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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山农户七年维权路:14 亩耕地遭强占 房屋拆迁无安置费

“长势正好的小麦被推平,刚种下的土豆埋进土里,七年了,一分像样的补偿都没有……” 提起自己的遭遇,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龙台

“长势正好的小麦被推平,刚种下的土豆埋进土里,七年了,一分像样的补偿都没有……” 提起自己的遭遇,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龙台镇农户王先生声音哽咽,布满老茧的双手紧紧攥着土地权证书。这场跨越七年的维权之战,让这个七口之家从温饱之家沦为贫困户,而涉嫌违规操作的镇村工作人员却始终未给出合理说法。

(图片由王先生提供)

耕地遭强占毁坏 庄稼被埋仅获 500 元补偿

王先生拥有 14 亩合法承包耕地,这本是全家的生计根本。而据王先生陈述,数年前,镇村地方相关领导在未征得其同意、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占用6.5 亩耕地用于栽树,剩余 8 亩耕地则被私自推毁,导致彻底无法耕种。“当时地里的小麦长得正旺,土豆才刚种下去,我都不知道就被推平埋了,最后一亩地只给了 500 元,连成本都不够。” 王先生回忆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该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显然,镇村两级强占耕地栽树、推毁农田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法律条款,严重侵害了王先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公路拆迁存违规 仅获面积补偿无安置

屋漏偏逢连夜雨,武山至沿安乡公路修建期间,龙台镇前任主职工作人员郭某海以相关部门名义承包拆迁工程,将王先生的房屋拆除。令人费解的是,此次拆迁仅按 1400 元 /㎡支付了房屋面积补偿款,未给予任何安置费用及物品损坏赔偿,甚至未签订完整的拆迁协议,仅留下一份简单的面积确认文件。

“拆迁款总共没多少,我用这笔钱开了个小卖部,可生意一直不好,根本养活不了七口人。” 王先生无奈表示,如今全家只能靠耕种他人土地勉强维持生计。依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对比兰州新区同类拆迁政策中 “每人 31 万元货币安置” 的标准,武山县龙台镇的此次拆迁明显存在补偿缺口,未依法保障被拆迁农户的居住权和财产权。

种粮补贴遭克扣 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土地被占后,政策发放的种粮补贴也成了“糊涂账”。王先生手持土地权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合法凭证,多次向村里申请按原耕地面积发放补贴,却遭到村主职工作人员及驻村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 “地块已不能耕种”。“土地不能种是他们造成的,凭什么扣我的补贴?” 王先生十分不解。

据农业农村部 2025 年发布的惠农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应直接兑现到户。直至近三四年,王先生才勉强领取到部分补贴,此前多年的补贴被称遭无故截留。若该违规行为确实存在,不仅与惠农政策初衷相悖,更侵害农民合法权益。

七年里,王先生奔波于乡镇、村级各部门之间,维权诉求始终石沉大海。这个原本温饱无忧的家庭,因耕地被占、补偿缺失、补贴被克扣,逐渐陷入贫困境地。“我只是想要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让一家人能安稳生活。” 王先生的诉求朴实却迫切。

六大合理诉求盼回应 媒体介入推动问题解决

针对七年未决的不公遭遇,王先生提出六大合理诉求:

一是要求支付七年土地被占、毁坏的全部补偿款;二是补发被克扣的国家种粮补贴;三是按国家拆迁标准补充安置费及相关补偿,弥补补偿缺口;四是确认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违规性,查处涉事镇村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五是通过媒体曝光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摆脱贫困;六是补签合法规范的征收拆迁协议,弥补程序漏洞。

目前,媒体已介入此事,协助王先生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土地权证、身份户籍证明、耕地被毁痕迹、人证及补贴发放记录等。“这些实打实的证据,足以证明事件的真相,没人能抹掉。” 媒体表示将通过舆论监督,让违规者受到追责,让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截至发稿前,媒体多次联系武山县龙台镇相关部门,均未获得正面回应。此事后续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