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明的灭亡,不少人将其归咎于末代皇帝朱由检的志大才疏、刚愎自用以及急躁多疑。那么换他的前辈朱元璋、朱棣或朱瞻基来干,是不是就可以挽狂澜于既倒,甚至中兴朱明王朝呢?

崇祯朝时明廷和皇帝最直接的问题是“缺钱”,因财政无力既不能募集足够的军队征剿后金和流民军,也无法赈济各地饥民。但明廷为什么缺钱,因为它原本就不想自己“太有钱”。
提到财税很多人会用两宋来旁证明廷岁入的微薄,单从数字上看每年太仓三四百万的收入,是不能跟宋廷的近亿贯相比,但这也只是看上去而已。
首先,明廷在军费开支上和两宋截然不同。
两宋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由朝廷来供养军队,这也是宋廷最沉重的财政负担。比如北宋名臣蔡襄曾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宋廷只是看上去收入高,绝大部分财税都直接转移给军队了。
明朝则采用了截然不同的方法,大幅度压缩军士的粮饷并让他们自养,即“军卫屯田制”。
每名屯军配给田地五十亩,从土地产出中拿出12石供军士自食自养,其余上缴所属都司的军仓,即“屯田籽粒”。
注:“屯田籽粒”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战兵(也是每月1石)和将官粮饷,一部分用于备战(包含部分军械支出)。大部分卫所为了保障籽粒,会反向剥削军士,让他们的收入达不到12石。
这种制度虽然是奴役和压榨军士,但对朝廷来说,不仅摆脱了沉重的养军负担,还能做到拥兵越多,朝廷越赚钱。

洪武朝朱元璋就多次自夸,“养兵百万,不费百姓粒米”。永乐朝不仅军籍突破两百万户的规模,屯田籽粒的峰值也达到2345万石(屯田九十万顷),而同期户部田亩正税为3100万石。
所以永乐能大规模用兵,南征安南、六伐蒙古。并不是靠他的个人能力,而是明朝此时有供他挥霍的基础(类似汉武),但这些不是没有代价的。
频繁的征讨再加上朝廷不断封赏出的勋贵、世袭军官的盘剥,不仅让大量军屯被荒废,还让大量明军被夺走屯田或逃军,对应的表现即为屯田籽粒收入的锐减。永乐十二年,974万石;永乐二十一年,517万石 ……
期间明廷虽然尝试挽救,但至正德元年屯田籽粒还是降至100万石的规模。各军卫别说自己存粮以备械备战,连自养都成了问题。朝廷又不可能不要军队,不然谁来御边?所以军屯制的崩溃,不仅让明廷少了两千万石粮食的隐性收入,还得额外掏钱来供养九边军队,即“京运年例银”。
正德朝初,户部每年需向九边调拨四十万两白银,至嘉靖十八年此数字攀升到一百万两。隆庆朝初扩大到280万两,至万历三十年达到峰值394万两。不是够用了,而是此时明廷已经拿不出更多的钱了。
到了这一步,明廷换回的也仅仅是维持各边镇的基本防御。需耗费大量钱粮的集结大军主动征剿,则成为明廷难以想象的事情,就如万历朝首辅申时行的感慨:
汉武唐高征讨四夷,发兵动数十万,不知粮饷军装若为供需?今方隅有警,遣一大将将数千人往,犹以樵苏为虑。万历倭夷之警、东援朝鲜,至征天下兵不能四万,古今物力何以相悬若此?
《谷山笔麈》

