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握土地证、合同和胜诉判决书,却要不回自家的3.6亩地
我叫康秃儿,是山西省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贺家沟村的一个普通农民。今天,我想跟大家说说我的遭遇,一个关于自家3.6亩土地的真实经历。
时间回到1999年4月,我和我们贺家沟村委会正式签了一份《集体土地租赁经营合同书》,承包期30年,到2028年4月才到期。同年,兴县人民政府给我颁发了《土地使用证》,白纸黑字,红章大印,清清楚楚地确认了我对这3.6亩地的合法使用权。我当时一次性交清了30年的承包费,总共120元。之后的二十多年里,我一直在这块地上耕种、管护,也依法领取着各种农业补助。对我来说,这块地就是全家人生活的依靠。


可没想到,2024年8月,村里在没有任何事前通知、没有协商补偿、也没有合法征收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开来挖掘机,把我那块精心管护的土地给强行推平了。他们给出的理由是2014年土地确权时没有把我这块地纳入进去。更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们推平我的地,是为了建村里的公墓。我理解公益事业的重要性,但不能就这样无视我的合法权利啊。
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相信法律。我把贺家沟村委会告到了兴县人民法院。我把合同、土地证、历年领取补助的证明,所有证据都交给了法庭。2026年1月15日,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判决:确认我和村委会签的合同合法有效,判令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把3.6亩土地返还给我,并恢复原状。


拿到这份胜诉判决书那天,我以为终于看到了希望。可现实却给了我沉重一击。十五天过去了,村里没有任何行动,我的地还是被占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在基层的实际执行中,似乎失去了应有的力量。
无奈之下,我只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4月13日,法院执行人员到了现场。但那天,预期中的执法行动并没有发生。土地没有被返还,判决没有得到履行。一切好像又回到了起点。

胜诉将近三个月了,我的代理人一次次跑执行局,得到的回应要么是推诿,要么就是沉默。我真的想不明白:县政府给我发的权证,法院生效的判决,为什么就敌不过村委会的一意孤行?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书,在兑现成我实实在在的权利时,会这么难?
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恳请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够关注我的案子,对执行环节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过问,看看是否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我恳请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能够依法采取应有措施,尽快执行判决,把我的3.6亩土地强制返还回来,恢复原状。同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贺家沟村委会违法占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法律给了我一个理,我只希望这个理能真正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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