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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副主任郑哲曾署名论文被撤稿---调查报道

【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郑哲曾于2014年作为共同作者之一在《Molecular Biology Rep

【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郑哲曾于2014年作为共同作者之一在《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期刊发表论文,该论文于2015年因"同行评审过程受损"被正式撤稿。值得关注的是,郑哲目前担任国家卫健委副主任,而该机构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明确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一、事件核心事实

1.1 被撤稿论文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论文题目

LCK: a new biomarker candidate for the early diagnosis of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期刊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发表时间

2014年第41卷第12期,第8047-8053页

撤稿时间

2015年10月(2015年8月在线发布撤稿声明)

DOI

10.1007/s11033-015-3907-5

第一作者

Fei Xu(徐飞)

共同作者

Xiao Teng、Xin Yuan、Jiakang Sun、Hengchao Wu、Zhe Zheng(郑哲)、Yue Tang、Shengshou Hu

作者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协和医学院阜外医院再生医学中心外科

撤稿原因

同行评审过程受损(peer review process was compromised)

1.2 撤稿声明原文

据Springer Nature官网公布的撤稿声明显示,期刊方与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合作调查后作出撤稿决定。撤稿声明原文如下:

"The
Publisher and Editor retract this articl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 After a
thorough investigation we have strong reason to believe that the peer
review process was compromised."

翻译:"出版商和编辑根据出版伦理委员会的建议撤回该文章。经过彻底调查,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同行评审过程受到了损害。"

记者注意到,"同行评审过程受损"是学术出版领域的严重问题,通常涉及审稿人身份造假、评审意见操控等学术不端行为。根据COPE的界定,此类撤稿属于对学术诚信体系的直接挑战。

二、涉事人身份与现任职务

据国务院任免信息及国家卫健委官网显示,郑哲,男,1971年6月生,于2025年9月30日被任命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在此之前,郑哲长期在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工作,曾任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党委书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党委书记、国家卫健委心血管疾病再生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主要从事心血管外科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郑哲曾获得"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学术荣誉。

三、政策背景与逻辑冲突

3.1 卫健委的科研诚信治理部署

2025年1月6日,国家卫健委在其官网正式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公开承诺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并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

记者了解到,2025年至2026年间,卫健委进一步推出《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将Retraction
Watch Database、PubMed和Web of
Science三大国际权威数据库作为撤稿论文的核心监测来源,对所有涉及中国作者的撤稿论文开展主动监测。

这意味着,被国际期刊撤稿的中国学者论文正处于卫健委自身的专门监控范围之内。

3.2 值得关注的时间线与逻辑关联

记者注意到以下关键时间节点的关联性:

2014年:论文发表于《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第41卷第12期

2015年8月:期刊在线发布撤稿声明;同年10月正式撤稿

2025年1月:国家卫健委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宣布"零容忍"

2025年9月:郑哲被任命为卫健委副主任

此外,据记者补充核查,郑哲还担任过另一篇同样因"同行评审受损"被撤稿论文的共同作者。

四、科研诚信治理的"标准"之问

目前,卫健委推动的科研诚信治理已对全国医院、高校和科研院所产生深远影响。据记者了解,一旦科研人员署名论文被国际期刊撤稿,该人员通常将面临单位内部调查、科研项目撤回、晋升受限乃至通报批评等后果。

然而,在郑哲这一案例中,以下问题尚未获得公开回应:

该撤稿事件是否已获得原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正式调查?

调查结论如何?是否已按程序上报?

该撤稿事件是否已向国家卫健委科研诚信专栏申报?

如果普通科研人员遇到类似情形须上报并被追责,主管部门领导是否适用同一套程序?

学术诚信体系的核心价值在于程序的一致性与适用对象的普遍性。若规则在适用层面存在差异,则可能影响制度的公信力基础。

五、五个待回应的关键问题

基于目前可查证的公开信息,以下问题有待郑哲副主任本人及国家卫健委方面作出回应:

问题一郑哲在该撤稿论文中具体承担了什么学术贡献?是在投稿和同行评审环节的直接参与者,还是非主动合作者?

问题二郑哲所在的原所属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是否已经对该撤稿事件进行过正式调查?调查结论是什么?

问题三该撤稿事件是否已向国家卫健委科研诚信专栏申报?如果未申报,原因是什么?

问题四郑哲本人的多个学术荣誉(如"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评选时是否对撤稿记录进行了必要的诚信核查?

问题五国家卫健委是否有计划对该撤稿论文开展补充调查?主管部门领导推动"打击学术不端"的同时,其本人相关记录是否应被纳入同等核查范围?

六、信息来源与核实说明

6.1 主要信息来源

【撤稿声明】Mol Biol Rep (2015) 42:1487, DOI: 10.1007/s11033-015-3907-5,Springer Nature官网可查。

【人事任免】国务院任免信息,国家卫健委官网"委领导"栏目已同步更新。

【政策文件】国家卫健委"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含"零容忍"公开承诺及相关专项治理方案。

6.2 报道说明

本文援引的所有信息均来自期刊官网撤稿声明、国务院任免文件及国家卫健委官方公告等公开可验证来源。

报道中所涉事实陈述均基于上述公开资料,相关疑问的提出旨在促进学术诚信制度的程序透明与标准统一。截至发稿时,记者暂未获得郑哲副主任及国家卫健委方面的正式回应。

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七、记者观察

学术诚信建设的本质,是一套规则的确立与执行。规则的生命力不在于条文本身有多严密,而在于其适用是否具有普遍性和一致性。

国家卫健委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对科研不端行为承诺"零容忍",这些举措本身无疑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任何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都面临一个根本性考验:规则是否适用于所有人——包括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据记者了解,当前国内科研诚信治理已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程序链条:撤稿监测→内部调查→结果上报→处理决定→信息公开。这一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被调查者的职业声誉和学术前途。

对于普通科研人员而言,一旦被国际期刊撤稿,上述程序链条通常会启动。那么,对于主管部门领导而言,同样的情形是否触发同样的程序?这是制度一致性的核心所在。

本报道之所以提出上述问题,并非针对个人,而是基于对制度本身的关切。一篇署名论文被撤稿,并不必然等同于作者本人存在主观过错——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它需要经过调查程序来厘清责任归属。

我们期待郑哲副主任及国家卫健委方面能够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应。因为公众有理由期待:推动全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机构,其自身的诚信记录也经得起公众审视。这不仅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更是制度公信力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