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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6月中下旬开始寄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吉首大学近期发布了《吉首大学关于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6月中下旬(以教育部最新规定的

吉首大学近期发布了《吉首大学关于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6月中下旬(以教育部最新规定的时间为准)将以“录取直通车”形式寄出《录取通知书》。

一起来看看具体核心的安排吧!其他院校的同学,其实也都可以提前参考要准备的入学资料信息哦~

一、人事档案与定向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的拟录取类别,确定考生转递人事档案或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或“定向就业合同书”)。普通拟录取考生可以申请调整其拟录取类别,考生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1.非定向就业考生转递人事档案

已被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于4月30日前凭《调档函》将个人人事档案寄送至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邮寄地址以《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档案接收地址汇总表》(附件1)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于目前无法直接将其人事档案调寄至我校,需由考生目前所在就读学院(系)的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附件2),该证明需明确标注档案预计寄出的日期,并确保档案在录取当年的8月31日之前寄达我校。若未能按照此要求完成档案寄送,将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书)

已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于4月30日之前将已签署完成的《吉首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3)邮寄至相应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录取进程。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材料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拟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统一邮寄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具体材料如下:

①《吉首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或《吉首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②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往届生还需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单和缴纳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请到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三、修改联系方式

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应详细、准确、有效,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顺利寄达本人。如在此期间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考生,请及时向学校提出修改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的请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讯地址修改事宜。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期间,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群信息、学院通知或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其他事项

1. 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且按学校规定办完相关手续后,正式取得录取资格。6月中下旬(以教育部最新规定的时间为准)将以“录取直通车”形式寄出《录取通知书》。

2. 学校《调档函》(扫描件)将在4月22日左右由学院通过电子邮箱陆续发给考生本人,原则上不邮寄纸质版函。如档案转出单位特别要求使用纸质《调档函》,请考生于4月23日17:00前扫描二维码登录到“吉首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调档函》邮寄地址登记系统”填报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