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岁的大学生小宁(化名)从河北老家出发,前往湖北荆州监利市,和朋友“马哥”帮他人取一个快递。对方不仅
2020年12月,21岁的大学生小宁(化名)从河北老家出发,前往湖北荆州监利市,和朋友“马哥”帮他人取一个快递。对方不仅提前支付了6500元路费,还叮嘱他“注意周围环境和周围的人”;确认包裹里是“十二根避震器”后,两人正打车送往指定地点,便被布控的警方当场抓获——这个看似普通的包裹里,居然藏着4.4公斤“麻古”,数量达到死刑起刑点的88倍,足以毒害10万人。

这场看似轻松的“高薪兼职”,让小宁的人生永远停在了“无期徒刑”的判决中。而直到2025年11月11日,小宁家属仍向记者表示“量刑过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家属提出两点理由:一是小宁家境优渥,无需为赚钱铤而走险;二是小宁并不知情包裹里藏着毒品。
但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运输毒品罪不以抵达目的地为既遂标准,途中被查获同样构成犯罪。法院综合涉案毒品数量、作案情节(如跨省取件、被特殊叮嘱“注意环境”等)作出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法学专家也指出:“不知情”的辩解需结合客观行为判断,而小宁接受远超市场价的1.6万元报酬、配合“保密运输”等操作,已具备犯罪的主观认知可能性。

这起案件的诱因,是犯罪分子精准抓住了部分人“想赚快钱”的心理——1.6万元对普通大学生而言相当于半年生活费,加上“熟人介绍”(小宁通过学校创业基地认识的“李哥”招募)、提前支付路费、编造“摩托车配件”谎言等手段,让他放松了警惕。而家属口中“家境优渥无需冒险”的说法,恰恰暴露了陷阱的迷惑性:犯罪分子未必只挑缺钱的人,“轻松赚外快”的诱惑对任何年龄段都可能生效。

小宁的悲剧绝非孤例。近年来,有人开设快递驿站作掩护,帮境外团伙中转大麻包裹,每件收5000元至1万元报酬;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办理的案件中,30余件毒品快递的中转者,同样是被“高薪跑腿”吸引的普通人。这些陷阱的共性,是用远超市场价的回报模糊风险,再通过“熟人背书”“虚拟沟通”降低警惕,让参与者沦为毒品犯罪的帮凶。

想要避开这类陷阱,只需守住“保命三问”:
•这份报酬是否高得离谱?普通跨省取件仅需数百元,翻数倍的报酬必然藏着猫腻;
•包裹内容是否透明?拒绝验货、刻意隐瞒物品信息的,一律果断拒绝;
•对方为何找你?陌生人或一面之缘的“熟人”抛来高薪机会,不是幸运是围猎。
数据显示,大学生涉毒案中73%源于“高薪兼职”陷阱,68%因轻信熟人沦陷。法律不会因“不知情”辩解网开一面,更不会因青春年少法外开恩。小宁的案例警示所有人:天上不会掉馅饼,“轻松赚大钱”的快递跑腿,往往是通往深渊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