而这还没有触底。各边镇卫所的持续崩溃、明廷财政缺口的进一步扩大(主要是三大征和重修三大殿)以及辽东的军事压力,让明廷开始了更为严重的“内卷” – 大规模欠饷。
明朝后期九边十三镇(不含辽镇)军饷定额为327.8万两,而万历三十八年至四十八年,明廷共欠军饷281.9万两。天启朝又增欠686.6万两,同时为应对后金每年还需向关外投入500万两以上……
到了崇祯朝不论谁当皇帝,都得先接下这张千万规模的欠账。解决不了这个账单就意味着无法解决逃军问题,也无法让各镇满编。所以朱棣如果不能带银两穿越,他也不可能亲率数十万大军出征辽东,因为此时明廷没这个能力。
聊到这里,就会触发一个颇有影响力的观点,“明廷之所以没钱,是江南士绅集团(还包含所谓的晋商集团等)架空朝廷,各种拒交盐税、商税乃至粮税”。这是典型的无视明朝财税制度,大明主动将财税权给分散了。
只需稍微了解一下明廷的财税运作就不难发现,明廷不仅没有统一的财税部司,连统一的转运部门都没有。处于基层的州县府衙将所辖地区的田亩赋役杂派征收之后,不是将税款起运朝廷,而是就地就开始分派。
第一,地方府衙自身的运营、维持费用;
第二,州县范围内各驿站(驿站在管辖上不属于地方)的摊派费用;
第三,州县被分摊的卫所军饷银;
第四,被分摊的宗藩禄银(郡王以下的宗禄由所在布政司承担);
第五,被摊派的漕运、治河等费用;
第六,地方公共教育、福利、城防等费用;
第七,各类协济银;
第八,因某项军事任务被摊派的费用(如三大征、班军、备倭);
第九,因朝廷某项工程而被摊派的费用(如修葺陵墓、皇室建筑等);
……
注:“协济银”是指某地府衙无力承担某项政务的支出时,由其周边府衙为其额外增派杂项以提供财物资助。这项支出不仅广泛存在于明朝各地州县,也非常难以被清理废止(增税容易、取消难)。

不仅朝廷的工部、兵部、太仆寺、大理寺、太常寺等部司分钱,地方各府、三司、漕运、宗藩等等衙门也分钱。所以某县全年田亩赋役杂派折银几万两,但起运到户部太仓的只有几千两,是实际存在,但不能甩锅给所谓的士绅商贾集团。
明廷之所以这么搞,是立朝之初推行的是实物税,为了节省运输成本,朝廷倾向地方自行解决问题,而不是朝廷调拨财物。除此之外,不设置统一的财税和转运部门,也是为了进一步弱化朝廷各部司财权,防止权臣(比如丞相)、地方封疆们的崛起。
这种财税方式的好处是地方在财物使用上响应快并灵活,明朝中后期游历各地的传教士们,在他们的见闻录里褒赞明朝的地方公共建设和福利,就是旁证。
它的坏处是,财税的使用效率低,而且随着官僚队伍的固化和滋生,各类杂派非常难以清理并极易产生腐败。不仅空耗民力,朝廷也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而明末征伐后金、剿灭各地的流民武装,对于朝廷都是大事中的大事。
这些问题包括崇祯在内的明朝历任皇帝都不知晓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只是他们只能缓解问题的爆发,而不能根本性地解决。
比如军卫崩坏带来的财政压力,仁宗、宣宗只能通过降低军事需求(停止对外征战)来降低军事开支,而不是清理、改革军卫屯田制本身,因为屯田里的“蛀虫”有很多都是他们维护皇权的班底。
明朝的历任皇帝也知晓朝廷可直控税收的微薄,但他们也都只是修修补补,比如清丈田亩、回收前任皇帝外赐的免税田地、将开中盐引直接卖钱等等。但不愿意提高朝廷统收统支的比例,因为这需要提高朝廷部司、地方三司的权限(比如丞相),与明朝皇权的基本逻辑不符 ……
所以明末的主要问题,不是崇祯个人的能力问题,而是大明两百多年的沉疴积累。就像身患多种晚期癌症的患者,“名医”更像是种安慰或者挣扎,别说治愈只存在于幻想,连迟缓一两年死亡都是奇迹。
所以明史圈也有个玩笑,朱元璋如果穿越到明末,直接登基可能累死累活几十年,还是个亡国结局。而转职丐帮,再造大明的几率就可以大幅度提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