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辩护;被告人则有权随时委托律师辩护。
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非律师人员(如亲友)不得担任辩护人;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委托律师或符合法定条件的非律师担任辩护人。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代为委托律师,无需等待本人签字授权。
侦查阶段是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的关键期,嫌疑人面临巨大心理压力和法律知识盲区。律师的介入可以帮助嫌疑人理解其权利与处境,有效防止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参与,是对侦查活动的一种外部监督,有助于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
二、被带走调查时,能否立即委托律师
可以,而且这是至关重要的黄金时间。法律上的“第一次讯问”通常就发生在此阶段。虽然此时其身份可能是“违法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但实践中,许多有罪供述或案件关键线索都形成于初期调查。
律师在此刻介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提供法律咨询:向当事人解释“如实供述”与“自我归罪”的界限,告知其享有核对笔录、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等权利。
2、防止权利侵害:监督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如是否存在连续审讯、疲劳审讯等变相刑讯行为。
3、了解涉嫌罪名:与办案机关沟通,初步了解案件性质,为后续辩护确定方向。
4、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情轻微、符合条件,可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争取变更强制措施,避免当事人被送入看守所。
三、不同阶段委托律师,作用和意义有何不同
侦查阶段:此阶段律师核心工作是“沟通”与“监督”。
重点在于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就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提出申诉控告。此阶段是构建辩护基础、固定有利证据、影响案件走向的黄金期。
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这是辩护工作的重大突破。
律师能全面了解指控证据,从中发现证据漏洞、程序问题,并可就案件是否应当起诉、罪名是否准确等向检察院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争取不起诉或变更轻罪起诉。
审判阶段:此阶段律师的工作集中于法庭。
在全面分析案卷的基础上,形成辩护策略,进行法庭发问、质证、发表辩护意见,进行罪轻或无罪的法庭辩论。如果前两阶段没有律师介入,此时律师需从零开始熟悉案情,可能会错过许多程序性辩护和证据固定的最佳时机。
刑事案件不仅复杂多样,需要极具专业性的律师,而且涉及到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更需要慎重对待。因此,在遇到刑事案件后,应当第一时间咨询或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才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利结果。
本文作者:兖光辉
刑法学硕士,盈科南京所刑辩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拥有丰富办案经验,多起案件获案、不起诉、缓刑及从轻减轻处理。
部分典型案例:
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公安阶段介入后成功撤案,转为行政处罚。
胡某某故意伤害案;在检察院阶段获得不起诉决定。
董某某寻衅滋事案;在检察院阶段获得不起诉决定。
郭某盗窃案;在检察院阶段获得不起诉决定。
陈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检察院阶段经过辩护,成功取得缓刑的量刑建议。
安某开设赌场案;在检察院阶段经过辩护,成功取得缓刑的量刑建议。
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的情况下,经辩护成功获得缓刑判决。
赵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辩护成功获得缓刑判决。
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辩护成功获得缓刑判决。
侯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周某诈骗案等;公安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黄某某被诈骗案;当事人向栖霞、句容两地报案未果,经梳理证据材料向警方提起刑事控告后,并与警方多次沟通交涉,最终警方正式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