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冷藏车违规载人致8人遇难,律师: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周兆成律师 2024-06-21 18:01:06

牛肉厂运货的冷藏车,非法载人,致8人在行驶途中不幸窒息遇难。

据知情人透露最新消息,这8人都不是第一次坐冷藏车往返,一般白天上班是自己骑电动车,到村子附近的一个加油站集合,老板派车过来接,晚上下班,老板再派车把人送到加油站。

如果该情况属实,那么司机和老板,大概率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之前很多人说,这是交通肇事罪,因为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规用货运机动车载客。

这种观点也有道理,两罪的共同点都是“违反了某项规定”“导致了严重后果”。

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保护的法益是“交通领域的公共安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保护的法益是“生产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和公私财产安全”,本案中明显后者更加符合。

而从事故原因看,窒息死亡主要是由于搭乘了错误的交通工具,而非发生了道路事故,换句话说,只要工人进入车厢,死亡危险就已经存在,和上路与否关系不大,这里老板违反的主要还是“冷藏车、冷库不得容留人员”的安全生产常识。

最重要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是单位犯罪,一个罪名就可以追究包括司机、管理人员、公司领导等多人在内的责任;而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则老板等人的行为就需要另外评价。

据了解,目前司机和牛肉厂负责人都已经被控制起来,我们可以静待后续处理结果。

最后,生产安全领域有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冷藏车载人的风险,相信无论是司机还是老板,都心里有数,为什么还这样做了呢?

一是节省成本,二是侥幸心理。

殊不知,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1千次安全也无法说明问题,只要出事一次,就是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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