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提高农民养老金这一话题备受瞩目,众多代表委员就提升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纷纷建言献策。针对此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已然明确,今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将再度提高20元。“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亦提出,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外界持续呼吁之下,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显然正迈入快速提升阶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目前主要由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构成。自去年下半年起,多个省份发布了个人缴费上限调整的消息,声称此举意在提升农民缴费的积极性,以满足农民更高层次的养老需求。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缴费能力有限,多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时仍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如今,在收入增长幅度放缓的情形下,单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上限,让农民为数十年后的生活保障投入更多成本,该政策的吸引力似乎较为有限。

支持多缴多得固然是合理的激励举措,但不能将基金增收完全寄望于农民自身。具有福利属性的政府财政补贴依旧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专家此前就曾指出,城乡居民养老金本身便是一个“补贴主导型”制度,无论是在缴费端还是待遇端,政府财政补贴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中央和地方逐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乃是应有之举,在现阶段亦是最优选择。

不过,当前在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如何确保补助资金逐年提高并足额发放,成为了新的考验。从长远来看,单纯依靠财政资金难以支撑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逐年实现跳跃式提高。我国已然步入老龄化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长期稳定运行和财务可持续性,让养老金制度从“输血”转变为“造血”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除了保障基金安全和增加投资收益之外,更有代表委员提出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模式,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及其收益来扩充基础养老金资金来源,甚至可以设定专项养老补充税等,以形成过渡期资金支持。有识之士们正积极出谋划策、各抒己见,从多个角度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些方案是否具备现实操作性,决策部门有必要展开详尽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