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一起由矿泉水厂项目建设引发的土地征收纠纷,因程序瑕疵、赔偿标准争议及政府部门间的责任推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承包人称,协商期间遭遇强制“清表”,后续赔偿协商中,地方政府对委托的评估结果不予认可,转而适用征地青苗补偿的低标准,且同地不同补,质疑其公正性。
一、项目征地与突如其来的“清表”据承包人介绍,其合法承包五指山市245.3亩土地,用于种植橡胶、槟榔、黄花梨等名贵经济林木。2023年1月,因矿泉水厂项目建设需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启动对该地块共69.16亩土地的预收回程序。2024年3月,该地块农用地转用获省政府批复;此后,因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需要,又计划另行征用5.7亩。
2024年6月2日,五指山市南圣镇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清表工作部署,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其于6月10日前自行完成地上苗木、构筑物的“清表”工作。然而,通知规定的期限尚未届满,6月4日,南圣镇政府便组织人员与机械设备直接进场,将69.16亩橡胶林地上的林木及附属设施强制清除。
二、评估承诺与赔偿标准的巨大落差地上物被强制清除事件发生后,承包人股东在五指山市委会议室参加协调会,会上有市主要领导及多部门相关人员出席。市主要领导承诺,可由其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地上物等损失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论作为后续协商赔偿的依据。
承包人股东随即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结论显示各项损失价值高达1700余万元。但当其据此与市政府及南圣镇政府协商时,对方却以“评估金额过高,无法通过审计”为由未予采纳,转而提出仅能按照海南省及五指山市公布的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按此标准,补偿金额仅约520万元,与评估价相差逾千万。
更让承包人感到不公的是,同一地块的征收中,对其他拆迁对象的补偿标准远高于青苗补偿标准。若参照该标准,其被毁橡胶林及槟榔、黄花梨等名贵林木与构筑物的补偿价值可达1000万元。“同一个项目,同一块地,补偿政策为何天差地别?”承包人质疑道。
三、责任归属与法律争议对于此次清表行为,承包人指出,南圣镇政府未待通知期限届满即强行施工,程序与相关法定时限要求存在不符之处。而就其损失赔偿问题,五指山市主要领导在协调中曾作出明确承诺,如今却未能兑现。承包人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强拆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而非适用过低的青苗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然而,承包人称,在后续沟通中,问题在不同部门间未能得到有效推进。市政府方面有声音将强制清表的具体实施归咎于镇政府,试图切割责任。而赔偿标准的僵局,使得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四、法律专家观点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应及时更新,以反映当前市场价值。在征收程序中,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强制清除地上物更应具备合法依据并遵循比例原则——若强制清除违法,其性质便发生变化,政府应当承担全面赔偿责任。且市委主要领导的承诺是强拆侵权事件发生后,为解决问题作出的行政允诺,具有法律意义。若行政允诺与后续审计核验等法定程序要求出现衔接问题,应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途径,以避免产生新的争议。对于同地不同补的情况,除非有合法合理的区分依据,否则涉嫌违反公平原则。
五、承包人诉求:希望尽快落实赔偿截至2026年1月,距离最初征地通知已近三年,评估报告出具也已有5个月,承包人仍未收到全额赔偿款。经济林木经营是其重要经济来源,林木被强制移除后,他不仅面临经营收入中断,还需承担前期投入损失,长期沟通也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
“我作为一名普通承包人,长期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政府项目建设,但应得的补偿迟迟未能到位。”承包人表示,希望五指山市有关部门重视此事,积极依法推进,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金额尽快落实赔偿,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目前,承包人仍在等待当地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回应。此事不仅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关乎当地营商环境的规范与法治精神的践行。公众期待五指山市能依法妥善化解此次征地强拆赔偿纠纷,给出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