”“钓获即放”已成共识。小飞哥我钓鱼几十年,认识的老钓友十有八九都是这样——享受的是那“上鱼的快感”,不是那“吃鱼的饱腹感”。
钓上来拍个照,鱼还是那条鱼,还多了个“到此一游”的印记。套用个时髦说法,这叫“云钓鱼”——鱼还在水里,快乐已经到手了。
此外,钓友们打窝投喂的玉米、麦粒、商品饵料,说白了就是给鱼加餐。长期有人钓的水域,鱼类根本不愁吃。从这个角度看,钓鱼人对水域生态究竟是破坏还是“贡献”,还真不好说。
有人说“把鱼钓绝种”,这个说法过于夸张。且不说自然水域的鱼类繁殖能力不容小觑,单看生态学常识——两个鱼钩,能把一片水域的鱼钓光?除非你是钓鱼之神姜太公再世,鱼排着队往你钩上挂。否则,这种担忧纯属杞人忧天。

奇怪的事来了。小飞哥我走南闯北,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但凡有钓友驻扎的河段,水面基本干干净净,很少见到死鱼。可一旦禁钓封竿了,过不了多久,河边就开始浮起死鱼,一漂一大片。
钓友们戏称:“没人打窝投喂,鱼儿饿死了。”
咱们都心知肚明,这哪是饿死的啊!这些鱼,大多是“电工”“毒工”“锚工”等的“杰作”。电鱼机一扫,大鱼小鱼全翻白;毒鱼药一撒,整片水域寸草不生。
这些人利用夜间或偏僻水域作案,手段隐蔽,反侦察意识强,渔政执法人员确实很难逮到。
2026年春季禁渔期间,各地查处了多起电鱼案件。重庆忠县查获兄弟俩用电击设备非法捕捞,渔获物达60余尾;赤水市更查获一起潜水电鱼案件,犯罪手法之专业令人咋舌。还有人在禁渔期用炮仗炸鱼,被法院判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事实上,这仅仅是表面年到的,有不少钓友反馈,当地一些电鱼的,晚上开着车来拉,一次能搞几百上千斤大鱼,想想都十分可怕!
数据触目惊心: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累计破获涉渔刑事案件6000余起,查获非法渔获物19万余公斤。农业农村等部门全年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11.7万件,清理取缔“绝户网”和电鱼器具等违规渔具85.8万件。
这些还只是被查获的。那些没被发现的呢?恐怕是这个数字的几十倍甚至百倍。
有钓友在河边,就等于多了无数双眼睛。电工毒工一出现,总会有钓友发现、举报。现在好了,禁钓了,钓友不能去了,河边冷冷清清,这些人反而可以大摇大摆地作业。这不是给非法捕捞“腾地方”吗?

平心而论,渔政执法人员也不容易。2025年“渔政亮剑”行动中,各地渔政执法人员坚守岗位,24小时值班,日夜巡河,严打非法捕捞。罗江区一个区县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河80余次,规劝违规垂钓人员百余名。
但问题来了:人手就这么些,精力就这么多。
禁钓期内,查违规垂钓成了日常工作的“大头”。从各地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看,禁钓期间被查处的垂钓案件数量相当可观。渔政人员忙着去河边收竿、开罚单,还有多少精力去追查那些深夜作案的“电鱼人”?
小飞哥我并非反对禁渔。恰恰相反,我举双手赞成保护生态。
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江豚重现、鱼类资源恢复,这是有目共睹的成效。数据显示,长江流域土著鱼类明显增多,生态正在向好。
钓鱼人的生态破坏,跟电毒炸比起来,不到百分之一。可执法资源却大量投入到“抓钓鱼佬”上,真正的“大鱼”反倒抓不着。这不是捡了芝麻丢西瓜吗?
更别说,失去钓友的监督,非法捕捞反而更加猖獗。钓友本是渔政的“编外耳目”,现在被禁钓令挡在了河边,渔政反而少了一双眼睛、少了一条线索。打击非法捕捞,不如把钓友“招安”为护渔志愿者。你发个举报热线、设个有奖举报,让钓友在合法垂钓的同时顺手监督,这比单纯罚款来得有效得多。

禁渔的根本目的是保护鱼类资源,特别是保护亲鱼产卵、幼鱼生长。3月至6月确实是鱼类繁殖的关键时期,禁渔有其科学道理。
但“一刀切”全面禁钓,就真的科学吗?
休闲垂钓不同于商业捕捞,渔获量极小,对种群繁衍的影响微乎其微。适度允许垂钓反而能维持钓友对水域的关注度,形成“群众监督”效应。再者,钓鱼文化也是水乡文化的一部分,过度限制容易引发对立情绪,反而不利于政策落地。
小飞哥的建议是:禁渔期可以禁商业捕捞、禁电毒炸,但对休闲垂钓,不妨采取更精细化的管理。比如划定允许垂钓的区域,实行“一人一杆一线双钩”的规范,明确渔获物的种类和数量限制。同时,建立钓友举报机制,让钓友成为护渔的“同盟军”,而不是被管理的“对立面”。
实际上,已经有地方在尝试这种模式。农业农村部在相关文件中明确,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说明国家对休闲垂钓的定位本就是“娱乐性”而非“破坏性”。关键在于执行层面的分寸把握。

写到这里,小飞哥想起《论语》里的一句话:“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都知道,钓鱼可以,但不能用大网一网打尽,不能射杀归巢的鸟儿——这叫“取之有时,用之有度”。
禁渔的本意是“取之有时”,我举双手赞成。但如果禁钓变成了“一刀切”,把守法钓友和电毒炸的犯罪分子等量齐观,那就背离了生态保护的初衷。
钓友不是敌人,是生态保护的同盟军。与其把力气花在抓钓鱼竿上,不如想想怎么用好这1.5亿双眼睛。
毕竟,保护长江,不能少了每一个热爱江河的人。钓鱼佬手里的鱼竿,也可以是保护生态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