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基于权威资料整理撰写,文末有文献引用来源)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13、14岁的少女被许配给年长许多的男子是司空见惯的事。
古代落后的医疗条件下,人们普遍寿命较短,13、14岁已被视为适婚年龄。加之女性地位低下,没有婚姻自主权,父母往往早早把女儿嫁作人妇。
年幼听话的少女更容易被丈夫家控制,也被认为能早育更多子嗣,助家族人丁兴旺。种种因素交织,导致了古代男性偏好迎娶幼龄少女的婚俗。
周秦婚俗初见端倪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期。
据史料记载,周朝就已经出现了一些关于婚姻的礼仪和规范。
当时的婚姻形式还较为简单,但已经初步形成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
男女双方通常由父母决定婚事,经由媒人撮合,举行婚礼而结为夫妻。
到了秦朝,婚姻制度出现了新的变化。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了婚姻方面的改革。
秦律规定,男女婚姻必须登记备案,这是我国最早的婚姻登记制度。
同时,秦律还对离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启动离婚的权利主要掌握在男方手中,但这却是古代婚姻立法的重要开端。
西汉时期,婚姻制度继续沿袭和发展了秦朝的一些做法。汉律进一步完善了婚姻登记制度,并对婚姻财产问题作出了规定。
同时,汉代还形成了"七出"和"三不去"的离婚条件,即男方可以因为七种理由休妻,而女方因为三种理由可以不被休离,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依然较低。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动荡和门阀势力的强大,婚姻制度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日益强化,婚姻越来越成为巩固家族势力和维系社会等级的工具。
同时,这一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女性文学家和政治家,如蔡文姬、班昭等。
隋朝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婚姻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婚姻登记和离婚制度。唐朝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史上最为完备的婚姻律法——《唐律》。
《唐律》对结婚年龄、婚姻财产、离婚条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古代婚姻立法的成熟。与此同时,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达到了古代的顶峰,出现了不少女性诗人和艺术家,如李清照、上官婉儿等。
重礼仪传宗接代中国古代婚姻制度除了经历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外,还呈现出一些鲜明的特点。
古代婚姻制度具有强烈的政治功能,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
在君主专制的社会环境下,婚姻不仅关乎个人,更关乎家族乃至国家。统治阶级通过婚姻的形式来巩固政权,加强不同家族或阶层之间的联系。
很多时候,皇室联姻或者豪门通婚都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以婚姻为纽带建立起错综复杂的利益同盟。
传宗接代是古代婚姻的重要目的之一。在重农业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口数量直接关系到家族的兴衰存亡。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成为普遍的婚姻观念。子嗣的多寡被视为家族富贵的标志,生儿育女成为婚姻的头等大事。
在这种观念影响下,一些特殊的婚姻形式应运而生,如纳妾、招赘等,其目的都是为了多育子嗣,延续家族血脉。
古代婚姻高度重视礼仪典章,婚俗繁文缛节。
从婚约到成亲,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礼数要求。比如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等"六礼",体现了婚姻的庄重性和神圣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繁琐的婚俗,如过花烛、同牢饮、拜堂等,彰显了婚礼的仪式感。
古代婚姻带有明显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色彩。
婚姻大事通常由父母和长辈做主,子女很少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做法一方面强化了长幼尊卑的伦理秩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家族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念。
在缔结姻缘的过程中,媒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撮合双方,议定婚事。
迎娶幼龄少女的原因在古代,瘟疫频发,营养不良,人们的平均寿命普遍较短。据史料记载,汉代平均寿命只有23岁左右,到了晚清时期也仅有40岁左右。
在这样的背景下,13、14岁已经被视为适婚年龄。这个年龄在当时几乎相当于现代人的20多岁。
低龄结婚意味着生育时间的提前,从而保证家族有足够的时间诞育子嗣,维系香火。
其次,女性地位的低下是幼女早婚的另一个原因。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性往往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俗语反映了女性必须依附于男性的命运。出嫁被视为女性的最终归宿,父母迫于社会压力,常常选择将女儿早早嫁出,以规避"老姑娘"的耻辱。
女孩的意愿则很少得到尊重,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
再次,幼龄女性更容易被夫家控制和驯化。在重男轻女的婚姻关系中,女性通常处于弱势地位。
年幼的新娘更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容易被夫家摆布和掌控。她们往往要从小学习侍奉丈夫、侍候公婆的本领,逐渐适应夫家的生活秩序。
这种"从一而终"的婚姻模式,既强化了男权的统治地位,也有利于维持家庭的稳定。
医学认知的局限也助长了早婚早育的风气。
古人普遍认为女子初潮即可怀孕,对生育的最佳年龄缺乏科学认知。加之生育观念单纯,性知识贫乏,很少考虑过早生育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现代婚姻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文明的发展,中国的婚姻制度也经历了深刻的变革。
现代婚姻强调男女平等,女性的婚姻地位显著提高。
而在现代婚姻中,女性拥有了与男性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女性在婚姻家庭中享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可以自主地参与婚姻的缔结、维系和解除。
恋爱自由成为现代婚姻的重要特征,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恋爱,摆脱了过去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的束缚。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感需求和价值追求,选择心仪的伴侣,建立起平等友爱的恋爱关系。
现代婚姻对生育持慎重态度,提倡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与古代"多子多福"的观念不同,现代社会更加重视生育的质量而非数量。
1980年,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这项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也让更多家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和培养。
2021年,我国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三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变化体现了生育观念从"量"到"质"的重大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一规定彰显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以及对婚育行为慎重负责的态度。
与古代低龄结婚的习俗相比,现代社会对婚育年龄的界定更加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生理成熟、心理发展、教育完成等因素,确保婚育双方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起组建家庭的责任。
现代婚育观念强调精神交流,淡化了传宗接代的功利色彩。
人们对婚姻的期待,不再局限于繁衍后代,而是更加注重情感的交流、人格的契合、生活的分享。夫妻之间平等对话、相互欣赏、携手进步,成为美好婚姻的典范。
同时,生育观念也变得更加开放多元。个人是否生育、生育几个孩子,更多地被视为一种选择而非义务。
参考资料:
[1]陆杰华,孙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视域下当代中国婚育观念及新型婚育文化构建[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49(03):90-103.
[2]解洪兴. 周代婚育习俗及其民间信仰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6.
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