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是一部集结了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治国理政精髓的经典之作。这部典籍由西汉时期的刘向精心整理编纂,最终确定为86篇,如今我们能够读到的有76篇(其中《封禅》篇为唐代学者尹知章依据西汉司马迁的《封禅书》所补),另有11篇已遗失。经过历代学者的深入研究,尽管《管子》并非管仲亲笔撰写,但与其思想理念及实践经历紧密相连,因此,众多学者倾向于将《管子》中的内容与管仲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其政绩相结合,认为它深刻反映了齐国在春秋时期的政治实践与智慧。
《管子》一书,文辞深邃,内容广博,历来被视为难解之书。从后世的角度来看,它融合了道家、儒家、法家、名家、农家、阴阳家以及轻重论等多家学派的思想精华。正如民国时期的学者万宗乾先生所言:“不可仅凭一隅之见以概括全书,亦不可因全局之观而忽视其中任何一派之精髓。”《管子》汇聚了各家学说,共同致力于修身与治国理念的深入阐发。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这一广为人知的经典名言,便源自《管子》。其修身治国思想以“四维”德教为核心,强调为政者需以身作则,将修身与治国紧密结合,这与传统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脉络不谋而合。
禁微恶,慎小行《管子》认为,正如阴阳、四时维持着天地自然的和谐运转,人间也必然存在一种力量来维系秩序。书中提出:“天之所以不坠,地之所以不沉,皆因有所维系。更何况于人乎?”这种维系的力量,正是《管子》所强调的“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即礼义廉耻等道德准则在稳固国家根基、提升个人品行方面的重要性。
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管子》“论卑而易行”,意指其道理浅显易懂,易于实践。《管子》对“四维”的解释简洁明了:“礼不逾越节度,义不妄自进取,廉不掩饰过错,耻不趋从邪恶。”它认为,只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小礼、践行小义、修养小廉、谨守小耻,便能从细微处着手,逐步积累,最终达到高尚的道德境界。
《管子》的这一思想看似平凡,实则蕴含了中国传统修身理论中的精髓,即重视细微之处的修养。如《文子·微明》所言:“凡人皆因轻视小害、忽视小事,而最终招致大患。”《孔子家语·观周》也有类似表述:“细微之事若不加以节制,终将酿成大祸。”细微的恶行虽小,但若放任不管,便会在德行修养上埋下隐患。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往往是因为在小礼、小义、小廉、小耻上放松了警惕,未能时刻警醒、谨言慎行,最终一步步走向深渊。
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应重视这些道德准则,敬重规范、廉洁奉公,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不断提升自身的政德修养。
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政者,正也。”《管子》认为,“正”是为政的首要前提。这里的“正”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执政者自身需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二是在执政实践中需遵循一定的价值标准,扶正祛邪,引导政治走向正轨。
《管子》进一步指出,在这两层含义中,以第一层为先,即执政者需先正己。这一观点与孔子的见解不谋而合。孔子曾为季康子解释政道,认为政即是正,为政者需先做出“正”的表率。执政者的言行具有导向作用,对良好社会风尚的构建至关重要。百姓往往以执政者的言行作为自身道德标准的参照。
同时,《管子·小称》指出,为政者需先正己,因为百姓是政治实践的监督者,时刻审视着执政者的言行。《管子·法法》也有类似论述:“百姓不会遵从执政者的空口之言,而更看重其言行的实际取向。”因此,执政者应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反躬内省,有了过错就及时反省,以免因自身的过错而误政。
在执政实践中遵循一定的价值标准,即要求执政者做到“案其当宜,行其正理”。《管子》认为,这个当宜之正理就是“法度”,即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规范。《管子·法法》言:“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执政者制定的法律规范应首先适用于自身,以身作则,树立礼仪来规正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使人信服。
政德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领导干部的个人道德素养不仅关乎其政治职能的公信力,更关乎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良好的个人道德素养能够带动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使自身道德素养发挥更大的社会效能。领导干部应明大德、识大体,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带头执行法令,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党的工作的监督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戒惧修身,守好公德、严明私德。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管子》提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句话点明了政治治理的核心要义:政权的兴盛在于顺应民心,政权的废弛则在于违逆民心。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不谋而合。《管子》认为,顺应民心首先要为民兴利,即“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障百姓的温饱,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管子》注重执政者与百姓之间的互动,认为唯有能与民同甘共苦者,方可获得百姓的亲近与认可。执政者应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百姓之所求为己之所求,以百姓之忧虑为己之忧虑。作为执政者,要顺应民心,满足人民的需求,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
《管子》的利民思想不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还关注精神层面的富足。因为单是物质上的满足并不能使人得到全然的安乐,人们还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境界的满足,并建立起在同一道德认知下的社会和谐。《管子》认为,道德是人心的滋养物,是人与社会交互达到完满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道德教化,执政者身先士卒,做好道德表率,才能使举国上下形成精神层面的价值认同,行为举止协调有序,达到和合安乐的治理境界。
民体以为国《管子》认为,天地四时等自然现象运转有序,彼此因循,宛若一体。因此,以天地之道为依据的“四维”德教,其维系人间秩序的终极目标也在于达成举国上下的“和合一体”。所谓“先王善与民为一体”,即强调集体与个体在政治情感和价值观念上的和合统一。
“和合一体”蕴含着中华传统“一体之仁”的思想,是一种“身体隐喻”的思维方式。它借指举国上下有如人之身体一般,各器官虽职能不同,但血脉相通、气息相和。在《管子》的构思中,君如身之心,各级官员如身之九窍,百姓如身之有骨有肉,为国所成立之根本。心、九窍本无特殊之处,因其有奉养身体的功能而显得特殊。因此,君、臣也本无特殊之处,因其有教化安养百姓的职责而显得特殊。
《管子》以心喻君,以九窍喻臣,强调执政者以身作则、行教安民的教化责任;以人之身喻百姓,强调百姓对于国家治理的主体地位。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相呼应,既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创造性阐释,也是对中华传统民本思想的高度升华。
《管子》将“四维”德教作为纲领,将个体道德修养与国家治理融为一体,强调执政者要做道德修养的表率,以百姓之心为心,注重物质利养和精神境界的双重提升,形成良性促进,最终达成“和合一体”的和谐社会。时隔千年,《管子》中的修身治国智慧仍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