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那句“他还只是个孩子”,再也无法成为校园霸凌的免责金牌。

2026年1月1日,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校园霸凌将正式进入“违法必究”的时代。这部自2006年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的法律,以更加鲜明的态度向校园霸凌亮剑。
法律首次明确将殴打、侮辱、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并规定学校对严重欺凌事件负有及时报告责任,否则将面临追责。

打破“年龄豁免”神话
“未成年”不再是违法的护身符。
新法打破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未成年人一律不拘留”的刚性规定,建立了科学的分级干预体系。
现行法律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而新规则明确规定,对于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即可依法执行拘留。
对于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这一调整直指“低龄化违法”与“年龄豁免滥用”问题,堵住了部分未成年人利用年龄相关规定进行违法活动的法律漏洞。

霸凌行为明确纳入处罚
新修订的法律首次明确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解决了长期以来校园霸凌认定难、处理软的问题。
法律明确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不仅包括明确的肢体伤害,侮辱、孤立等“软暴力”同样被纳入规制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表示,这样规定后,能更好发挥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
对于欺凌行为的认定,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宁宁建议,应细化认定标准制定量化评估表,明确“软暴力”的行为类型、次数阈值及后果等级。

学校责任与矫治教育
新法不仅惩罚霸凌者,更强化了学校的责任。
法律规定,如果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这一规定将推动学校建立欺凌治理委员会,定期排查隐患,对霸凌行为及时干预。
新修订的法律还注重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衔接,规定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助于避免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

未成年人不再是违法的“护身符”,当霸凌者被依法拘留,当沉默的学校被追责,当受害者终于得到法律庇护,新法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