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商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撰写全攻略与核心注意事项
对于想要进入文物收藏与交易领域的创业者来说,办理营业执照是第一步,而其中“经营范围”的填写尤为关键。它不仅是企业合法经营的边界,更是后续申请《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一份严谨、规范的范围描述,能为您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 核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
文物商店的经营范围不能简单地只写“卖文物”,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多层次、精准化的描述。
许可项目:
文物销售(凭有效《文物经营许可证》经营)。
拍卖业务(如计划开展,需另行申请《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一般项目:
工艺品销售(如仿古工艺品、文房四宝、文创产品等)。
收藏品销售(限文物之外的物品,如钱币、邮票、标本等)。
礼品销售。
文具销售。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文物修复技术服务(如具备条件)。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
许可项目是重点:
“文物销售”:这是文物商店的主营业务,但必须括号注明“凭有效《文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这意味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您必须立即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此专项许可证,否则不能开展文物交易。
“拍卖业务”:如果您的商业计划中包含拍卖,必须在此注明,并另行申请资质。若无此计划,可不写。
新开的文物商店在获取珍贵文物来源上可能存在困难,而工艺品、文创产品、文房四宝等则是稳定且合法的营收来源,且不受文物经营许可的严格限制。
增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 等内容,便于您未来举办展览、讲座、等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多元化经营。
“文物修复技术服务” 属于专业领域,若您拥有或计划聘请专业修复师,写入此项可以为高端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二、 关键注意事项
先办“执照”后办“许可”切记,正确的流程是: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拿到载有“文物销售”经营范围的执照后,再凭此执照向文物局申请《文物经营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无法申请文物经营许可。
区分“文物”与“非文物”在经营中必须严格区分。1911年以前的物品、1911年至1949年间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品,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等,都属于文物范畴,销售必须记录在案并取得许可。而现代工艺品、复制品等,则按一般商品管理。
避免超范围经营营业执照上没写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经营。例如,如果范围里只写了“文物销售”,却私下开展“文物鉴定”并收费,就属于超范围经营,会面临处罚。如果计划开展鉴定业务,应在范围中增加“文物鉴定服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